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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建立

2021-04-10由 凌凌漆奮鬥記 發表于 歷史

秦朝的建立

中國兩千餘年政治制度的格局基本確立,自此之後“百代都行秦政法”。

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中國正式進入了“大一統”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時代。

秦朝建立大一統國家對中國之後兩千年的政治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中國兩千餘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得到了確立,從此之後,“百代都行秦政法”。

“大一統”一詞的正式提出,始見於《春秋公羊傳》中的“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

“大”意為“尊大,“一”是元,“統”是始,“一統”就是元始,元始象徵著政治社會的本體,“一統”的本義是指政治社會自下而上的歸依於一個形而上的本體,從而使這一政治社會獲得一個超越的存在價值,而不是自上而下地以一個最高權力為中心來進行政治範圍的集中統一。

因此,最初的“大一統”概念不是現代人所認為的自上而下地建立一個地域寬廣、高度集中、整齊劃一的龐大帝國。顯然,秦國統一後,將“大一統”概念在政治上予以了新的詮釋。

第二、秦統一六國,結束了春秋戰國以來諸侯割據稱雄的戰亂局面,為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建立與發展奠定了基礎。

秦朝的建立

秦朝疆域圖

秦統一前,國家處於分裂割據狀態,戰爭頻繁,嚴重阻礙了各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同時給人民的生產生活帶來災難。秦朝的建立為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為各族人民的安定生活和相互交往,提供了有利條件。

秦朝是第一個也是真正意義上在中國歷史上完成了統一,開創了一個新的局面。我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里,雖然也出現過短暫分裂格局的時期,但統一始終是歷史發展的主流。秦始皇在政治、經濟和文化思想等領域,採取了一系列鞏固統一措施,對鞏固封建國家的統一和經濟文化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那麼,秦朝是如何建立起大一統國家的呢?

首先,結束諸侯割據,政治上統一中國。

公元前238年,秦王嬴政剷除了丞相呂不韋和長信侯嫪毐集團,開始親政。贏政在李斯、尉繚等人的協助下制定了“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的策略。具體的措施是:籠絡燕齊,穩住魏楚,消滅韓趙;遠交近攻,逐個擊破。

秦朝的建立

在統一的過程中,秦國採取了“毋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的做法,從內部分化瓦解敵國,並且繼承歷代遠交近攻政策,確定了先弱後強,先近後遠的具體戰略步驟。從公元前230年攻打韓國到前221年滅齊國結束,共計10年的時間,秦國先後按順序消滅韓、趙、魏、楚、燕、齊六國,結束了自春秋以來長達500多年的諸侯割據紛爭的局面,建立了秦王朝。秦始皇認為自己的功勞勝過之前的三皇五帝,採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構成“皇帝”的稱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使用“皇帝”稱號的君主,所以自稱“始皇帝“。

其次,商鞅變法,創立了適合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

秦朝的建立

《史記·商君列傳》評價商鞅:”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

秦在春秋時期,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其他各國。土地私有制產生的賦稅改革,也遲於關東各國很多。商鞅為適應社會政治經濟變革的要求,從其“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論點出發,認為治理國家的根本是重農戰,要富國強兵就必須進行法制宣傳,培養法治人才。在經濟上,商鞅變法改變了舊有的生產關係,廢井田開阡陌,《戰國策》言其為 “決裂阡陌,教民耕戰”,從根本上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係,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在政治上,變法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封建國家機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軍事上獎勵軍功,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地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為秦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透過商鞅的改革,秦國廢除了舊的制度,創立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

最後,為了在制度上穩固大一統格局,秦始皇採取了一系列制度、文化措施。

第一,遷富豪,收兵器。

為了防止六國勢力復起,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最擔心的是六國貴族圖謀復辟。為防止封建割據局面再現,他把六國富豪和強宗12萬戶遷至都城咸陽,一部分遷到巴蜀、南陽、三川和趙地,使他們脫離鄉土,削弱其社會基礎;或置於中央政權直接監視與控制之下,不致於形成反抗勢力。與此同時,又下令收繳天下兵器,運到咸陽銷燬,鑄成12個各重千石的鐘鐻、銅人。用這些方法防止百姓手執武器反抗和六國舊貴族起而造反。

第二,整齊劃一各項制度。

統一六國前,諸侯國各自為政,文字的形體極其紊亂。這給政令的推行和文化交流造成了嚴重障礙。因此在統一六國後,秦始皇即把統一文字作為當務之急,令丞相李斯、中書府令趙高和太吏令胡毋敬等人,對文字進行整理。李斯以秦國文字為基礎,參照六國文字,制定出小篆;程邈根據當時民間流行的、更為簡化的字型,整理出隸書。兩種形體的文字均在全國推廣。但把小篆作為秦國標準文字,隸書作為日用文字。

此外,由於之前的連年戰爭,各諸侯國在各地修築了不少關塞堡壘,各國間的道路也寬窄不一,嚴重影響交通往來,有礙於中央集權的國家控制各地。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下令拆除這些關塞、堡壘,並從秦始皇二十七年起,陸續修建了以咸陽為中心的三條馳道,保持了交通網路的暢通,此外為了防禦匈奴,秦始皇下令在北方修建秦長城,原諸侯國間用以“互防”的長城被拆毀。史雲“皇帝奮威,德並諸侯,初一泰平。墮壞城郭,決通川防,夷去險阻。”

在貨幣和度量衡方面,秦始皇把貨幣統一分為上幣和下幣兩種,在全國通行。上幣為黃金,以鎰為單位,秦制二十兩為一鎰;下幣為圓形方孔銅錢,以半兩為單位。除此之外,秦始皇還把商鞅變法時制定的度量衡制度以及度量衡器作為標準器,在全國推廣。大大方便了全國範圍的商品交換和經濟交流,促進了統一國家的發展。

第三,“令黔首自實田”。(公元前216年)

確認土地私有封建土地私有制是地主階級統治的基礎。秦統一六國後,於秦始皇三十一年頒佈“令黔首自實田”法令,進行全國性的土地登記,令所有佔有土地的人向政府自報佔有土地的數額,政府據此徵收田租。這項政策意味著私有土地受到封建政權的保護,也意味著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得到確認。這對推動封建土地私有制發展具有積極作用,但也使地主階級利用土地剝削農民成為合法,使農民遭受的地租、賦稅以及各種徭役剝削日益沉重。

第四、確立郡縣制。

秦國統一之初,在要不要分封諸子為王的問題上發生了一場爭論。

以丞相王綰為首的一批官吏,請求秦始皇將諸子分封於佔領不久的燕、齊、楚故地為王。認為這樣有利於鞏固秦的統治。

但廷尉李斯則堅持反對態度。李斯認為,春秋戰國諸侯之所以紛爭,完全是西周分封制造成的惡果。只有廢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禍亂。

秦始皇採納了李斯的意見,認為“立封國”,就是“樹敵兵”,於是下令在全國確立郡縣制。據《史記》記載,秦始皇分天下為三十六郡,滿萬戶以上的縣設縣令,不滿萬戶的縣設縣長,是為一縣之首。縣令下設丞、尉。縣尉負責一縣的軍事和治安。由於秦王朝政權具有軍事專制的特點,所以縣尉的任務特別繁重,舉凡一切軍事、治安、徵發徭役、管理士卒等事,均要由縣尉主持完成,稍有差錯就要受到嚴厲制裁。由於縣尉任務繁重,所以每一個縣的縣尉不止一人,可能有二至四個縣尉。

第五,焚書坑儒。(公元前213年)

秦朝的建立

《史記·儒林列傳》記載:“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建議,下令焚燒《秦紀》以外的列國史記。另外,除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外,其他不屬於博士官所藏的《詩》《書》等限期交出燒燬。私自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欲學法令的以吏為師。次年,查出犯禁的方士、儒生四百六十多人,全部坑殺於咸陽。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為統制思想文化而採取的措施。戰國時期,由於社會關係發生的激烈變動,學術界呈現百家爭鳴的局面。至其末年,諸國由分裂歸於統一;與之相應,思想文化也出現了力求兼收幷蓄、熔合各家學說於一爐的趨勢。秦始皇統一六國後,運用封建國家的權力,強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統制政策,壓制反對中央集權制的思想和言論。

公元前206年,劉邦進抵咸陽東郊灞上(今陝西西安東),秦王子嬰被迫乘坐素車白馬,用帶子繫著頸,捧著璽印向劉邦投降,秦王朝滅亡。“短命”的秦王朝僅僅存續了15年,但它對中國歷史的影響卻是悠久而深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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