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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李悝在魏國進行變法,實際是封建制度所產生的積極作用

2021-10-24由 鋒朔有文 發表于 歷史

戰國時期,李悝在魏國進行變法,實際是封建制度所產生的積極作用

戰國時期,李悝在魏國進行變法,實際上是封建制度形成的積極作用

魏國,在春秋時代晚期和戰國時代初期成為了中原的大國,和齊、楚、秦、燕、趙、韓這幾個國家被統稱為戰國七雄。

這七國在中原的不同方位擁有著各自舉足輕重的影響。只是經歷了春秋時期戰爭及混亂的考驗,各國都對奴隸制度有了很深刻的瞭解,都明白奴隸制度已經不適合當前文明的發展。尤其是受到道家文化、儒家文化、兵家文化等學說的影響,各國有形成了特有的統治模式,而下面,筆者就

以魏國的變化作為舉例跟大家講講封建制度的形成和影響。

戰國時期,李悝在魏國進行變法,實際是封建制度所產生的積極作用

戰國時期地圖

在魏文侯執政期間(公元前445年至公元前396年),他選賢舉能,並任用了李悝為宰相,推動魏國進一步發展。而李悝的變法,也是這一時期在他的支援下展開的,也是因為李悝變法卓有成效,所以魏國沒多少年就成為了戰國初期一個非常強大的國家。

那麼,李悝究竟對哪些制度和領域進行了變法,對魏國產生如此大的積極作用呢?

戰國時期,李悝在魏國進行變法,實際是封建制度所產生的積極作用

在魏國官制方面,李悝廢除了奴隸主官爵世襲制,而這對於以往的統治集團的影響其實是根本性的。

這種根據功勞和能力選拔官吏的方式,直接打破的就是舊有的貴族統治的格局,為普通民眾開通了升遷的渠道。這樣的話,只要擁有優秀的才能,就會有機會加入士大夫統治階層。這也就使地主階級的代表能夠牢固地掌握政權,對現有的政治格局產生深遠的影響。

戰國時期,李悝在魏國進行變法,實際是封建制度所產生的積極作用

李悝

在土地制度和農業方面,李悝推行“盡地力之教”

,也就使農民甚至很多階層將眼光投入到土地和農業上面,從而使農業生產能力大大提高。而李悝做這些的目的就在於挖掘土地的潛力,提高農作物的產量,從而為封建地主增加農業收入。因為封建地主階級已經成為了當時社會中的主力,所以對於自身利益的提高,就會使李悝獲得地主階級的善意和支援。

戰國時期,李悝在魏國進行變法,實際是封建制度所產生的積極作用

農業上的變法

這對於李悝其後的變法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而且農業作為社會經濟的基礎,農業上的大規模發展對經濟具有絕對的刺激,也能夠使民眾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糧食儲備進一步增加,提升魏國的綜合國力。

戰國時期,李悝在魏國進行變法,實際是封建制度所產生的積極作用

李悝主持變法

同時,李悝還

實行了糧食的平價政策

,主要是透過政府平價購入糧食來穩定糧價,保障平民的利益,從而使他們吃飽穿暖,收穫民心,是魏國的政治統治更加穩固。

在法律制度上,李悝創制了《法經》

。透過各種具體的措施來保障地主階級的私有制,鎮壓破壞封建秩序的行為,維護地主階級的政權。對於犯法和違法的行為,也能夠用具體的法度和懲罰來保障社會的法治。

戰國時期,李悝在魏國進行變法,實際是封建制度所產生的積極作用

魏國國力增強,軍力強大

只是對於有些輕微的違法,李悝能夠給以減輕和免除,由此可見李悝還是一個比較柔和的宰執,而不是隻會使用嚴刑峻法來保障統治。

從《法經》中,也能看到法律體系的完善和穩定社會和統治的積極效果,由此李悝也就成為戰國時代法家的始祖。

當然,作為宰相,李悝還有其它措施來進行有效的施政,但大部分都是圍繞以上措施來進行,而這些措施,也無一不對魏國的進一步發展壯大起到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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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中國古代史

戰國時期,李悝在魏國進行變法,實際是封建制度所產生的積極作用

鋒朔

,歷史愛好者,系河南省青作協會員、北京市寫作學會會員,代表作《最後的相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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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鋒朔有文釋出,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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