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為什麼我們渴望有“包青天”,而不是有“陪審團”?

2022-05-30由 豆腐儒 發表于 歷史

在歷史上我們都喜歡每個時代都有一位“包青天”,懲惡揚善,是非分明,主持正義。背後的原因,我們不是寄希望於制度,而是寄希望於“明君聖主”。尤其是當我們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後,最先想到的往往是“找人”,而不是按照制度找途徑。

這個原因是我們並沒有一個外在的,永恆的標準,而是所有的標準都“存乎一心”,完全依賴,相信自己的良知。這樣的好處,當然是靈活,避免因為一個標準而傷害人。但也因此變得人人都是標準,而沒有了標準。這時應該以誰的為準呢?就是找出一個德高望重的人來“主持公道”。所以你看,我們原來的社會治理,就是透過族長來治理的。但是這樣也難免有冤枉(族長也存有私心),便會想到有一個“包青天”存在(理想的存在),鐵面無私,不徇私情,而是秉公執法,主持正義。

這樣的心理,就決定我們的社會結構特別強調“道德”,強調良心。所以我們重視“成德教育”的禮,而不是重視“懲罰教育”的法。

相比較西方,有一個永恆絕對的外在標準,獨立存在,當然最高的存在是上帝。大家只要依據外在的標準行事就可以,但是如何違反了外在標準,不論你是不是故意,或者乾脆就是無心之過,也會遭受懲罰。

為了避免矯枉過正,法律上設定了“陪審團”,他們是超越外在標準之上,可以“法外開恩”的,也就是為了避免過於依賴外在標準而變得刻板,僵化。

所以,我們原本就是可以避免因為恪守一個外在標準,而造成對特殊情況的傷害,當然也就不需要陪審團來糾正。卻需要提高整體的道德水平,乃至必須有德高望重的人出現,來主持正義才可以。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