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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討薪為何還是那麼難

2022-03-21由 盧卡塞勒 發表于 歷史

農民工討薪為何還是那麼難

農民工欠薪,特別是建築領域的欠薪一直都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國家也一直非常重視農民工欠薪的問題,也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期望能有效根治農民工欠薪的問題。

2019年12月30日公佈,於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更像是一針強心劑,讓廣大農民工覺得得到了強而有力的靠山,感覺再也不用為工資而憂心了。

然而,現實確實另一番景象,農民工討薪難的問題依舊存在,特別是年關將至的時候更甚。更有人形容農民工討薪好似“擠牙膏”,鬧一次給一點,年頭到年尾都沒擠完。

1、無合同無協議,農民工焦急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確立和義務的協議,原本是保障僱主和僱員雙方利益的,國家的法律法規也是明令要求籤訂勞動合同。

但是,不籤勞動合同的現象應該說還是普遍存在的,特別是在建築領域,因為用工的特殊性,大部分是臨時用工性質,用工週期短,基本上都只有口頭協議,簽訂勞動合同的專案更是少之又少。

因為沒有勞動合同,都是口頭約定的工資待遇,每每到了工資發放的週期,爭議就出來了。勞資雙方互相不認可對方所主張的工資單價,於是就展開了糾紛“拉鋸戰”,互相謾罵,甚至大打出手。

雖然,新出臺施行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有明文規:“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與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支付週期和具體支付日期足額支付工資。”

但是,勞動部門拿這種情況也很是為難。“因為沒有協議,勞資雙方都是自話自說,我們也無法認定他們的工資標準,只能告知他們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走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司法途徑解決他們之間的爭議。”某地勞動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於是說。

可是,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司法途徑就能完全解決他們之間的爭議嗎?也未必,勞動者作為主張權益的一方要負責舉證的責任。

在工廠做工的農民工還好,還能提供工資發放記錄等憑證作為認定工資的證據。但是,農民工大多是在建築領域打工,而大多數情況下,他們往往又提供不了相關的證據材料。

建築領域又因為其特殊性,慣例上基本都是以過年過節和學生開學作為工資支付週期,在用錢壓力大的情況下,他們最後只能被迫接受公司或者包工頭提出的工資標準,以便早日回家。

2、多重分包,農民工懵圈

“我也不知道專案是哪個公司建設的,只曉得是老闆叫我去做事的,不知道有沒有公司。”這應該是建築領域的農民工說的最多的一句話。

一般的公司的用工基本上是由用工單位直接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有一部分公司則是為了規避用工的風險透過勞務派遣公司用工,但是這些都還是能很順利地找到用工主體。

相對來說,建築領域的用工就要複雜很多了。不同於公司的用工,建築領域的用工大多是經過了多重分包,施工總承包單位下面往往有多個勞務分包單位,甚至是直接分包給自然人。

而勞務分包單位或者是包工頭又會將所分包的工程再次轉包,有的甚至轉包了三四次,而最底層做工的農民工則往往只認識他們上面直接叫他們來做事的小包工頭。

至於工地是屬於哪個公司承建的,對於農民工來說無所謂,不論是哪個公司,他們只認帶他們來做工的包工頭,只看單價能不能達到自己的期望,只管做工拿工錢。

面對這種情況,不出問題還好,一旦發生勞資糾紛,農民工想要討薪往往就要經過長時間的“拉鋸戰”了,包工頭總是會推脫上面沒有給錢下來。

雖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要求工程建設專案施工總承包單位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專案的農民工工資。

同時,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並進行用工實名登記,並且要推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擔單位代發制度。

但是,經過了多重轉包之後,工地上往往是魚龍混雜,各自為戰,農民工大多情況下又覺得實名制考勤那些太麻煩,規矩太多,往往都不會主動遵守。

於是,一旦出了勞資糾紛,要提供證據的時候,農民工們便傻了眼,一沒合同,二沒考勤記錄,甚至包工頭都未給他們做結算,可以說是要什麼沒什麼。。

遇到這種情況,勞動部門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因此,採取極端手段討薪的事件時有發生:他們要麼堵門阻工,要麼威脅要跳樓、跳塔吊……最後吃虧的又只能是農民工自己。

3、包工頭拿錢跑路,農民工慌神

雖然勞動部門一再要求工程建設專案的施工總承包單位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透過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已確保農民工能按月足額拿到他們的血汗錢。

但是,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唯利是圖的包工頭們於是打起了農民工銀行卡的主意。

“包工頭通知我們辦銀行卡,說是工資都要發到銀行卡里面。要我們把銀行卡辦好之後,統一交給他去財務那辦理手續。”

“包工頭還說一次發超過伍仟就會要交稅,到發工資的時候他會幫我們先收著,然後分幾次發給我們,只要每次不超過伍仟,就不用交稅了……”

淳樸的農民工們因為對這些情況都是一知半解,很容易就被包工頭給忽悠了,還以為包工頭是在為他們著想。

經過層層轉包之後,小包工頭的利潤空間其實是很小了,有的甚至是要虧本的。所以有些小包工頭只能鋌而走險,趁著農民工的工資卡在手,帶著錢“跑路”,留下眼巴巴地盼著那點辛苦錢的農民工,進退兩難。

到勞動部門投訴吧,施工總承包單位已經按規定將工資打倒了農民工的工資賬戶上;而去法院起訴包工頭吧,又要多出一筆起訴費用……

4、根治農民工欠薪,任重道遠

農民工問題,特別是農民工討薪的問題一直影響社會和諧發展的重要因素,而國家也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規範用工,盡最大可能來根治農民工欠薪案件的發生。

為什麼農民工討薪案件還是會時有發生呢?總體來說,一方面,法律法規在現實中的落實還有待加強;另一方面,農民工自身的素質也急需提高。

國家出臺了法律法規之後,需要相關的執法部門來抓具體落實。然而,要落實到基層,確實不是那麼容易的,執法部門也往往是有苦說不出。

由於基層用工的特殊性,特別是工程建設專案,用工有很大的隨意性,農民工大多都是在各個工地轉,在各個工地停留做工的時間都不長,又缺乏足夠的自我保護意識,給基層的執法部門嚴格執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農民工們在缺乏證據,在執法部門處理受限的情況下,又往往會採取過激的舉動,更是給問題的順利解決造成了極大的阻礙。

所以,想要根治農民工欠薪還任重而道遠,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執法部門一方面要加強執法,規範用人單位合法用工;另一方面還需要加強宣傳,讓農民工更多的瞭解怎麼樣做才能更好更有效地為自己維權。

農民工也要加強維權意識,要更多地瞭解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同時在工作過程中,既要注意保障自身生命安全,也要學會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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