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韓國再“單挑”谷歌:你壟斷了,罰款 1.77 億美元

2021-09-17由 新物種傳媒 發表于 歷史

這一個月來,韓國真的很“勇”。

上個月韓國議會剛通過了一項被稱為“反谷歌法”的《電信業務法》修正案,以禁止谷歌和蘋果等 App 商店運營商利用其壟斷地位,強制抽成開發者的應用內購收入,這個月“反谷歌法”就開始正式施行了。

不僅如此,9月14日,韓國反壟斷監管機構又“單挑”谷歌,

對谷歌開出 2074 億韓元(約 1.77 億美元)的罰單,理由是:谷歌與三星和 LG 等裝置製造商的合同條款涉嫌濫用市場主導地位,阻止競爭性移動作業系統進入市場

韓國再“單挑”谷歌:你壟斷了,罰款 1.77 億美元

全球首個禁止谷歌和蘋果等強制開發者使用其支付系統的國家

“蘋果稅”、“谷歌稅”這些應用商店抽成一直以來都被應用開發方所抱怨,加上強制使用的支付系統,下載應用或應用內購獲得的收入均要被抽走 30%,實在令眾多開發者“肉疼”。

但俗話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因此去年 Epic “揭竿起義”,將蘋果和谷歌一把告上了法庭。目前

Epic 與蘋果之間的大戰已告一段落

,可謂是兩敗俱傷,但

法院對蘋果下了一個禁令“需允許應用開發商使用其他購買渠道”,令許多開發者拍手稱快

。據 9 月 10 日公佈的最新判決書表明,該禁令計劃在 90 天后生效。

而就在四天後,也就是 9 月 14 日,韓國方面更快一步地正式施行《電信業務法》修正案,成為了全球首個禁止谷歌和蘋果等公司強制開發者使用其支付系統的國家。

《電信業務法》修正案在韓國當地被稱為“反谷歌法”

(Anti-Google law)

,除了杜絕蘋果、谷歌等公司給開發者強加自家支付系統,其政府還有權以保護使用者權益、避免使用者遭到損失等為由對應用商店運營商進行調查。

具體看來,該法案

要求蘋果和谷歌允許應用開發商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

,同時為防止應用開發方為此遭到報復,法案

還禁止蘋果和谷歌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絕或拖延應用稽核、莫名下架應用等行為

對此,蘋果和谷歌在韓國這一新法案剛透過時就表示了抗議:

一位谷歌發言人表示:”谷歌的應用支付處理模式為消費者降低了裝置成本,並使平臺和開發者都能獲取不菲的收益。但

就像開發應用需要花錢一樣,我們也需要花錢去構建和維護作業系統和應用商店

。”

蘋果的反應更為激烈,其發言人稱:“新法案將使透過其他來源購買數字商品的使用者面臨欺詐和破壞隱私保護的風險,開發者會難以管理使用者的購買途徑,家長控制等功能也無法完全奏效。”蘋果還補充道:“我們認為,這項提議會使使用者對 App Store 購買的信任度將下降——

這將導致韓國超過 482000 名註冊開發者的機遇減少,而這些開發者迄今為止在蘋果的收入超過 8.55 萬億韓元

。”

但不滿歸不滿,韓國還是在 9 月 14 日正式實行了這一法案,據環球網報道,韓國廣電委將對整個韓國應用市場生態系統進行全面檢查。而就在同一天,韓國對谷歌 1。77 億美元的罰單也下來了。

韓國對谷歌開出 1.77 億美元罰單

據報道,這一罰單來自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KFTC),其以谷歌與裝置製造商的合同條款涉嫌濫用市場主導地位為由,對谷歌罰款 1。77 億美元。

早在 2008 年,谷歌將 Android 系統開源後,韓國包括三星、LG 等移動裝置製造商就開始使用其作業系統,使得谷歌在短短几年內就佔據了韓國市場的主導地位。

這些使用了 Android 系統的裝置商都會與谷歌簽訂一個所謂的“禁止碎片化合同

(AFA)

”,如不簽訂則無法使用谷歌 Play Store 等應用並限權。因此 KFTC 認為,這一合同阻礙了韓國製造商使用谷歌競爭對手的作業系統或自行開發作業系統的可能。

KFTC 委員長趙成旭表示,

谷歌這一行為實質上已經是壟斷企業了,它濫用其主導地位,限制了移動作業系統的市場競爭,阻礙了市場的革新

。例如,三星電子曾於 2013 年推出一款基於 FORK 作業系統的智慧手錶 GALAXY GEAR,但最後卻因為谷歌“作亂”,不得不放棄其 FORK 作業系統改用 Tizen,最終也未能形成獨立的生態系統。

因此,

除了 1.77 億美元的罰單,KFTC 還要求谷歌停止強迫手機制造商簽署“禁止碎片化合同”,並責令其修改現有合同

谷歌:我不服,我要上訴!

面對韓國的罰款與要求,谷歌表示不服,其發言人稱 AFA 是確保應用在更多 Android 手機上執行所必需的,Android 也極大助力了韓國手機制造商和開發商取得成功,併為韓國使用者創造了近 12 萬億韓元

(約合 102。8 億美元)

的經濟效益。

因此,

谷歌方面並不同意韓國的裁決,並計劃對這一裁決提出上訴

:“KFTC 釋出的決定忽視了這些好處,將破壞消費者享有的優勢。”

對此,部分網友也表達了不同的看法:

@flerchin:

“據我所知,AFA 意味著如果製造商在裝置上使用 Android 的修改版,那他們可能會失去其所有裝置上的 Google Play 服務許可。這明顯是對市場力量的濫用。”

@slownews45:

整個焦點都集中在反壟斷上

,並轉移到對其他(大)企業的傷害——

不關心消費者

。”

@urthor:

“它看起來像是為了消費者的利益,但

這一裁決看起來完全有利於三星電子

。”

@amelius:

“韓國會因為三星阻止使用者刪除製造商捆綁的 cruftware 而罰款嗎?”

那麼,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嗎?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