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法官釋法:城管抽梯事件 為啥涉事城管沒被抓卻刑拘了廣告店老闆

2022-02-16由 魚觀天下事 發表于 歷史

1月23日晚,鄭州航空港區一名廣告牌安裝工人在城管執法人員將施工用梯子帶走後,從三樓頂部順著繩索滑下樓時不慎墜亡。鄭州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稱,初步處理決定對幾位執法人員予以免職、停職處理並配合警方調查。1月26日晚,鄭州市公安局迴應稱,警方將違規設定廣告牌並涉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企業負責人刑拘。被刑拘人員系湘鑫圖文廣告店負責人劉某。

法官釋法:城管抽梯事件 為啥涉事城管沒被抓卻刑拘了廣告店老闆

法官釋法:城管抽梯事件 為啥涉事城管沒被抓卻刑拘了廣告店老闆

城管執法時將工人安裝廣告牌時靠在牆角的梯子抽走,此後工人順著繩索下滑時不慎墜亡。可以說,這樣的悲劇是執法人員和工人都沒有預料到的,涉事的城管執法人員顯然已涉嫌濫用權力,執法過當,理當承擔相關責任。

梳理新聞報道可知,城管抽梯與安裝工人墜亡之間,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城管在執法過程中抽走梯子時,沒有傷害安裝工人的故意,很可能是出於制止和警告違法施工的目的。工人墜亡的直接原因是其順著繩索下滑,操作不慎。也就是說,在城管抽梯與工人墜亡之間,出現了因果關係阻斷事由。要知道,當梯子被抽走後,安裝工人並非只能採取順著繩索下滑這種極其危險的方式下樓。這也可能是涉事城管尚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主要原因。

法官釋法:城管抽梯事件 為啥涉事城管沒被抓卻刑拘了廣告店老闆

然而不能否認的是,涉事城管對工人的墜亡依然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一般來說,行政執法應遵循比例原則,不能濫用自由裁量權,應有一定的溫度和人道,應尊重違法行為人的必要權利。反觀此事,雖然執法人員抽走梯子時沒有傷害工人的故意,但其完全應該意識到,抽走梯子等於置工人於孤立無援的危險境地,尤其在寒冷天氣,即便沒有發生工人墜亡事件,也可能導致工人被凍傷。顯然梯子被抽走間接促使了工人採取危險行為下樓。

法官釋法:城管抽梯事件 為啥涉事城管沒被抓卻刑拘了廣告店老闆

此外,墜亡工人的僱傭方即廣告店老闆以涉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被刑拘並不冤。重大責任事故罪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如果該廣告店不具備相關資質,工人也不具備資質,作業過程又嚴重違規的話,相關負責人有可能要為工人墜亡承擔刑事責任。如施工工地發生安全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均會受到處罰。

法官釋法:城管抽梯事件 為啥涉事城管沒被抓卻刑拘了廣告店老闆

我們不能因為城管執法原因而忽視了其他人員應承擔的責任。但必須強調,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應妥善使用權力,尊重執法物件的必要權利,不能生硬地置他人於危險境地。反觀此事,幾個涉事的執法部門應釐清各方責任,不偏袒、不護短,儘可能及時、公開、透明地處理此事,迴應公眾合理質疑,避免給執法公信帶來二次傷害。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