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女的來源:何時開始的?為什麼要宮女陪葬?一直延續到哪個朝代?
宮女,指在宮中供役使的女子。早期的宮女,大多來源於奴隸、女俘及罪犯的妻子等。
此後,歷代宮女中,有一部分開始從民間“選美”、“采女”中選出。“選美”就像科舉考試一樣,有一套嚴格的規矩。參選女子必須是良家,即非醫、非巫、非商賈和百工,這些人家的女子叫良家子。歷代都規定宮女取自良家子。
古代宮女的數量自漢代開始,隨著朝代的更替不斷增加。西漢初年,宮女只有十幾人。漢武帝時,宮女則突破1000名。東漢桓帝死後,後宮聚集的美女達五六千人。晉武帝司馬炎將宮女數量突破了1萬。唐開元、天寶年間,後宮人數躍升至4萬。時至明代,宮女的數量為9000。宮中每年僅花費的脂粉錢便達到40萬兩銀子。
清承明制,基本沿襲了明代的宮女制度,但是在選擇的範圍和方式上有很大的改革。
在漢朝,為了滿足宮中宮女的需求,朝廷專門設定了嚴格的宮女選拔制度,挑選宮女的來源主要來自普通老百姓家,但參加宮女選拔的女孩必須要體態端莊、五官端正、舉止文明優雅。進了皇宮後,會有相關的培訓制度,先是熟悉宮中的制度、禮儀禮節,知道哪些事情該做、哪些事情不該做;哪些話能說,哪些話不能說。
遵守宮規的宮女工作到25歲以後,朝廷允許她們出宮回家嫁人生子,25歲左右的年齡,在我們今天看來是女孩子正值花季的年齡,但在古時候,這個年齡的女孩子已經算是老女人了,除非你有關係或者家庭條件比較優越,否則想嫁個好人家很難!因此一般人家,不到萬不得已,是不願意讓自己的女兒去參加宮女選拔的!
殘忍的陪葬制度:
人類進入
階級社會
之後,出現了用
活人
殉葬的殘酷制度。遠在
商朝
,用
奴隸
殉葬和祭祖的做法十分盛行,而且規模很大,手段殘忍。到了
秦朝
,
秦始皇死後
,秦二世
胡亥
下令宮中沒有生育的
宮女
全部殉葬,加上建造
陵墓
的工匠,殉葬者數以萬計。
隨著人們的反抗和社會進步,自
漢武帝
到
元朝
,這一殘酷制度基本被廢除了。可是到了明朝,
朱元璋
又將這野蠻的做法重新恢復起來,並作為一種制度在明朝沿用。
1395年,朱元璋的
次子
朱恢死後,朱元璋即下令
王妃
殉葬。從此,重開了殉葬制度。朱元璋死時,被迫葬殉的有38人。明成祖朱棣死時,殉葬的
妃嬪
也有三十多個。
據
史料
記載,明朝的殉葬制度規定很細,哪些妃嬪應殉葬,哪些可以不殉葬,都有明文規定。凡被刪封為
貴妃
等高等
名號
的,生過
兒子
並且兒子被封潘的,可以不殉葬,孃家原有功勳的也可 “恩免”。其餘的皆殉葬。
殉葬時,先將殉葬的妃嬪帶到
一個房間
,讓她們吃飯,吃過飯後,將她們
引入
大堂。大堂之上,放有許多小床,讓這些殉葬的妃嬪分立其上,將頭納人
床上
的繩釦之中,而後去床,使其吊死,然後
送人
墓中。
明
成宗
死時,他的一位朝鮮族
妃子
也被指定殉葬,這位朝鮮妃子臨被吊死前呼喚著她的朝鮮
乳孃
的名字,其悽慘之狀令
監刑
的
太監
也清然淚下。
後來
,這位乳孃回到朝鮮向人們講述了這一情景,
朝鮮人
將其
記人
(李朝實錄》中。
明朝這一殘忍的殉葬制度,直到 1465年明英宗死時,才得以廢除。明英宗死前,下遺詔說:“用人殉葬,我不忍去做,這件事應從我這裡廢止。”至此,這一制度才最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