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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志》(附續編:《續通志》、《清朝通志》)介紹

2021-09-28由 依窗聽雨的天空 發表于 歷史

《通志》是宋代一部私人編修的紀傳體通史。作者鄭樵,字漁仲,又稱夾漈先生,福建興化縣(今福建莆田縣)人,是宋代著名史學家。他生於北宋宋徽宗崇寧三年(1104年),卒於南宋高宗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從16歲開始就謝絕人事,閉門攻讀,在夾漈山中讀書、著書30年,對各門學術都作了有計劃、有系統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通志》取歷代之史籍,始自三皇,參用司馬遷之體,而異於司馬遷之法。於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年底脫稿,並詣闕進繳,第二年就離開人世了。《通志》的編撰時間實際上從鄭樵16歲起,至他58歲,約40年時間,整整花費了他一生的精力,是他一生心血的結晶。

《通志》凡二百卷,分帝紀十八卷,后妃傳二卷,年譜四卷,略五十二卷,世家三卷,宗室傳八卷,載記八卷,四夷傳七卷。《通志》實際上分為六體:即紀、傳、年譜、略、世家、載記。其中周之諸侯稱世家,本於《史記》,晉之十六國稱載記,本於《晉書》。鄭樵感到最自豪的是他的二十略,相當於正史的書志。二十略的突出成就是把歷代的典章制度、學術文化加以分門別類,探索其演變的過程,有助於辨明事物的性質,逐漸掌握其基本特徵,形成一門門專門的學問。二十略起自上古,下引至唐,有的至北宋,在內容上比杜佑的《通典》要廣闊得多,充實得多。鄭樵獨創的《六書》、《七音》、《校讎》、《圖譜》、《金石》五略屬於學術文化史領域,鄭樵能別開生面,注意及此,應當肯定。

《通志》的紀傳部分包括世家、載記在內,是自上古至隋的人物傳記。各類人物(包括帝王、后妃、封國諸侯、宗室、大臣、割據政權的君臣等)以朝代為綱,按時間的先後排列。它改變了《史記》、《漢書》等史籍的合傳、附傳形式,一律採取分傳。使人物所屬時代著明,事蹟更為突出。對正史上的類轉,《通志》也做了一番整理。此外在史事的補正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三皇紀》、《五帝紀》與《史記》全異,可以說是重編,《三王紀》(夏、商、周)也是根據《史記》舊文重新加以改編的。先秦人物記從卷八十九至九十二,春秋周、魯、齊、楚的大部分傳文,都是鄭樵根據其他史籍上的材料加以補寫的。《通志》紀傳部分的突出成就,是克服了斷代史前後不相聯絡,彼此重複的毛病,根據新材料補充了正史上的缺漏,新立了一百多人的傳。

《通志》是繼司馬遷《史記》之後的又一部紀傳體通史。從體例上來講,它的紀、傳、表、志俱全,內容涉及天文、地理、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個領域;從時間上來講,各部分不完全一致,本紀自三皇五帝到隋,列傳自周到隋,《后妃傳》是自漢到唐,二十略自傳說時代到唐及北宋,年譜自三皇五帝到隋,在時間上貫通古今,在內容上無所不包,充分體現了他所主張的“會通”思想。

《通志》的一個重要成就是“二十略”內容豐富,發凡起例頗有見解。“二十略”是《通志》全書的精華,集中表現了他的獨創精神。

由於在編篡學上的成就,《通志》對後世史學的發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清乾隆三十三年(1767年)官修《續通志》六百四十卷,就是大體依據《通志》的體例編修的,分本紀、列傳、二十略等幾大部分,唯缺世家和年譜。內容與《通志》相銜接,紀、傳從唐初到元末,包括唐、宋、遼、金、元五朝(明朝修於清,已經有紀、傳,故不再撰入);二十略則起自五代,到明末。紀、傳也是抄自諸史。後來乾隆三十二年又官修《清朝通志》一百二十六卷,可以看作是《續通志》的續編。體例只存二十略,世家、年譜、本紀、列傳都沒有。二十略則是沿襲《通志》二十略的體例,只是在內容上更加抽羅豐富,辯證精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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