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千金縱買相如賦" 說說古人的稿費

2021-11-11由 曼城漫談 發表于 歷史

古人的稿費不叫稿費,隋朝叫“潤筆”唐人叫“義取”,明代叫“利市”。

千金縱買相如賦

“潤筆“,是個典故,古人用毛筆寫字,動筆前要先用水將筆毛泡開,讓筆容易著墨,寫起來順當。據說隋文帝有個大臣叫鄭譯,是心腹,後來有人舉報鄭譯幹了壞事,文帝就撤了他。再後來,文帝又想起鄭譯的好,叫大臣李德林寫個公文,恢復鄭譯的官爵。姓李的沒有立馬動筆,丞相高熲好開玩笑,對鄭譯說∶”李長官的筆幹了,寫不動啊,你得意思意思。“鄭譯回答說∶”我一分錢的工資也沒有,拿什麼給李長官潤筆啊!“

這個段子傳開來,稿費就叫潤筆了。

千金縱買相如賦

史上最貴的稿費,據說是漢武帝的陳皇后付給司馬相如的。漢武帝小時候就喜歡錶姐陳阿嬌,許下過”金屋藏嬌“的誓言。不過,金屋藏嬌後,他又愛上了別人,陳皇后在卓文君那消費百兩黃金的酒,司馬相如就幫她寫了一篇《長門賦》。漢武帝看了《長門賦》以後,再次寵愛陳阿嬌。《長門賦》共633字,潤筆費是價值黃金百斤的美酒利潤。司馬相如家的酒沒有包裝,利潤遠高於今天的茅臺五糧液,估計淨利潤超過80%。武帝時,一斤黃金相當於1萬個五銖錢,,100個五銖錢可以買上1石米(約60公斤)。可見這筆稿費真的驚人。不知出於什麼心理,千年后辛棄疾乾脆給司馬相如的賦提價了”千金縱買相如賦“。

千金縱買相如賦

司馬相如拿過最高稿費

唐宋名人有很多是高價寫手

唐宋年代,社會經濟得到了較好的發展,文人給活人寫傳記給死人寫碑文,拿稿費就成規矩了。

唐代散文大腕韓愈,號稱文壇領袖,王公貴族家死了人,如果沒有韓愈寫的碑文,就是很沒面子的事,因此,韓愈的潤筆費很可觀,時人說他”一字之價,輦金如山“。

白居易替好朋友元稹寫墓誌銘,元稹給他車馬、綾帛、銀鞍、玉帶等,價值七十六萬做潤筆費。白居易推不掉這錢,收了後用元稹的名義全部捐給了香山寺,替朋友在菩薩那裡極了德。

北宋詩人王禹偁貶官到商州時,一面喊沒錢,”無花無酒過清明“,一面很嘚瑟地說:”副使官閒莫惆悵,酒錢猶有撰碑錢“。

帝王鼓勵這種用金錢對好文章的褒獎。《陔餘叢考》記載,宣和七年,宋徽宗喊王禹晚上進宮,加班寫文章,一晚寫了4篇,賞了很多御用珍品。

千金縱買相如賦

韓愈寫文章收入頗豐

大臣呢,遇到能給自己加分的文章,也不吝嗇。寇準拜相時,是楊億寫的委任狀,文章裡說稱寇準”能斷大事,不拘小節“,寇準覺得寫出了自己的特色,直接送上百金。

唐朝時流行把稿費叫著”義取“,表示這是用正當手段取得利益,這裡面就有讀書人的理直氣壯了。

治喪的人家可以出售名人寫的墓誌銘

史書上記著,李邕、顏真卿、柳公權、歐陽詢、蕭俛、韋貫之、白居易等人都得到過不少的潤筆。其中白居易的詩歌遠銷朝鮮,朝鮮商人曾拿著賣高麗參所得的錢向白居易購買詩歌新作。唐文宗李昂時,長安城裡盛行找作文高手撰寫碑文墓誌銘,一旦有達官貴人死去,他們的家門口就跟鬧市一般,人們高聲喊叫,爭著要購買碑文墓誌銘,死者家屬往往也以此為榮。

明清擴大稿費範圍至書畫

明清時期,社會商品經濟進一步發展,文化產品得到了更多追捧。稿費得取得,就不僅是給帝王寫文章,給活人寫生平給死人寫碑文了。書法繪畫作品也開始標價出售。揚州才子鄭板橋就曾自己標註書畫作品價格:”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條幅對聯一兩,扇子斗方五錢。“最後還加上一句,到我這求字求畫,送衣服毛巾或豬肉雞蛋,都沒有直接送銀子好。

千金縱買相如賦

鄭板橋書畫明碼標價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