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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城區12平方公里內禁燃!3月1日起實施

2022-03-01由 江海8278 發表于 歷史

2月20日上午,靖江市召開全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動員部署會。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曹祥出席會議。

靖江城區12平方公里內禁燃!3月1日起實施

從3月1日起,《靖江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將正式施行,設定禁放範圍和禁放時段,進一步減少大氣環境汙染,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靖江城區12平方公里內禁燃!3月1日起實施

圖為靖江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示意圖。

靖江市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為本市行政區南環路以北、北環路以南、東環路以西、西環路以東所圍合範圍,總面積約12平方公里,全年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禁放場所及地點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地;文物保護單位、展覽館、紀念館、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等公共文化場所;幼兒園、學校、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福利院、殯儀館、公墓;商品交易市場;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以及城市快速路沿線;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城市公園、城市遊園、城市綠地、河道,飲用水源保護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和銷售場所,輸氣(油)設施,架空電力線和通訊線路、有線廣播線下方以及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放時段包括中考、高考期間,市人民政府釋出的重汙染天氣預警、重大活動保障以及其他禁止燃放期間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為貫徹落實《靖江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我市將按照“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

”的原則,充分發揮各屬地政府的組織協調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執法主體作用,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引導市民遵守《規定》,形成自覺禁放的文明風尚。會議要求,要提高思想認識,明白“

為何禁

”,實行禁放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必然選擇,是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要突出關鍵環節,把準“

怎麼禁

”,各地、各部門要全面宣傳發動,嚴密管控源頭,依法從快查處,嚴格文明執法,構建長效機制;要強化責任落實,確保“

禁得住

”,要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全力以赴抓好禁放工作,落實

領導之責、協同之責、督查之責

完來源:靖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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