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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基坑支護工程施工進場安全交底

2022-01-06由 朝弄染 發表于 歷史

土方、基坑支護工程施工進場安全交底

一、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保障節後生產工作順利開展,消除各類施工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要求各參建單位結合專案自身生產特點和安全生產狀況,組織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把工作做細、做深落到實處。要求各參建單位配置專案管理安全員,確保安全工作有人負責,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安全檢查全面細緻。

1.土方開挖工程:

(1)機械進入場前,需查明行駛路線上的上部淨空和下部承載能力,保證機械安全透過。

(2)作業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定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井採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lm距離以內作業。

(3)作業中.應隨時監視機械各部位的運轉及儀表指示值,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修。

(4)機械執行中,嚴禁接觸轉動部位和進行檢修。在修理(焊、鉚等)工作裝置時,應使其降到最低位置,並應在懸空部位墊上墊木。

(5)對於施工場地中不能取消的電杆等設施,要採取防護措施。在電杆附近取土時,對不能取消的拉線、地壟和杆身,應留出土臺。上臺半徑:電杆應為1 0~1 5m,拉線應為1。5~2。0m。

(6)以下情況是土方施工中常見的危害安全生產的情況。在施工中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工_必要時可將機械撤離至安全地帶,待符合作業安全條件時,方可繼續施工:

①填挖區土體不穩定。有發生坍塌危險時;

②氣候突變,發生暴雨、水位暴漲時;

③地面湧水冒泥,出現陷車或因雨發生坡道打滑時;

④工作面淨空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時;

⑤施工標誌、防護設施損毀失效時。

土方、基坑支護工程施工進場安全交底

2.土方施工機械:

(1)土方機械作業時,都要求有一定的配合人員,隨機作業,所以一定要保持人機間的安全距離。以防止機械作業中發生傷人事故。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應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工作。當必須在回轉半徑以內工作時,應停止機械迴轉並制動好後,方可作業。

(2)單鬥挖掘機的作業和行走場地應平整堅實,對鬆軟地面應墊以枕木或墊板。

(3)輪胎式挖掘機使用前應支好支腿並保持水平位置,支腿應置於作業面的方向,轉向驅動橋置於作業面的後方。履帶式挖掘機的驅動輪應置於作業面的後方。

(4)剷鬥的結構只適用於挖土,如果用它來橫帚或夯實地面,將使剷鬥和動臂因受力不當而損傷變形,所以,平整作業場地時,不得用剷鬥進行橫掃或用剷鬥對地面進行夯實。

(5)挖掘機正鏟作業時,最大開挖高度、深度,不超過機械本身效能規定。拉鏟或反剷作業時,履帶距工作面邊緣距離大於l。0m,輪胎距工作面邊緣距離大於1。5m。並測試各制動器,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

(6)作業前重點檢查專案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照明、訊號及報警裝置等齊全有效;

②燃油、潤滑油、掖壓油符合規定;

③各鉸接部分連線可靠;

④液壓系統無洩漏現象;

⑤輪胎氣壓符合要求。

(7)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8)機械啟動後到作業前要進行空載運轉,目的是測試液壓系統及各工作機構是否正常。同時也提高了水溫和油溫,為安全作業創造條件。啟動後,接合動力輸出,應先使液壓系統從低速高速空載檢查,無吸空等不正常噪音,工作有效,並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接合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順序操縱各工作機構並測試各制動器,確認正確後,方可作業。

(9)作業時,滿載的剷鬥要舉高、升出井迴轉,機械將產生振動,重心也隨之變化。因此,挖掘機要保持水平位置,履帶或輪胎要與地面楔緊,以保持各種工況下的穩定性。挖掘機應保持水平位置,將行走機構制動住,並將履帶或輪胎楔緊。

土方、基坑支護工程施工進場安全交底

3.支護樁施工:

(1)施工前對鄰近的建築物或構築物,以及地下管線等都要認真查清情況,以免發生事故。

(2)施工前需清除妨礙施工的高空和地下障礙物,平整施工範圍的場地和壓實打樁機行駛的道路。

(3)打樁機的安裝場地應平坦堅實,當地基承載力達不到規定的要求時,應在履帶下鋪設鋼板。

(4)打樁機的安裝、拆卸應按照出廠說明書規定程式進行。

(5)開工前要檢查機具並加潤滑油以利操作,當班人員重新檢查確認檢查無誤,方可進行操作。

(6)工作時司機不得擅離崗位,精神要集中。

(7)打樁過程中,應經常注意打樁機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糾正後方可繼續進行。

(8)工作中,使用規定的各種聯絡手勢或訊號,全組工作人員均應服從指揮人的指揮。所發訊號不明,應立即反映,以免引起事故。司機對任何人所發的危險訊號均應聽從。

(9)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好防風、防雨、防雷、防火、防止機具散失的一切工作。

(10)鑽孔灌注樁施工安全要求:

①鑽孔灌注樁澆築混凝土前,孔口應加蓋板,附近不準堆放重物。

②各類成孔鑽機操作時,應安放平穩,防止鑽機突然傾倒或鑽具突然下落而發生事故。

(11)成孔施工需按間隔跳打(鑽)的次序進行。

土方、基坑支護工程施工進場安全交底

4.鋼筋籠焊接施工安全要求:

(1)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電、氣焊專業培訓和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電氣焊工,並持證上崗。(在有效期內)

(2)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3)施工現場禁止吸菸,嚴禁酒後作業,嚴禁追逐打鬧,禁止竄崗,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

(4)電焊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使用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繫緊下顎帶。

(6)進入作業地點後,熟悉作業環境,檢查裝置及各項安全防護設施。若發現不安全因素、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向安全員(或其他專案管理人員)彙報,確認安全後再進行施工作業。對施工過程中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及時要求有安全員(或其他專案管理人員)處理解決。現場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嚴禁私自移動和拆除,如需暫時移動和拆除的須報經有關負責人審批後,在確保作業人員及其他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並在工作完畢(包括中途休息)後立即復原。

(7)焊接電纜橫過通道時必須採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護措施。

(8)下雨天氣、六級以上大風開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過後應消除積水後方可作業。

(9)作業時如遇到以下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①改變電焊機接頭; ②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迴路時;

③轉移工作地點搬運焊機時; ④焊機發生故障需要進行檢修時;

⑤更換保險裝置時; ⑥工作完畢或臨時離開操作現場時;

(10)電焊機及金屬防護籠(罩)必須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護;

(11)嚴禁在起吊部件的過程中,邊吊邊焊;

(12)作業完畢必須及時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13)由現場二級配電箱引出的配電箱為三級配電箱。可直接用於裝置用電操作(即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控制方法。漏電開關與所控裝置的容量相匹配。

(14)配電箱要有防雨防砸措施。

土方、基坑支護工程施工進場安全交底

5.鋼筋籠吊裝施工安全要求:

(1)作業前,檢查現場環境,要保證安全作業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

(2)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有無損傷,是否要更換。

(3)開始操作時,先鳴笛發出警示,提醒注意。

(4)司機在作業中要按照訊號指揮人員發出的訊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要鳴笛示意。如發現訊號不清或指揮有誤將引起事故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並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不準用吊鉤直接吊拉重物,必須用索具或專用器具。

(6)起重機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懸掛在空中。

(7)嚴禁酒後操作。

(8)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時,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9)起重機在執行中嚴禁修理,調整和保養作業,除必要情況外不準帶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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