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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斬首是在午門嗎?

2021-12-26由 煮酒君 發表于 歷史

文/煮酒君

去過故宮的人,都知道午門,它是故宮一處氣勢恢宏的建築,也是故宮的南門。

古代斬首是在午門嗎?

建於明朝永樂十八年,也就是公元一四二零年。到了清朝順治八年,嘉慶六年時,它又進行了重修。它的佈局成凹字形,墩臺高達十二米,正中間闢三門,兩側各有一東西走向的掖門,為“明三暗五”的形式。墩臺上正中間建有門樓,面闊九間,共六十米,進深五間,共二十五米。重簷廡殿黃琉璃瓦頂,自地面至正吻(正吻在明清是建築屋頂的正脊兩端的裝飾構件,為龍頭形。)通高三十七點九五米,為紫禁城內最高的建築。

正樓左右設有鐘鼓亭,各三間,兩翼各設定廡廊十三間,廡廊兩端各建闕樓,共四座,與正樓合稱五鳳樓。門前御路左設嘉量,有設日晷。門內左右兩側有馬道連線城垣上下。由於午門是皇宮外朝的正門,更加突出表現出皇權之上的想法。當大軍凱旋而歸時,在這裡要舉辦“獻俘”的典禮。皇帝每年要頒佈次年曆書的“頒朔”典禮,也選擇在這個地方。明朝時,懲罰大臣“違逆龍鱗”,施“廷杖”,為了避免在皇帝面前有失體統,也在這裡進行。

古代斬首是在午門嗎?

但是,關於戲曲小說或者民間故事中,經常所講的“推出午門斬首”,則徹底是“戲說”,在真實的歷史中並未存在過。

從古到今,中國的朝代更迭,無不伴隨著戰爭。一到王朝末期,新興的軍事勢力,就趁勢而起,推翻舊朝,建立新朝。只要新的王朝政局稍稍穩定,就開始大興土木,修建宮室,其中見諸史籍記載的,為數可達數百。但是如果細考其宮門名稱,至少,在元代之前,則均未有“午門”的稱呼。

古代斬首是在午門嗎?

杜牧曾經在《阿房宮賦》中寫道:“覆壓三百餘里,隔離天日”的阿房宮,雖然有詩歌慣常的誇大,但是司馬遷在《史記·項羽本紀》中寫到,項羽攻入咸陽,一把火將阿旁宮點燃,竟然“火三月不滅”,也可看出其規模相當之大。如此規模宏大的宮殿建築,裡面也不見有關於“午門”的記載。到了漢代,劉邦在秦朝離宮興樂宮的基礎上改建了西漢第一座正規宮殿——長樂宮。接著又修建了未央宮,到了漢武帝時期,繼續修建了建章宮,也都沒有“午門”。按照史料記載,未央宮的正門是北門,稱作為“北闕”,也稱“元武闕”;建章宮的正門稱之為“閶閭”。到了唐代,皇宮的正南門稱作“承天門”,當時有名的“大明宮”,它的正門叫“丹鳳門”。宋代時,都城汴京的皇宮正門是“宣德門“,西京洛陽的宮殿正南門被稱之為“五鳳樓”。而南宋在臨安的修建的宮殿,正門則為“麗正門”。即使一些少數民族建立割據政權,譬如遼代在幽州建立的宮殿,它的正門就叫“元和門”;金在燕京的皇宮,正門為“宣陽門”。如此多的宮殿,它們之中,並沒有稱之為“午門”的門闕。

到了元代,午門的稱謂出現在一些史料當中。譬如《通制條格》中有:“元成宗元貞二年七月”中書省、御史臺備監察御史呈:“切見大都午門外中書省、樞密院前,及八匝兒等人煙輳集處,有一等不畏公法假醫賣藥之徒……引聚人眾,詭說妙藥”;再如明初人蕭洵的《故宮遺錄》中,也有提及元代皇宮“午門”的名字。不過,《元史》的記載與這些史料有很大出入,其中,元代皇宮各個大門的名稱都有記載,並沒有“午門”的記載。也可能當時民間已經有稱呼“午門”的說法,只是並未像明朝時期,變成正式的名稱,也未可知。到了元朝末期,明朝初期,“午門”的名稱正式出現。公元一三六七年,朱元璋在南京做了吳王,稱吳元年,開始修建宮殿,他將皇城的南門命名為“午門”。

《明會典》中記載:“吳元年,作新內正殿,曰奉天殿,前為奉天門……周以皇城。城之門南曰午門、東曰東華、西曰西華、北曰元武”。到了明朝洪武十年,朱元璋又在南京大修宮殿,決定把闕門稱作“午門”。這應該是最早可以查實的“午門”稱呼的開始。

古代斬首是在午門嗎?

明成祖遷都北京,在元大都遺址的南面修建北京城,紫禁城的建築格局也全部依襲南京皇宮的規制,但是,在規模上則超過了南京。其宮門的正門,沿襲南京時期的稱呼,稱作“午門”,又稱“五鳳樓”。到了清兵入關,建立大清,始終沒有改變。所以,從以上可以得知,中國的“午門斬首”的說法,應該不會早於元末明初。

而中國傳奇小說或者戲曲中的“午門斬首”,在明朝之前,幾乎沒有此類的情節。自從明代開始後,才逐漸多起來。可見,與歷史上皇宮的名稱的演變有關聯的。而明清時期,朝廷在用極刑懲辦大臣時,選擇地點,也都是在“市曹”。所謂“棄市”,即為,“刑人與市,與眾棄之”。就像明朝初年,朱元璋誅殺胡惟庸、藍玉等大臣,都是“棄市”,從未有“推出午門斬首”的說法。到了清代,朝廷處死官員,也不在午門,而是選在宣武門外的菜市口。在人多的地方砍頭帶來的威嚇效果遠遠超過百姓無法靠近的午門。況且,春生秋殺,處以極刑,畢竟是凶事,任何皇帝都不會將不吉祥的殺人之地靠近自己所居住的地方。所以,自古以來,刑場的設定,都是選在人民生活的地方,而決不能靠近帝王的隔壁。

有人可能認為“廷杖”在午門施刑,也屬於“午門斬首”中的事例。其實,“廷杖”本來就不是死刑,況且不屬於大明律例中的法定刑罰。它是皇帝對於大臣的實行的法外之刑,目的擴大皇權,約束大臣“違逆龍鱗”的行為。雖然在施刑過程中,經常出現死人的情況,但是與“午門斬首”截然不同的一回事情。

古代斬首是在午門嗎?

而民間之所以有這樣的說法,除了增加戲劇或者小說的衝突性、緊張感,塑造人物形象的目的,以便更多人能夠施錢看戲,或者花錢買書,還有便是,對於封建帝王動輒殺人的想象。正因為得益於民間藝人的傳播,公案小說的流行,使得戲說逐漸變成百姓心中的“正史”,以訛傳訛成為一種流行的說法。

本文為歷史作家,歷史研究者,頭條號簽約作家煮酒君,首發頭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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