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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一般識字的平民都是什麼水平呢?

2022-02-03由 文運學歷提升 發表于 歷史

漢代社會由於受到自然災害和頻繁戰亂的影響,其人口總數一直沒有大幅增加,一般維持在五六千萬左右,戰爭時期更是銳減到一兩千萬人。漢代的基層民眾從事著各行各業,他們透過辛勤的勞動創造著社會的財富,為封建統治的繁榮穩定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古代一般識字的平民都是什麼水平呢?

在進行本節的具體論述之前,筆者需要對平民的概念進行一個基本的界定。平民這一概念最早出現在西方社會,它指的是“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除特權階級、奴隸和農奴外的居民。”

在中國古代早期社會中,不論是商周時期的“國野之分”還是春秋戰國時期“人分四等,士農工商”,都體現著明顯的等級觀念,但我們卻很難從中清楚劃分出平民階層。在秦漢時期,社會階層的劃分漸趨複雜,不同階層之間的聯絡得到加強,各階層也都處在不斷變化之中。但為了下文論述的方便,筆者對漢代社會的平民作出以下的定義:平民是指那些處於國家核心政權之外、不擔任官職、具有人身自由、掌握一定生產資料並且靠自己的勞動維繫生計的人們。主要包括:自耕農、商人、手工業者以及其他從事普通職業的群體。

古代一般識字的平民都是什麼水平呢?

從上面的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出,平民階層最主要的特徵之一是依靠自己的勞動來維繫生活,這就決定了他們要把大多數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掙錢養家的工作中。相比於一心希望透過讀書掌握知識與技能進而步入仕途計程車人階層,漢代的普通民眾內心真正渴望的是社會的安定。他們沒有士人們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鴻鵠之志,只想在安定的環境中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安穩地度過一生。正是由於缺乏明確的目的性,基層平民對讀書的要求也就大大降低了。不過,對閱讀能力的要求降低並不意味著沒有讀書的需要。很多從事工商業的平民出於工作需要,必須對生意記錄和往來賬目進行登記,這就必須要擁有基本的讀寫文字的能力。即使是隻事躬耕的農民也至少要會讀寫自己的名字,以便在戶口登記或者賦稅繳納的時候能夠簽名作實。下面筆者將就從幾個不同的方面對漢代平民的閱讀能力進行一定的分析和考察,希望可以大概地反映出他們的閱讀情況。

古代一般識字的平民都是什麼水平呢?

一。 平民的受教育程度

教育是我們讀書識字進而獲得文化知識的最根本、最直接的途徑和手段。在生產力飛速發展的現代社會,我們可以在不同的教育機構透過各種各樣的教育媒介得到良好的教育。但是在距今兩千多年前的漢代社會,教育的發展卻僅僅只是停留在初始萌芽的階段。不論是中央設立的太學、官邸學、鴻都門學還是地方的各級郡國學,其生源大多來自官宦子弟或世家大族。一般平民則由於身份地位、收入水平的限制只能就讀於私人創辦的學校,這些私學的規模和辦學條件當然無法和正規的官學相比。雖然漢代私學沒有像官學一樣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援,但由於它的受眾是廣大基層平民,不像官學那樣受到身份等級、招生人數的限制,而且往往就設立在當地,可以方便學生就學,所以私學在兩漢發展很快。

民國著名學者王國維在《漢魏博士考》裡有著關於漢代私學情況的記載:“漢時教初學之所名曰書館,其師名曰書師。其書用《倉頡》、《凡將》、《急就》、《元尚》諸篇,其旨在使學童識字習字。……漢人就學,首學書法,其業成者,得試為吏,此一級也;其進則授《爾雅》、《孝經》、《論語》,有以一師專授者,亦有由經師兼授者。”

由此可知,漢代私學教育按照學生的年齡及其學習能力主要分為以下幾個層次和階段:最早的階段是蒙學階段。蒙學也稱小學,是專門為幼童的啟蒙教育而設立的。

古代一般識字的平民都是什麼水平呢?

漢代童蒙學習的場所叫“書館”,啟蒙教師則稱“書師”,而老師往往在教學生學習字書的同時教授他們書法。據《漢書·藝文志》記載:“漢興,閭里書師合倉頡、爰歷、博學三篇,斷六十字以為一章,凡五十五章,併為倉頡篇。武帝時司馬相如作凡將篇,無復字。元帝時黃門令史游作急就篇。成帝時將作大匠李長作元尚篇,皆倉頡中正字也。凡將則頗有出矣。至元始中,徵天下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於庭中。揚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訓纂篇,順續倉頡,又易倉頡中重複之字,凡八十九章。臣復續揚雄作十三章,凡一百二章,無復字,六藝群書所載略備矣。”

至東漢和帝時期,賈魴又作《滂喜篇》。後來由於種種原因,這些字書大多亡佚,儲存至今的只剩下《急就篇》。這些字書教材都是為了教授兒童讀寫文字,為了能夠便於兒童朗誦記憶,故其在編寫時往往按照一定的韻律,讀起來朗朗上口。同時,這些教材教授的內容也大多是和日常生活緊密相關,通俗易懂。以史游的《急就篇》為例,其內容包括姓名、飲食、器物、生理、醫藥、農藝、動物甚至還有職官的名稱,可以說各種事物無所不有。《急就篇》在第一章開頭就有這樣的說明:“急就奇觚與眾異,羅列諸物名姓字,分別部居不雜廁。”

由此可知,急就篇的內容不是以往按照偏旁部首排列,而是以字義的類別來排列,讓孩子在識字的同時還能對事物有一定的瞭解,這對於沒有基礎知識的兒童來說顯然是更為合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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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漢代邊地出土了很多關於蒙學字書教材的簡牘。比如:1905-1928年間出土的尼雅漢文木簡《急就篇》、1930 年出土的居延漢簡《倉頡篇》、1972-1974 年間出土的居延新簡《倉頡篇》和《急就篇》、1977 年出土的玉門花海漢簡《倉頡篇》、1979 年出土的敦煌馬圈灣漢簡《倉頡篇》等等。從這些出土的漢簡之中我們可以看到,字書教材在漢代邊疆地區的傳播十分廣泛。由於邊疆地區吏員人數相對不足,所以邊地的烽燧長官必須擁有“能書、會計、知律令”的能力,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中央文書政令資訊的有效傳遞。在居延漢簡中就有這方面的明確記載:

1。肩水候官並山隧長公乘司馬成,中勞二歲八月十四日,能書會計,治官民,頗知律令(13。7)2。肩水候官始安漣長公乘許宗,中功一勞一歲十五日,能書會計,治官民,頗知律令。②(37。57)當然,類似的簡文還有很多,不贅述。另外,在漢代邊地還出土了大量的習字簡。由於邊地的軍隊之中不可能像內地般透過創立私學讓士卒學習讀書寫字,所以士卒只有透過反覆不斷地練習來進行文字讀寫的學習。這些習字簡是漢代戍守邊疆計程車卒進行文字讀寫訓練的有力證明。比如在居延出土的漢簡中就有以下的習字簡:

左圖是練習書寫“候長”這一官名的習字簡(180。9),右圖則是書寫“令史”官名的習字簡(158。12)。從簡文中能夠明顯看出書寫者利用重複書寫來進行鞏固練習的情況。習字簡的內容包括:官名、年號、地名、文書習語等等,這些內容都是中央與邊疆地區往來文書之中常用的字詞,對文化程度要求不高的軍人來說也必須掌握不高的軍人來說也必須掌握這些基本的字詞,從而保證政令傳遞的流暢性與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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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學階段的兒童除了學習讀寫文字以外,還必須學習相應的基本知識和生活技能。《漢書·食貨志》記載:“八歲入小學,學六甲五方書記之事,始知室家長幼之節。”①顧炎武對此解釋稱:“六甲者,四時六十甲子之類;五方者,九州島嶽瀆列國之名;書者,六書;計者,九數。”②由此可知,六甲指的是天干地支,即紀年曆法的知識;五方指的是東南西北中五個方位,即地理常識;書即是書寫能力;算即是計算能力。這些基本知識與技能都是與漢代平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內容,所以必須從小打下牢固的基礎。

東漢時期的兒童在完成了字書學習之後,一般還會進一步學習《論語》、《孝經》。《論語》是由孔子的弟子們整理編訂的儒家經典,學習並精通論語可以說是瞭解儒家思想進而走上仕途的敲門磚。《孝經》也是儒家的重要典籍之一,相傳是由孔子親自編寫而成的,在漢代有古文孝經和今文孝經兩種版本。封建社會素來講究以孝治天下,甚至還有“自古忠臣必出於孝子之門”的說法。從小學習孝經就是為了讓兒童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從而維護封建社會的綱常倫理秩序。

關於漢代兒童學習《論語》和《孝經》的記載在史書中十分常見。比如《後漢書》的這幾處記載:“(範升)九歲通論語、孝經,及長,習梁丘易、老子”③、“(馬嚴之子馬續)七歲能通論語,十三明尚書,十六治詩。”④、“(荀爽)年十二,能通春秋、論語。”⑤從相關史料的記載來看,私學中的兒童學習《論語》、《孝經》之類的蒙學教材基本都在十來歲左右,這與“八歲入小學”學習書算的階段是緊密連線的,故其可信度較高。

在完成了《論語》、《孝經》的學習之後,那些有能力、有條件或者有意願的學生還會跟從當地的大儒繼續深造,學習經學知識。在漢代,有很多經學專家在地方上授徒講學,而他們的情況也各有不同。有的是因為得不到做官從政的機會或是不滿當朝統治而不願做官。比如《後漢書·儒林列傳》記載的新莽時期的學者窪丹:“世傳《孟氏易》。王莽時,常避世教授,專志不仕,徒眾數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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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一邊做官,一邊授徒。比如同傳所載的學者牟長:建武二年,拜博士,稍遷河內太守。“長自為博士及在河內,諸生講學者常有千餘人,著錄前後萬人。”還有的則是被罷官或致仕以後回鄉開辦私學。比如《漢書·儒林列傳》記載的申公:“歸魯退居家教,終身不出門。復謝賓客,獨王命召之乃往。弟子自遠方至受業者千餘人。”正是由於有了這樣一大批儒者開班授徒,所以漢代社會的私學發展很快,學生人數眾多,學習氣氛濃厚。

從以上的論述可以看到,漢代人的受教育程度大概可以分為讀寫文字,學習《論語》、《孝經》和通經致仕三個級別。中國人民大學的王子今先生曾經專門對漢代社會的教育情況進行過細緻地分析,他在《東漢的學習型社會》一文中指出從皇帝本人到後宮妃嬪、再到官員儒生甚至普通百姓都是推崇文化、熱愛學習的,而且東漢社會不論是文化政策、學術發展還是教育水平都是十分可喜的。不過,王先生也認為東漢後期“不僅儒家經學的文化壟斷和思想控制壓抑著社會的創新力,就東漢王朝的政治威權而言,”崩離“趨勢的出現,也不能說與單一化、公式化、教條化、嚴重僵化的文化導向所引致的思想禁錮無關。”

不過,我們必須承認的一點是,儘管儒家的獨尊地位導致漢代的統治階級與基層百姓讀書學習都帶有一定的單一化傾向,但是透過學習這些蒙學教材和儒學經典,漢代人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當然,只有極小一部分的漢代人能夠達到通經致仕的級別。但筆者相信,漢代社會中還是應該有很多人接受過最基礎的識字教育,不論他們後來的學習能力有著怎樣的發展,這至少使得他們具有了基本的閱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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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民眾識字率蠡測

在上面的部分,筆者對漢代基層平民受教育的情況進行了相關探討,得出的結論是有很多人至少接受過最基礎的讀寫文字的教育。不過,接受教育和教育效果好不好卻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針對漢代社會的識字水平,學界有著不少的探討與分析:

首先是王子今先生在他的部落格發表過一篇名為《漢代社會識字率推測》的博文,王先生在文中引用了陳勝、竇少君、卜式、淳于緹縈等許多漢代史料中記載的故事,試圖來說明漢代社會的平民教育十分普及。不過在文章的結尾,王先生仍然認為漢代識字率是無法估測的。

其次是蒲慕州先生在他的《追尋一己之福-中國古代的信仰世界》一書的第八章“漢代知識分子與民間信仰”中對漢代社會的識字問題有過相關的探討。蒲先生透過對漢代的出土文物進行考察,指出:

“若認為一個人具有讀、寫簡單書信和記賬的基本能力為基本的‘文字能力‘,那麼我們至少可以這麼說,漢代社會中具有文字能力者的分佈是相當廣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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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郭海燕在她的博士論文《漢代平民教育研究》中透過引用包偉民先生對於識字概念的解釋,認為“如果以包偉民先生的標準來考察漢代平民的識字情況,平民識字者的分佈是相當廣泛的。”

與前三位觀點相反的則有崔瑞德和魯惟一,在他們編寫的《劍橋中國秦漢史》中提到:“現在無法衡量秦漢時期識字人的範圍,但可以很保險地假設,它不可能是很廣的。”

筆者認為,解決漢代社會識字率的問題由於有著兩大難點而不可能得出確切的結論。首先就是對識字的概念如何界定的問題,即認識多少字或者能讀、寫多少字才能算得上真正意義上的識字。另外一個難點就在於史料記載的相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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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籍之中關於漢代主流學術及思想文化的記載比比皆是,但是對於基層民眾的文化水平和識字能力的記載卻是少之又少。關於第一個難題,前文提到的包偉民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國九到十三世紀社會識字率提高的幾個問題》中有較為明確的說明:“從’實用性‘的標準出發,即指一個人的識字水平大致能應付相當於他所生活的歷史時期的一般社會要求”、“一個識字的人應該具有例如記賬、在契約文書上簽字或者讀懂官府簡短文告的能力。”

按照顏師古在《急就篇·注敘》中的說法:“(急就篇)至如蓬門野賤,窮鄉幼學,遞相承稟,猶競學之。”

由此可知漢代社會之中識字教育的確十分普及。與此同時,兒童在入小學之後還會學“六甲五方書算”之事,這些知識和技能正好能與包先生對識字的定義相互印證。所以,如果按照包先生的定義來考察漢代平民識字問題的話,那麼毫無疑問具備這樣能力的人在基層社會是相當廣泛的。另外,關於漢代基層民眾識字問題的史籍記載雖然相對匱乏,但我們仍然能夠從零星史料中找到隻言片語,從字裡行間進行合乎邏輯的推測。比如:《史記·陳涉世家》中就提到陳勝吳廣在發動起義之前尚能丹書帛曰“陳勝王”三個字,並置於魚腹之中。從司馬遷的描寫我們可以看到少時嘗與人傭耕的陳勝是具備一定的文字能力的,他不僅知道寫這些字,而且還知道這幾個字的意思及其對其他戍卒的影響力。而前文所列舉的邊地出土的習字簡以及蒙學教材也清楚地表明戍卒之中亦有不少識字者。與此同時,史籍中還有很多關於漢代民眾上書的記載,例如:漢武帝時期的卜式“以田畜為事……時漢方事匈奴,式上書,願輸家財半助邊”①、漢宣帝皇后之弟竇廣國(字少君)少時因家境貧寒被賣給其他人家,但“廣國去時雖小,識其縣名及姓,又常與其姐採桑墮,用為符信,上書自陳。”②卜式和竇廣國都是漢代基層社會的普通平民,但是他們都曾經上書自陳,以表達自己的心意,由此觀之,漢代平民應當是具有識字水平的,至少也可以“識其縣名及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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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漢代社會存在的大量契約文書也是基層民眾具備基本讀寫文字能力的有力證明。張傳璽先生在《契約史買地券研究》一書中將中國的契約發展史分為四個時期,其中漢代屬於使用私約時期,該時期的契約主要有買賣契約、租賃期約和遺產繼承契約三種類型。③這些契約大多是以私文書的形式出現,體現的是締約雙方的個人意志。漢簡中發現了有不少跟契約有關的材料,包括居延漢簡、敦煌漢簡和江陵鳳凰山漢簡中都發現了契約原件,其中以土地買賣契約為主。

除了契約文書之外,漢代的買地券也是我們瞭解民間識字情況的一大實物證據。買地券作為一種名器,產生於東漢前期,在我國的許多地區都有買地券出土,其質地包括玉、鉛、磚、石等等。吳天穎教授在《漢代買地券考》一文中指出:

“早期的買地券一般是鉛券,券文內容基本上是摹仿實在的買賣土地文書,真實性較強,史料價值較高。”

在眾多出土的買地券中存在許多偽造之作,方詩銘先生在《再論地券的鑑別——答李壽剛先生》一文中則列舉了六個他認為較為可信的買地券,其中第一個就是東漢建初六年的《建初玉買地券》(也稱《漢孟武子買田玉券》)⑤,上面寫明瞭買賣雙方及土地的資訊、交易的情況、見證人,並且簽名作實,其摹本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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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該券的文字記載來看,契約中清楚寫明瞭締約者的姓名、締約時間、買賣土地的位置以及面積,另外還有趙滿、何非的簽名。由此可知,簽約雙方應該對條款中涉及的數字、年號、姓名、方位等基本資訊都有一定的瞭解,至少也是在看懂了合同內容的基礎之上才進行土地買賣的(因為條款中明確寫有“知券約”)。從這些出土的買地券也可以看到漢代基層平民的確是具有識字能力的。

除了以上提到的例證之外,我們在已經出土的漢代簡牘之中也可以找到一些線索用來推測基層民眾的識字能力。漢代簡牘中有許多政府下發給基層行政組織的文書通告,為了使得普通百姓都能準確獲得通告的資訊,撰寫文書的吏員往往會在文書的結尾寫上“明白扁書鄉亭市裡顯見處”之類的話,提醒地方官員在頒行通告時要把寫有文告的簡牘懸掛在當地人流量最大的中心地帶,好方便百姓瞭解相關政令。這樣的文告有很多,下面僅舉數例:

1。五月壬辰,敦煌太守強、長史章、丞敞下使都護西域騎都尉、將田車師戊己校尉、部都尉、小府官縣,承書從事下當用者。書到白大扁書鄉亭市裡高顯處,令亡人命者盡知之,上赦者人數太守府別之,如詔書。②敦煌懸泉漢簡(Ⅱ0115②:16)

2。五月甲戌居延都尉德庫丞登兼行丞事下庫丞倉 用者書到令長 丞 侯 尉 明 白 大 扁 書 鄉 市 裡 門 亭 顯 見③居延漢簡(139。13)在上面的兩條簡文中都明確寫出該文書公告要“明白大扁書鄉亭市裡”,也就是要由文吏用官方規定的字型——篆書或隸書將公文完整無誤地謄抄一遍,並將其公佈於當地人流量最大的地帶,讓平民能夠及時瞭解政令。雖然這些材料不能說明基層地區大多數人具備一定的文字能力,但至少可以看出在鄉亭裡等各級地區都會有一部分人能夠看懂文書的內容,然後由他們口述給其他不識字的人。另外,漢代墓葬中出土的各種日書也是考察漢代民眾識字能力的重要材料。

古代一般識字的平民都是什麼水平呢?

日書是古人進行婚嫁、喪葬、農作、出行等日常活動時挑選時日的參考之書,主要是依據天文星象來判斷吉凶,趨利避害。在睡虎地秦簡、放馬灘秦簡、懸泉漢簡、孔家坡漢簡等眾多秦漢簡牘中都發現有日書,這些日書大多是出土於漢代低階官吏、士人以及中下層庶民的墓葬中。由此可見,作為漢代基層社會十分流行的一類書籍,日書的大量出土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明漢代平民是具備基本的識字能力的。

最後,我們還能從漢代蒙學教材的字數變化來側面考察平民的識字水平以及漢代社會的文化進步。按照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的統計,漢初《倉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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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5 章,每章收錄 60 字,即 3300 字。後經揚雄整理增加到 89 章,即 5340 字,最後由班固自己編訂得一百零二章,共 6120 字。由此可見,文字教育經過漢代幾百年的發展,一直在不斷進步,漢代兒童在小學時期已經能夠學到超過六千字,這些字大多是生活中常見常用的字,從這些變化之中我們可以看到漢代社會四百年間民眾知識文化水平的大幅提升。

當然,即使是在生產力飛速發展的現代社會,我們也不可能準確得出識字率的具體數值,更別說兩千多年的生產力發展水平低下、文化傳播速度緩慢的漢代社會了,所以我們只能透過零星史料和出土文物對漢代平民的文化水平進行合乎邏輯的推測。從以上的論述我們至少可以知道,漢代基層社會的蒙學教育比較普遍,平民百姓透過這一階段的教育也應該具備了記賬、簽名之類的能力,這些基本的文字能力對於漢代平民的閱讀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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