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波蘭-立陶宛大公國

2022-12-31由 般木丁丁 發表于 歷史

立陶宛

屬於歐羅巴人種,白海波羅的海型別。約前2000從南方第聶伯河流域遷到涅曼河定居。

波蘭-立陶宛大公國

13世紀形成封建國家,第一任大公明多夫格(1230-1264),14中成為東歐強國。奧力格爾德時期(1345-1377)囊括了基輔在內的整個第聶伯河流域。14中兼併了斯摩稜斯克及其附近地區,又與波蘭瓜分了基輔公國與西南羅斯,統治區域逐漸擴大。

14後期,為對付共同敵人莫斯科公國與德國的兩個騎士團—條頓騎士團與立沃尼亞騎士團,與波蘭走向聯合。1370年,卡西米爾三世去世,波蘭王位由匈牙利國王路易(1370-1382)兼任,在位期間十分軟弱,透過討好貴族維持統治,主要不是自己地盤,損失點也沒啥,本來就是白撿的。路易授予波蘭貴族“科息茨特權”——采邑割據地世襲權、選舉國王權、免稅權、任命地方官權等,勢力空前強大。

波蘭-立陶宛大公國

雅德維佳

路易去世後其女雅德維佳繼位波蘭國王。1385年,波蘭權貴與立陶宛國王亞蓋洛簽訂“克烈沃協定”:雅德維佳嫁給亞蓋洛,由亞蓋洛任波蘭國王,改信天主教,並在立陶宛推行,波蘭立陶宛成為君合國。

波蘭-立陶宛大公國

坦能堡戰役

1410年,兩國聯軍在格倫瓦爾德(又稱坦能堡戰役)打敗條頓騎士團,兩國進入光輝時期。1569年,在莫斯科侵略威脅下,波蘭貴族在盧布林召開國會,正式宣佈波立合併。成為一個國家,擁有一個國會和一個國王。對內各自保持自治,擁有各自的行政機關、法庭。

波蘭-立陶宛大公國

底層農奴生活

15/16世紀,波蘭變成一個殘酷的農奴國家,領主任意增加地租、決定農奴宗教信仰、審判權、任意殺害。貴族有極大的自治權,王權與大貴族矛盾日益嚴重。波蘭中世紀政治制度特點,限制國王權利、削弱大貴族權力、加強小貴族權力、忽視市民權力,踐踏農民權力。波蘭議會制度,形成於15世紀下半葉,議會分上下兩院,上院教俗貴族,下院小貴族,任何法案必須一致透過,成為波蘭政治混亂根源。1652年,國會實行自由否決制,任何一個代表可以行使自由否決權。簡單講,任何議員都可以否定一項議案,跟現在聯合國五常一票否決權一樣。這不扯淡,兩院幾百個議員,哪還能辦成啥事,光開會吧。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