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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農村沒有暖氣供應,如何在冬天取暖

2022-02-08由 愛多肉得小夥子 發表于 歷史

山東農村沒有暖氣供應,如何在冬天取暖

時光飛快,秋末冬初,對於黃土高原上的這片地域來說,冬天,是一個窘迫的季節。隨著氣溫的逐日下降,街上響起越來越多的咳喘聲,行人面部的表情,變得皺巴而滄桑,雙手插兜成了一個標準姿勢。到了一月份,夜間溫度會在攝氏零下10度左右,冬季取暖,是人們首要考慮的問題。

山東農村沒有暖氣供應,如何在冬天取暖

除了取暖,一日三餐,沏茶衝奶,洗衣洗澡,煎熬烘烤……很多基本問題也都離不開一個穩定的熱源。冬天裡,有沒有熱源,熱源質量如何,是否穩定,是人們幸福與否的首要指標。

在高平,熱源無非來自於幾個方面,燃煤、燃氣(煤層氣液化氣)、用電、採集太陽能等。其中,燃煤手段,是高平最普及,也是歷史最悠久的取熱方式,起碼近一百年間,高平人民燒水做飯取暖禦寒主要是靠燒煤。

然而,2010年以來,隨著京津冀地區冬季空氣質量越來越差,2+26京津冀大氣汙染傳輸通道城市的確定(長治、晉城均在列),為了保衛大城市,傳統的燃煤取熱方式在高平越來越受到限制,進入2017年秋冬,最嚴苛的環保要求釋出,按照這個要求,晉城,高平的城區都將被打造成“禁煤區”,同時,2017年底建成區集體送熱要達到90%,建成區外,禁燃硫分高於1%、灰分高於16%的民用散煤。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治理汙染,是人人樂見支援的事情,環保的最終目的是為人創造良好的環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核心是為群眾服務,從這個角度出發,現行環保政策有幾點值得商榷。

首先,我國煤炭產銷量雖然驚人,但在煤炭消費總量中,生活用煤及住宿餐飲業用煤只佔到3。62%左右(2012年資料,2016年應該更低),而工業生產用煤,卻佔到95%以上。2015年全國39。65億噸的煤炭消費總量中,僅電力、鋼鐵、建材、化工四個行業即消費了32。44億噸,佔比81%多。在這樣一組資料面前,相信大多數人的第一直覺就是工業用煤才是燃煤汙染的大頭,那麼問題來了,對燃煤汙染“貢獻”並不突出的生活用煤為什麼也要“享受”嚴酷的環保管制?這樣嚴格的管制對環境汙染治理的貢獻率、有效率到底有多少?值不值得廣大靠煤越冬的老百姓為此付出不菲的代價或忍受寒冬?按照《晉城市2017年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及建成區全面禁煤的通告,2017年冬季,晉城、高平市區內所有的煤焦燃料都將禁止銷售、使用,所有靠燃煤經營的餐飲、洗浴等專案,如不進行改造,均將無法營業。這樣的政策,對本地民生,已經造成較大沖擊。

山東農村沒有暖氣供應,如何在冬天取暖

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中國GDP總量與增速持續擴張,隨之而來的是環境問題越來越尖銳突出,高能耗、粗放式的工業化水平與產業結構,無疑是造成環境汙染的主要推手,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這樣一個基本事實面前,環保部門應抓住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制定既保護環境又利於民生的環保政策,認清汙染嚴重製約了經濟、社會發展這個主要矛盾,認清工業汙染是汙染嚴重的主要根源這個矛盾的主要方面,對工業要嚴,對民用要引導,治理工業汙染要剛性,處理民用汙染要柔,剛柔結合,綠色發展,惠民發展,把發展與民生有機地結合起來,讓環保治理也充分具有“人情味”,不搞“格殺勿論”。其次,進入二十一世紀以後,我國城市化程序顯著加快,2016年中國城鎮化率達到57。35%,即便這樣,仍然有相當多數的群眾生活在無集體送暖、集體供氣的鄉村。不僅如此,受各種條件制約,這部分群眾短期內也不可能實現“城鎮化”。在高平市48。6萬總人口中,至少還有三分之一生活在農村。同時,居村群眾普遍表現為老齡化、收入水平低,遇事返貧、因病返貧的情況時有發生。對於這部分群眾來說,“限煤”、“禁煤”帶來的生活成本的增加是一個不小的負擔,“煤改氣”、“煤改電”要麼不具備條件,要麼一次性花費較高,463個行政村(居委)中,實現雙供的只佔少數。新型環保能源由於成本較高,推廣進展緩慢。群眾取熱、越冬仍以燃煤方式為主。環保政策的制定實施,也要充分考慮到這部分群眾的實際情況。

2010年前後,山西省實施了農村群眾越冬取暖補貼政策,以實物發放的形式,每戶不等發放了越冬煤,後期針對“愛心煤”發放過程中存在的以次充好、以少充多、以假充真等損害群眾利益現象,又改為發放資金,這項政策去除執行過程中的偏差,確確實實為老百姓提供了實惠,讓居村群眾感受到了國家關懷。只是,在2017年的環保要求中,對居村群眾如何過冬的考慮過於粗放、不切實際。按照要求,2017年建成區外(如廣大鄉村),禁止燃用硫分高於1%的民用散煤,而農村群眾越冬取暖補貼仍按每戶200元的標準發放,在當前高企的煤價面前,即使燃用含硫量較高的9號煤,200元的補貼也是杯水車薪,遑論使用優質煤了。

這些年,我們在消除城鄉二元化結構中花費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城鄉二元結構作為一種歷史遺留,仍然發揮著巨大作用,相當一部分群眾還沒有享受到城鎮化帶來的便利與好處,還居住在農村,農村群眾收入水平低,居住分散化,致富環境與致富能力差。在這樣的現實條件下,在制定涉農政策時,應充分尊重現實,尊重農民,對居村群眾多一份人文關懷,少一點行政指令。在治理汙染、改善環境中兼顧整體和區域性,統籌共性和個性,不搞一刀切,要充分認識到農村汙染,特別是居村群眾生活汙染具有分散化、程度低的特點,在環保要求與群眾民生面前,優先保障居村群眾的基本民生,適當提高居村群眾冬季採暖補貼標準或優先、平價供應優質越冬煤,儘量降低居村群眾因治汙產生的成本支出,讓居村群眾自覺、自願地參與到環保行動中來。第三,多實效少權宜,多民生少指令,科學環保、依法環保

雖然2017年的環保要求看起來十分嚴苛,但在某些方面,也留有餘地,尤其是一些涉及城市集體送暖、垃圾處理的煤電、建築企業,檔案以“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等保民生任務”給予例外。而這些被例外的企事業單位,往往又是環保監管的重點單位。這樣就存在一個邏輯怪圈,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往往又以這種承擔一定程度上損害著社會。當企業大到可以跟政府討價還價的時候,政策往往對它們網開一面。高平的三甲焦電、國投晉城熱電有限公司都是這樣的例子。在“煤礦供煤——電廠燃煤供電供熱——水泥廠處理電廠燃煤殘渣”這樣一條產業鏈下,隱藏的其實是“如果因汙染關閉水泥廠——電廠粉煤灰就無處處理——城市集體送暖就會停止”的真實生態。2016年,當國投晉城熱電有限公司因數萬噸粉煤灰無處處理,可能導致電廠停產,進而影響晉城城區集體送暖時,相關部門只好將環保要求暫擱一邊,緊急協調轄區建材企業想方設法先把粉煤灰拉走為準。

這樣的現狀使得再嚴苛的環保政策最後也演變為權宜之計,過了一時說一時。當整個地區的環保建立在這樣的權宜思維上時,環保的實際成效可想而知。在2017年的環保要求中,很多企業被要求“錯峰生產”,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底之間長達五個月的時間停產錯峰。“錯峰”這樣的提法就十分莫名其妙,無疑“錯”的是汙染的“高峰”,“高峰”過後,繼續生產的企業,是不汙染了?還是可以繼續汙染?為什麼不在無“峰”的時候,嚴格淘汰落後產能,促使企業升級進步?

此外,在繼續大力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推進依法治國的宏觀背景下,相關部門一紙政令就讓很多經過依法登記、依法經營的企業停產、停業,殊少考慮企業的實際生存狀況與企業職工的現實要求,干擾了依法行政。相關部門為什麼不能將環保要求前置到企業註冊登記時就向社會講清楚、說明白?

還有,有關部門一邊要建設“禁煤區”,一邊又提出“建成區集體送暖實現90%”,試問,剩下的那10%的群眾,他們既不能享受集體送暖,又不讓燒煤越冬,他們的民生問題怎麼解決?這樣的規定是不是形同空文?

汙染嚴重確實是當前中國面臨的嚴峻問題,治理汙染、保護環境要靠科學、靠發展、靠法治、靠群眾。依靠科學技術進步探索人與社會和諧共處的最佳模式,依靠社會發展、產業進步將汙染排放控制到最小,依靠法治樹立起全社會自覺保護環境、愛護環境的覺悟,始終將有利於民生作為環保工作的出發點與歸宿,調動起群眾參與環保、監督環保的積極性和熱情,多實效少權宜,多民生少指令,不搞首都環保、季節環保、運動環保,要建立長效機制,長抓不懈,科學環保,依法環保,真正將環保工作落到實處,真正以千秋萬代的眼光與心胸去進行環保,真正地全民環保。

只有這樣,才能儘早實現藍天白雲,青山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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