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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豐潤貨車司機一事的思考

2022-02-11由 袖裡看乾坤 發表于 歷史

近日,唐山豐潤一貨車司機因運輸貨車安裝的衛星定位裝置掉線,被 處罰2000元,在某場所氣憤自殺。對於當事人行為深表哀痛。同為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少,深感生活不易,且活且珍惜!不要輕言放棄生命!

當地主管部門已成立調查組,在未獲得該次處罰事件調查清楚的真實情況前提下,筆者也學習了下《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首先運輸車輛安裝衛星定位裝置,這是強制要求性的,畢竟是為了保障全體運輸貨車人車安全的目的,這不在討論之列。單從處罰條款看,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出現故障不能保持線上的運輸車輛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800元罰款。按照此條規定,只有在司機或貨車經營者拒不改正的基礎上,管理機構才能處罰款。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一)破壞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惡意人為干擾、遮蔽衛星定位裝置訊號的;(二)偽造、篡改、刪除車輛動態監控資料的。而本次事件當事人被 罰2000元,顯然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低限處罰。但這也就存在個問題,當事人是否存在故意破壞裝置、故意偽造、篡改、刪除定位資料等行為,這也是管理機構本次調查要提交的處罰證據。顯然從目前新聞報道情況看,當事人未出現故意違法行為,因此我們需要等待調查組查證並公開的相關調查事實。嚴格執法,依法辦事是基本原則。

無論當事人是否違法,在出現當事人危及生命的情況形,顯然有的人或機構未能從人道主義角度實以援手,是否瀆職,我們等待調查結果。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為自己,為家人,一定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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