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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思想是中華文化的主流文化?

2021-12-27由 愉和國學 發表于 歷史

中國人注重天地人和,天人合一的思想深入人心。與天和,與地和,與人和,但是更重要的是與人和。

怎麼處理人與人之間的和?這是幾個主流宗教最大的差異。

不同的宗教處理的方式不一樣,也就形成了不同的世界觀。

為什麼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思想是中華文化的主流文化?

佛教的和尚需要剃髮出家,首先和家人的和就很難實現。一個人拋棄父母出家當和尚,不能對父母行孝,不能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自己如果真的能心安理得,那需要多大的定力。

道教的道士需要出家隱居深山去修煉,拋下家人和父母去修煉長生不老,把自己的長壽養生建立在家人的付出之上,這樣的長壽有多大意義?

道家的思想也曾經短暫的被當做治國思想,在漢朝初期,曾經使用過黃老之術來治理國家。道家思想是無為而治,可以理解為讓人們自由發展,不做任何限制。

但是社會的管理還是需要一個主導思想,過分的自由也就缺乏了方向,社會發展的動力在內耗中消失了。

為什麼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思想是中華文化的主流文化?

法家也曾經被當做治理國家的思想被使用,用法家治國是比較容易操作的,看起來也是很公正公平的,但是卻往往沒有得到好的結果。

秦朝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秦朝從商鞅變法開始,一隻都是用法家治國,雖然有反覆,但是主流還是用法家來治理的。

秦國的法家治國思想的倡導者商鞅和李斯都是死於非命,秦國的老百姓也都是搞的人心惶惶。

商鞅變法建立了“連坐制”:按軍事組織把全國吏民編制起來,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不準擅自遷居,相互監督,相互檢舉,若不揭發,十家連坐。

連坐制讓老百姓人人自危。

後來的包庇罪也是源自古代的連坐制度,父子之間如果有人犯罪而沒有舉報,而是包庇犯罪,就要受到法律懲罰。

孔子的治國思想和法家不一樣。

《論語》子路里面有這樣一段話: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孔子認為如果父子之間互相幫助隱瞞對方的罪行,這樣更符合禮。

如果父子之間都沒有信任,父子都會去舉報對方,這樣的社會每一個人都沒有安全感。

法家治國讓人難以快樂,不能讓人快樂的政治制度不符合中國人的養生思維,也註定不能長久。

在歷史上用法家治國的政權都是短命的,這和法家不能讓人快樂有直接關係。

這牽涉到一個治國理念,孔子的治國理念就是讓老百姓快樂。

為什麼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思想是中華文化的主流文化?

《論語》第二章裡面有這樣一段話: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用刑罰去規範民眾,老百姓都是想方設法免於受到法律的處罰,不以違法為羞恥;用道德來教化他們,用禮制來約束他們,老百姓不但會懂得羞恥,還會自覺的遵守法律。

孔子早就指出了法家治理國家的弊端,依法治國讓人喪失羞恥感,不把違法當做一件羞恥的事,整個國家的人都會不以違法為恥,反而以自己違法沒有受到處罰而高興。

孔子認為用法家治理國家就會造成禮壞樂崩。

實踐證明法家治理國家確實是造成社會恐慌,社會道德淪喪,秦朝就是最好的的例子。

孔子認為不是簡單的依法治國,而是在不違反法律的基礎上讓人更快樂,讓社會更和諧。

《論語》第十二章裡面有這樣一段話: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訴訟判案,人和人都差不多,但是我願意想盡一切辦法,儘量讓人避免訴訟。

孔子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一個人到孔子那裡告狀,說自己的兒子不孝。孔子就把這父子倆人都抓起來,關在一個牢房裡,但是孔子不查也不判。

三個月以後,告發兒子的父親到孔子這地方來請求撤案,說自己的兒子經過這一段時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自己準備原諒他。孔子聽從了他的意見,這個案件沒有判決,就這樣撤了。

這個案件雖然沒有判,但是起到了比判決更好的效果。既沒有損傷父子的親情,還讓兒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現在很多人都喜歡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很多鄰里之間雞毛蒜皮的小事也喜歡用法律途徑來解決,這是受西方思想的影響。西方人喜歡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

拿起法律武器來解決問題很簡單,但是後遺症很多。

中國有句古話: 一場訴訟十年仇。

訴訟缺乏和人的和,所以孔子不主張依法治國,而是主張禮樂治國。

現在都在說要建設和諧社會,和諧社會就是讓大家都快樂,怎麼能讓所有的人都快樂?還是儒家的禮樂治國更好一些。

中國歷史上經歷了百家爭鳴,也經歷了不同文化的融合,歷史選擇了孔子思想作為主流思想。

為什麼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思想是中華文化的主流文化?

現在的世界是由西方文化在主導,世界各國之間戰爭不斷,民族矛盾和恐怖主義四處橫行,強權不能解決問題,由西方文化主導的國際法同樣不能解決問題。

世界要和諧,還是需要使用孔子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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