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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方寶劍”:本是代表皇權的利器,為何也是君臣矛盾的製造者?

2022-01-13由 深夜聊齋 發表于 歷史

導讀:

在周星馳電影《九品芝麻官》中,有這樣一個片段:包龍星欲拿尚方寶劍直接將罪人正法,卻被人揭發他的寶劍乃是明朝之物,而此時是清朝,所以早已沒了法律效力。

“尚方寶劍”:本是代表皇權的利器,為何也是君臣矛盾的製造者?

九品芝麻官劇照

尚方寶劍作為古代君權的象徵物品,是真實存在過的。而且在明代,尚方寶劍還成為一種制度,多由皇帝賜給邊將使用。

但是,尚方寶劍作為皇帝的化身,雖能給大臣立威,卻也能起到反噬作用。

在歷史上,尚方寶劍成功扮演過君臣矛盾製造者的角色,堪稱一把“雙刃劍”。

一、尚方寶劍的歷史起源

尚方寶劍的黃金時代在明朝,但其起源卻由來已久。“尚方”二字,起源於漢朝。當時,漢代宮廷器物上,往往標註“尚方”二字,以示此乃宮中專屬。

而負責為宮廷打造御用器物的部門,名字就叫“尚方”,其主管名曰“尚方令”。大名鼎鼎的造紙鼻祖蔡倫,就曾經以中常侍的身份兼任尚方令。

在他的帶領下,宮廷裡的工匠們製造了許多精品,除了“蔡侯紙”,尚方寶劍也是在他的監造下淬鍊而成的。

“中常侍蔡倫加位尚方令,監作劍即尚方劍。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後漢書》)

“尚方寶劍”:本是代表皇權的利器,為何也是君臣矛盾的製造者?

蔡倫

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尚方寶劍雖然最初是皇家御用之劍,但除了規定不能被皇帝之外的人使用之外,並沒有賦予其特殊的含義,直到一個名叫

朱雲

的大臣出現。

漢成帝時,帝師

張禹

身兼丞相一職,但其人只知道曲意逢迎、溜鬚拍馬,業績上一塌糊塗、毫無作為。一個叫朱雲的大臣看不下去了,於是找到漢成帝說:

“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前漢書》)

然而,當漢成帝知道朱雲要殺的人是自己的老師張禹時,登時大怒,反而要斬了朱雲。朱雲抱著宮裡的欄杆不放,侍衛拖拽他時用力過猛,竟然連欄杆也一起扯斷了。最後幸虧其他大臣求情,朱雲方才保住一命。

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大臣請求皇帝賜尚方寶劍斬佞臣的例子,可是以失敗告終,只留下了一個

“朱雲折欄”

的典故。

“尚方寶劍”:本是代表皇權的利器,為何也是君臣矛盾的製造者?

“朱雲折欄”

在往後的歷史上,也有許多君王賜給大臣佩劍、許以便宜行事的例子。

比如宋太祖趙匡胤命大將曹彬平定南唐時,

“且以匣劍授彬曰:‘副將而下,不用命者斬之!’潘美等皆失色......彬性仁厚,故專任焉。”

(《宋史》)

這裡提到,趙匡胤將自己的劍給了曹彬,授予他斬殺副將及以下所有將士的權力,但此劍是否就是尚方寶劍,卻沒有明確提及。

在宋朝的軍事百科全書《武經備要》中也提到:

“本朝之制,大將每出討,皆給御劍自隨,有犯令者,聽其專殺。”

“尚方寶劍”:本是代表皇權的利器,為何也是君臣矛盾的製造者?

曹彬

但是,以上皇帝所賜之劍是否名為“尚方寶劍”?在歷史上卻沒有明確記載。

二、尚方寶劍的黃金時代

尚方寶劍真正成為皇帝賜予大臣專斷之權的象徵,始於明朝後期。

萬曆二十年,即公元1592年,蒙古人

哱拜

背叛明朝,他攻陷中衛、廣武、玉泉營、靈州,連陷河西四十七堡,自稱寧夏王。萬曆皇帝派

魏學曾

出征平叛,並

“賜學曾尚方劍督戰”

(《明史》),魏學曾收復了河西四十七堡,可惟有寧夏城遲遲不克。

萬曆皇帝於是將魏學曾革職查辦,又命令葉夢熊接替,

“亦賜尚方劍”

。葉夢熊到前線後,放水淹城迅速剿滅了叛軍。

“尚方寶劍”:本是代表皇權的利器,為何也是君臣矛盾的製造者?

萬曆皇帝

葉夢熊平哱拜之亂,是“萬曆三大徵”之一,而在“三大徵”中的另外兩場戰役“朝鮮之役”和“播州之役”中,尚方寶劍同樣發揮了它的威力:

萬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萬曆皇帝以兵部尚書總督薊遼邢玠發兵朝鮮,同時

“發帑金犒軍,賜玠尚方劍,而以御史陳效監其軍。”

《明史》

萬曆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前往播州平叛的李化龍也是“請上方劍”以強化自己的權威,而萬曆也是“賜劍,假便宜”,歷時百餘天就平息了叛亂。

尚方寶劍在“萬曆三大徵”中起到了如此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後來使用更加頻繁,而且逐漸制度化。

“尚方寶劍”:本是代表皇權的利器,為何也是君臣矛盾的製造者?

“萬曆三大徵”影視劇照

萬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萬曆皇帝派遣熊廷弼出任遼東經略,同樣是

“且賜尚方劍重其權”,

比且還

“特賜麒麟服一,彩幣四,宴之郊外。”

(《明史》)

由此可見,尚方寶劍在明朝後期越來越被皇帝所重視,也往往能在戰場上發揮奇效。

但是,它也並非是萬能的。在明末一起著名的邊將“火併”事件中,它就起到了反噬作用。

三、尚方寶劍的反噬作用

皇帝賜予大臣尚方寶劍,理論上講,等於是賦予了大臣代表皇帝的權力,他們可以持劍直接誅殺其他官員、百姓,而不需要經過司法程式。

但這樣做有兩個前提。第一,賜予尚方寶劍一般是在戰場上嚴肅軍紀使用的,而在其他場合不能濫用;第二,尚方寶劍並非可以斬殺任何臣子,其適用範圍是:

“巡撫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簡一監司代之。總兵不用命,立奪其帥印,簡一副將代之。監司、副將以下,悉以尚方劍從事。”(《明史》)

也就是說,持有尚方寶劍,只可斬監司、副將以下的官員,而對於巡撫、總兵一級的幹部,是不能適用此劍的,需要皇帝親自定奪。

然而,有一個人卻在明末壞了這個規矩,他就是薊遼督師袁崇煥。

“尚方寶劍”:本是代表皇權的利器,為何也是君臣矛盾的製造者?

袁崇煥

《明史》記載,崇禎元年:

“大學士劉鴻訓等請收還(王)之臣、(滿)桂尚方劍,以賜崇煥,假之便宜。帝悉從之,賜崇煥酒饌而出。”

當時,遼東形勢危急,而袁崇煥提出了“五年平遼”的宏偉計劃,讓崇禎頗感振奮。但袁崇煥表示自己遠在邊關,難免朝中有人嫉妒中傷他。崇禎皇帝為打消他的疑慮,接受劉鴻訓的建議

賜給其尚方寶劍,授予便宜行事的大權。

袁崇煥到遼東以後,就先對官至東江鎮總兵、歷仕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四朝的宿將毛文龍下手了。

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袁崇煥到皮島與毛文龍談判無果後,命人綁了毛文龍,並當場宣佈其“十二大罪狀”,而後請出尚方寶劍,說:

“臣今誅文龍以肅軍。諸將中有若文龍者,悉誅。”

“尚方寶劍”:本是代表皇權的利器,為何也是君臣矛盾的製造者?

袁崇煥

然後,他

“遂取尚方劍斬之帳前。”

毛文龍手下數萬悍卒,

“憚崇煥威,無一敢動者。”

(《明史》)

令人弔詭的是,被殺的毛文龍,實際上也是尚方寶劍的持有者:

《明熹宗實錄》記載,“天啟三年二月(十七)丁丑 賜平遼總兵官毛文龍尚方劍,加指揮僉事。”

《明史》中也有“遂授文龍總兵,累加至左都督,掛將軍印,賜尚方劍”的記載。

“尚方寶劍”:本是代表皇權的利器,為何也是君臣矛盾的製造者?

崇禎

然而,袁崇煥未經請示崇禎皇帝,就斬殺了另一位尚方寶劍持有者,而且其職務還是總兵。

袁崇煥的擅自行事,讓崇禎皇帝對其極其不滿,這為其日後被殺埋下了隱患。崇禎三年八月,袁崇煥被磔殺於市,兄弟妻子流三千里。

明末兩位尚方寶劍的持有者,均落得悲慘結局。

結語:

尚方寶劍由皇帝的御用刀劍,慢慢發展成為皇權的象徵,被用來授予親信,誅殺不良官員,並在明末的幾次戰役中大放異彩,成為皇帝們制度化的激勵措施。

但是,尚方寶劍只是皇帝授權的象徵,臣子憑藉自己的自由意志隨意使用卻是不行的。

明末出現的尚方寶劍“反噬其主”現象,歸根結底,就是因為被授劍的臣子,想要持劍便宜行事,卻侵犯了皇權,動了皇帝的“乳酪”,最終導致其悲劇結果。

參考資料:《前漢書》、《後漢書》、《武經備要》、《宋史》、《明史》、《明熹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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