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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縣公職人員的一封信

2022-02-08由 五原縣交管大隊 發表于 歷史

五原縣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

酒駕醉駕造成的交通傷亡事故令多少幸福美滿的家庭支離破碎,正所謂“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酒後駕車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巨大的人身財產損失。您知道嗎?酒後駕駛的處罰可是非常嚴厲的!

車輛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為飲酒駕駛;車輛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mg/100ml為醉酒駕駛。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致全縣公職人員的一封信

五原縣交警發出倡議:

生命無價,酒後禁駕,希望全縣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們能夠清醒認識酒駕醉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不斷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參加親朋聚會、婚慶典禮等活動,自覺做到酒後禁駕,並提醒同行人員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當前,五原縣交管大隊將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對仍頂風違紀涉嫌交通違法行為的黨員和公職人員將移交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依紀依規從嚴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於構成犯罪的,給予開除公職,並公開通報曝光。全縣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巴彥淖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五原縣大隊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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