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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的這些法律風險,商家們要注意

2021-10-13由 訴易達法務通 發表于 歷史

618的這些法律風險,商家們要注意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商家盛宴“618大促”,成為了各大商家蓄力翻盤的重大機會。

那在網際網路銷售過程中,存在著哪些智慧財產權雷區呢,在此我們進行了整理,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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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使用商標

我國商標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部分商家常常存在如下錯誤的使用方式:

一是個人註冊,公司使用,具體表現為商標是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註冊,但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由公司使用;

二是先使用後註冊,部分商家急需商標,就會“先使用後註冊”,這種情況下如果出現商標糾紛,法律將保護“註冊在先”一方的權益;

三是自行改變商標註冊資訊或者超範圍使用,比如將文字結構或者顏色進行變化使用等等。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主要有七種情形,商家容易犯的主要有: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除了屬於行政違法行為外,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

專利違法行為

專利違法行為主要有三種:

一是冒充專利的行為,具體來說就是,不是專利產品,卻在廣告或者其他地方標註專利號;

二是專利侵權行為,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

三是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比如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包裝上標註他人的專利號。

專利違法行為,同樣也要接受相關行政法規甚至刑法的處罰。

其他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

此外,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在店鋪或寶貝詳情中使用(包括二次編輯)他人的原創性圖片、影片、文字的著作權侵權行為;

在店鋪中隨意使用他人肖像進行宣傳的肖像權侵權行為等等,也都是商家容易踩的雷區。

如何預防侵權?

一是必須規範自身的行為。

進貨時注意索證索票保證貨源的合法合規。

二是注重自身智慧財產權建設。

在店鋪運營前,先註冊好相關類別的商標,並進行網路搜尋防止專利侵權行為的出現;

增加自身店鋪原創內容的比重,從根本上增加客戶粘合度。

三是發生侵權時要積極應對。

被投訴後不能消極應對不理不睬,可以積極諮詢律師,一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將相應損失降到最低。

同時,也可以留給受眾一個勇於承擔責任的良好形象,減少侵權行為所能造成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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