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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都有哪些權利?

2022-01-19由 閒庭信步PU 發表于 歷史

未成年人都有哪些權利?

未成年人按法律的表述:在我國是指“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未成年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又是國家最有希望的一個群體,也是每個家庭第對夫婦特別關心關愛的一個群體。他們成長過程的順利與否,成長大之後如何,是關係家關係國的大事。所以,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至關重要。

未成年人都有哪些權利?

那麼,未成年人有哪些權利呢?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未成年人的權利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未成年人在家庭的權利

1、享有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的監護職責和撫養權利。

2、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不受虐待、遺棄,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不受歧視。

3、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染上吸菸、酗酒、流浪、沉迷網路以及賭博、吸毒、賣淫等不良行為。

4、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5、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發展狀況,在作出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決定時告知其本人,並聽取他們的意見。

7、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8、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

未成年人都有哪些權利?

二、未成年人在學校的權利

1、學校應當注重培養未成年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未成年學生全面發展。

2、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

有缺點

、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3、學校應當根據未成年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對他們進行社會生活指導、心理健康輔導和青春期教育。

4、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保證未成年學生的睡眠、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不得加重其學習負擔。

5、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6、學校、幼兒園、託兒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採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學校、幼兒園、託兒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設施、場所中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學校、幼兒園安排未成年人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7、教育行政等部門和學校、幼兒園、託兒所應當根據需要,制定應對各種災害、傳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的預案,配備相應設施並進行必要的演練,增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8、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9、對於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10、依法設定專門學校的應當符合辦學條件,專門學校應當對在校就讀的未成年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專門學校的教職員工應當關心、愛護、尊重學生,不得歧視、厭棄。

11、幼兒園應當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進幼兒在體質、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諧發展。

未成年人都有哪些權利?

三、未成年人在社會的權利

1、獲得全社會尊重、保護、教育關心、愛護的權利。

2、獲得各級人民政府保障受教育的權利,並有因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的和流動中接受教育的權利。

3、享有免費進入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圖書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的權利;到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展覽館、美術館、文化館以及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享有免費或者優惠的權利。

4、節假日期間享有在中小學校的文化體育設施免費或者優惠使用的權利;享有免費或者優惠社群中的公益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設施的權利。

5、享有國家鼓勵科研機構和科技團體開展科學知識普及活動。

6、國家採取措施,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

7、不受任何組織、個人製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賭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以及網路資訊等影響的權利。

8、食品、藥品、玩具、用具和遊樂設施等不得有害於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標明注意事項的,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

9、不得在中小學校園周邊設定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這類場所。

10、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菸、飲酒。

未成年人都有哪些權利?

11、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12、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譭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除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13、學校、幼兒園、託兒所和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享有優先受救護權。

14、禁止拐賣、綁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禁止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

16、公安機關應當預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場地、房屋和設施。

17、生活無著的未成年人享有政府救助和收留撫養的權利;

18、享有衛生部門和學校應當對未成年人提供的必要的衛生保健條件,免費接受國家免疫規劃專案的預防接種權利;享有預防常見病、多發病和傳染病危害的權利。

19、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榮譽權不受侵犯。享有接受職業教育和政府創造就業條件的權利。

20、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監護人或者其他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未成年人都有哪些權利?

四、未成年人在司法保護方面的權利

1、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及時審理所受理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並適應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點和健康成長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並視情依法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2、人民法院審理繼承案件,應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的,應當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見,根據保障子女權益的原則和雙方具體情況依法處理。

3、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4、對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辦理相應案件時,根據需要設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辦理。

5、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詢問未成年證人、被害人,應當通知監護人到場;司法機關辦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應當保護被害人的名譽。

6、對羈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應當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對沒有完成義務教育的,應當對其進行義務教育;解除羈押、服刑期滿的未成年人的復學、升學、就業不受歧視。

7、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網路等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影象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五、未成年人的其他權利

1、享有接受贈與的權利;

2、享有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3、享有屬於自己的財產的所有權。

4、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權利。

5、享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權利。

6、享有身體不受非法搜查的權利。

7、享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權利。

8、享有不受侮辱、誹謗和猥褻的權利。

9、享有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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