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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傳統風俗不應該傳承和光大

2021-11-21由 灤河岸上孤竹國 發表于 歷史

其實這個話題比較沉重,中華民族有關許多光榮的傳統文化、風俗習慣,由來已久,可是發展到現在,卻往往捨本求末,去真存偽,這真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有些傳統風俗不應該傳承和光大

傳統禮教

比如說,正月裡串親,看望親族裡的長輩,這應該說是優秀的傳統,反映著一種尊敬長輩、孝敬長輩的意思,可是事情到了今天卻令不少的長輩難以承受,第一是招待,怎麼也要弄它十多個菜,吃與不吃是那個意思,一桌下來,恐怕要個百八的,再著給孩子壓歲錢,二十、三十、五十,甚至一百,在我們這裡,壓歲錢的差別就是這麼大,因為有的長輩有些積攢,所以多些,而有的長輩沒有收入,所以只能少一些,我有一位姨,今年73歲,不能走路也有四年了,自己沒有一點收入,全靠三個表兄弟輪流供養,見到了我十週的兒子,還是拿出來十元錢往兒子手中塞,這樣的場面讓人想來有些心酸。

有些傳統風俗不應該傳承和光大

婚俗

尊老敬老正確的發展方向應該是這樣的:到了年節,拿了錢物(儘量不是點心酒之類的,那是最不實惠的),看望老人,東西一年比一年多,一年比一年實惠,原因是我們一年比一年富裕了嗎。而老人一方呢,根本沒有必要傾全身之力,來招待晚輩,更沒有在無能力的情況下,不給孩子有壓歲錢。事情的結果發展得恰恰相反,招待費用一年高過一年,壓歲錢一年多過一年,而給長輩也只是帶了酒和點心,不見長多少。

有些傳統風俗不應該傳承和光大

拜年

這不禁讓我想起來婚喪事,婚事應該說是讓晚輩結婚落得個體面,那麼何不把一些錢用在為兒女買傢俱、電器上,卻用到了辦婚宴上。喪事也是買好棺木,扎紙,請喇叭等等,現在又出來了歌舞,一花就是上萬,有這些錢,為什麼不為老人花在生前,吃的也好,玩的也可,看的也罷。可是我們一看就知道了,結婚和喪事都是比著辦酒席,比排場,比闊氣。

我們確實應該坐下來思考一下我們究竟要保留什麼、傳承什麼,要摒棄什麼!

有些傳統風俗不應該傳承和光大

豪墓

(圖片摘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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