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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怎麼辦?找他們

2021-09-20由 大連晚報 發表于 歷史

拖欠工資怎麼辦?找他們

甘井子區商事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全市第一個商事(商貿服務業)調解中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由懂法律、懂政策、熱愛商事調解工作、熟悉商貿業調解工作程式和方法的企業負責人和行業代表組成,旨在引導商貿企業學法、用法、守法,為企業和消費者民商糾紛的處理提供一個很好的平臺。

甘井子區商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平均年齡32歲,均為80、90後青年人,調解範圍涉及“商場超市、汽車銷售、餐飲美食、居民服務”等4大領域、9大行業,為商貿企業在商事糾紛提供全面、深入、高效的服務,是助推全區民營經濟發展,改善營商法制環境服務的有效措施。

李某於2019年1月份到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從事客服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未給李某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約定李某工資標準為5000元/月,李某在職期間的工資由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直接以現金形式支付。但是李某入職起,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一直未及時足額支付李某工資。因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一直未及時足額支付李某工資,李某於2020年12月離職。李某離職後一直向這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催要所欠工資勞動報酬,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一直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託未支付給李某。李某和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因追索工資、經濟賠償金等發生了糾紛,2021年5月份李某找到了大連市甘井子區商事人民調解委員會,希望調解委員會能夠為其提供幫助,協調處理其索要勞動報酬和相關經濟補償金等。

甘井子區商事人民調解委員會接到李某的訴求後,副主任隋海濤、張昊聯絡到這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並組織了雙方調解工作。此次案件為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及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調解員核實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情況後也瞭解到用人單位確實存在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透過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工作,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認識到了在勞動用工方面的法律意識欠缺以及不規範的地方,雙方在甘井子區商事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達成和解,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同意支付所欠李某的工資薪酬和相關經濟補償金。

甘井子區商事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成立是貫徹落實發揮商協會在調解工作中作用的具體舉措,也標誌著全區商貿業調解工作步入專業化發展軌道,對進一步拓寬商事糾紛化解渠道,強化民營企業法治保障,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具有里程碑意義。尤其是當前市場經濟利益主體多元化、社會矛盾多發、司法資源有限、亟須建立並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透過商事人民調解委員會可以低成本、更靈活地預防和化解商事糾紛,促進商貿企業的健康發展,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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