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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取人也畏於飢議,多公而審”,遺毒無窮的公薦為何能貫穿全唐

2022-01-04由 搖光文史 發表于 歷史

眾所周知,科舉制創立於隋朝,但隋代初具雛形的科舉制度卻是在國力昌盛的唐代才得到了完善。唐朝科舉制度,對中國乃至世界都產生了十分巨大的影響。然而,

科舉制雖然有利於國家選人

用材

,但卻也極大地得罪了貴族功勳階層。

“其取人也畏於飢議,多公而審”,遺毒無窮的公薦為何能貫穿全唐

因此為了解決這種尖銳的內部矛盾,唐代統治者除了科舉制以外,還另外製定了一套人才選拔標準,那便是有利於功勳貴族階層的公薦制度。

公薦的初衷是選拔人才,但在其推行過程中卻為許多貪官汙吏所利用,對唐朝的選材系統產生了一定的消極影響。

且由於公薦本身的特點,被舉薦的舉人在應試及第後,在一定程度上會傾向於知貢舉和舉薦的官吏,這樣容易造成官員和學子結黨私營,朋黨林立。

很多選舉官員為了自身利益,與其他世家大族互相勾結,使得公舉變為私有。不僅破壞了朝廷正常的選材制度,也將破壞了士子們努力學習的氣氛,終日只知挖空心思的討好權貴、官員,使得趨炎附勢者平步青雲,真正有才之人卻無法出頭。

因此,公薦制度也成了唐朝最大的毒瘤之一

。然而,就是這麼一個“毒瘤”卻始終存在於唐王朝的選材系統中,直到宋朝建立才被廢止,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支援這種明顯落後的制度一直存續的呢?

一、由於初唐時期功勳貴族大多才德兼備,所以公薦制度雖然有著選人不良的風險,但在初唐時期還是為國家選取了不少人才

公薦制度能夠存在的第一個原因在於它在初唐時期確實為國家選取了不少有用之才。

“其取人也畏於飢議,多公而審”,遺毒無窮的公薦為何能貫穿全唐

以史為鑑,新朝初立之時,高層的貴族元勳大多都比較能夠公正持中。因為他們深知創業之艱,所以會本能地對真正的有才之士另眼相待,以求能夠維持國家穩定,社稷長存。

而新朝初立之時,各種程式典章都嚴重缺失,人才選拔系統更是漏洞甚多,所以難免會有驕矜之臣為了自己的子孫後代著想而選擇徇私舞弊,從而阻擾真正的有才知人為國效力。

這個時候,如果能有一位德高望重的大臣親自舉薦,那麼有才之士也就能繞過艱難險阻,成功入仕。

所以,雖然公薦制度下選拔出的人才與有公薦能力的貴族元勳有著莫大關係,但

在初唐時期,這些貴族元勳多能處於為國納才之心,為應舉中文名卓著之人充當強有力的奧援,向知貢舉的官員力薦,而由於其顯赫的地位及名望,也使得他們的舉薦更具有說服力。

在他們公薦下的許多舉人也不負眾望,推薦的官員以舉薦良才為己任,知貢舉者也恪盡職守,聚攬人才,以至於一時之間,公薦制度竟然被傳為美談,連大文學家韓愈都曾在其著作《容齋隨筆》四筆捲五“韓文公薦士”條中感慨道:

“其取人也畏於飢議,多公而審”

有趣的是,這位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韓愈韓大家能進士及第與公薦有著很大的關係。

“其取人也畏於飢議,多公而審”,遺毒無窮的公薦為何能貫穿全唐

貞元八年,兵部侍郎陸贊權知貢舉,時右補闕梁肅不僅學識淵博,為古文大師,而且在官場也很有威望,勤恪清廉,為人稱道,陸勢就誠懇地邀請他推薦才華出眾之士,而在梁肅的推薦名單中就有韓愈。

所以,雖然唐代的公薦制度完全就是一種走後門一般的選拔人才制度,這樣的形式也因為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制度的執行者不能秉公無私而導致推薦成為請薦,考試成為過場的風險,從而弊端叢生。

但即使如此,

唐代的公薦制度的合理性、進步性及巨大的歷史影響是不可否認的。

二、公薦制度的推行有效保證了中央對官員選拔權力的掌控,改變了自魏晉南北朝以來,數百年間世家門閥把持選官用官權力的格局

此外,公薦的推行,在對中央集權的加強上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這是公薦制度得以存續的又一重大原因。

在唐朝以前,

兩漢和魏晉南北朝時期,朝廷選官任人都是適用察舉制和九品中正制,這兩種制度雖然創立的初衷是好的,但發展到最後都成了地方大族的工具。被推薦之人大多是出生於地方大族計程車族子弟,

造成一系列社會怪相,史稱:

“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

“其取人也畏於飢議,多公而審”,遺毒無窮的公薦為何能貫穿全唐

這種現象不僅嚴重阻塞了社會底層人才向上層的流動,也讓上層人士在安逸的環境中日益腐敗,淪為社會的寄生蟲,對整個社會的發展都起到了嚴重的阻礙作用。

而且士族的分佈具有很明顯的地域特徵,

一地士族往往能憑藉自身優勢強行壟斷當地的所有資源,將當地化為自己的領土。這也就導致了地方士族勢力在漫長的時間裡一直都在不斷的變強。

而地方士族勢力的強大無疑會加劇

中央

與地方的矛盾,發展到最後,地方和中央之間往往就會爆發激烈衝突,有時甚至會引發戰爭。

須知,隋朝的滅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在於得罪了地方士族勢力。

公薦的出現,卻可以有效打擊地方士族的勢力,因為公薦制度雖然也是由地位較高的人來推薦人才,但它的創立直接將選官入仕的權力收歸於中央,避免了地方掌握選材權力

,這也是科舉制度與察舉制度的根本區別。

察舉制選拔官吏主要是地方長官於轄區內實地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考核試用合格後,再授其官職。察舉制後期所處的政治環境,是以地主豪強、門閥士族等權勢盛行的時代,朝廷失去了用人之權,加劇了中央和世家大族之間的矛盾。

公薦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察舉制選拔人才的特性,但卻是由中央的有地位威望的官員掌握其薦舉權力,遏制了地方控制入仕的局面。

且士族入仕要藉助於公薦,就不僅僅是於地方提升名望,還需要與中央發展人脈,並結交高官達貴之士,也就轉移了地方勢力發展的方向,為了仕途的順暢而積聚於中央,這就無形中起到拱衛中央,削弱地方的作用。

雖然公薦制度也有許許多多的弊病,到了後期也難免發展成察舉制那種選材途徑被壟斷的局勢。但其也使許多應舉之人於京師展現自己的才華,以期能夠名揚四方,得到薦舉。使得用人之權真正收回中央,不再淪為世家大族私有,對鞏固中央權力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公薦制度緩和了唐朝皇帝與功勳貴族之間的關係,對於唐朝初建之時的混亂局面起到了強大的穩定作用,也為唐朝能夠統一天下打下了基礎

公薦制度還有一個重要作用在於它的存在極大地緩和了功勳貴族與皇帝之間的關係,保障了唐朝初期李唐集團內部的穩定。

自古以來,新朝創立之初,皇帝總是會對開國功臣有諸多的猜忌,因為開國功臣的存在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威脅到了皇權。

“其取人也畏於飢議,多公而審”,遺毒無窮的公薦為何能貫穿全唐

但是對於唐朝統治者而言,他們卻無法對付開國功臣,因為在那個時候,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敵人,地方士族。

早在隋朝創立科舉制之初,由於地方士族門閥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用人權力,所以很多地方大族都紛紛起兵反對隋朝,一時間天下大亂,

李唐王朝也是因此而得以建立。

雖然李唐王朝的建立之路艱難坎坷,但

越是如此,李唐王朝的皇帝就越能深刻地理解地方士族門閥對中央政權的威脅。所以即便是在李唐王朝建立之後,李唐王朝的統治者還是決定推行科舉制,牢牢地將選人權力捏在自己手上。

不過,出於政治平衡考慮,李唐王朝的統治者也留了一手。那就是

頒佈公薦制度,

以此來收穫功勳貴族和少部分被朝廷委以重任的世家大族的支援。

這一舉措對於當時的李唐王朝而言意義重大。

因為李唐王朝的前身便是關隴軍閥集團,從某種角度上來說它也僅僅只是地方大族中的一員而已,想要壓服其他地方大族就必須團結足夠多的力量。而李唐王朝最中堅的力量莫過於功勳貴族了!

李唐王朝以武力獲取天下,功勳貴族中少不了武功赫赫的優秀將領。這些優秀將領如果能夠真心實意地幫助李唐王朝對付地方的世家大族,那麼地方的世家大族也就不再值得忌憚。反之,如果李唐王朝無法正確處理與這些優秀將領的關係,則很有可能被其反噬。

而公薦制度的確立,保障了這些元勳武將後代子孫的前途和富貴,成功地將這些元勳武將綁上了李唐王朝的戰車,所以,李唐王朝才得以在混亂的局勢中走到最後,最終統一天下,創造了大唐盛世。

“其取人也畏於飢議,多公而審”,遺毒無窮的公薦為何能貫穿全唐

所以,雖然公薦制度在後期為權臣奸佞等鑽營之人所利用,成為他們拉幫結派,結黨營私的工具,逐漸成為科舉制度的毒瘤。但公薦制度在唐朝初年的一段時間裡確實發揮了其選賢任能,強化中央集權的作用。

所以對於唐朝而言,公薦制度雖然弊端甚多,但始終都是利大於弊!

參考文獻:

《金華子》

《舊唐書》

《新唐書》

《永徽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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