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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籍千畝”是為“履畝而稅”之始:淺談西周宣王改革的意義

2021-09-15由 江書文史 發表于 歷史

引言

周宣王在歷史領域的評價歷史上有相當大的差異,這種僅談論朝代興衰中的英雄的觀點可能需要進一步的研究,筆者不敢輕易表達同意的觀點。因為只有弄清歷史人物在歷史發展的長河中的地位,看看它是否順應歷史發展趨勢,是促進歷史進步,還是阻礙歷史進步,甚至拉開歷史逆轉的步伐,我們才能對它們進行實際評估。

基於此,筆者認為,西周宣王朝時期採取的一系列措施符合中國古代封建制度逐漸崩潰的歷史趨勢,並促進了由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轉變。西周宣王是奴隸主階級的改革者,現在,僅簡要介紹周宣王改革的主要內容,懇求各位讀者予以糾正和批評。

周宣王即位“不籍千畝”是為“履畝而稅”之始

宣王繼位後,為恢復國家實力做出了巨大努力,當時,社會矛盾十分尖銳,宣王設法解決了這些矛盾,使生產得以發展,人們為此歡欣鼓舞並寫詩。這也是宣王下令建立新城市、平整田野和水利的情況的描述。正是由於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這個國家變得富裕,人民也變得更加富裕,宣王從而恢復了對諸侯的控制。

“不籍千畝”是為“履畝而稅”之始:淺談西周宣王改革的意義

然而,司馬遷將宣王與西周滅絕聯絡在一起,並且堅持譴責的觀點,司馬遷的觀點對後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時至今日,有些人仍然十分相信他並持有相似的觀點。但是,如上所述,周宣國王確實是中興朝代的國王,但是他之所以能夠中興,並不是像司馬遷所說的那樣。

相反,與司馬遷的觀點相反,關於古代文獻中最詳細的記錄,應該是關於周宣王即位的最詳細記錄。從這個角度來看,正是在試圖維護已經開始崩潰的公社及其所有權系統,為何很多人堅決反對廢除禮儀?這需要深入討論。

在西周時期,公社及其所有權制度即井田制度普遍存在。在這種制度下,公共土地被分為“公共領域”和“私有領域”。“國家”或“野生”公社的公社農民必須定期重新分配透過其所屬公社獲得的土地。公社的農民共享的土地被稱為“私有土地”,未被分配給各種農民使用的土地被稱為“公共土地”。

公共領域由共享私有領域的公社農民共同耕種,其收穫屬於公眾。私有土地由獲得土地的農民耕種,收成由這些農民使用。在西部週末,由於生產力的提高,以及鐵工具的出現,農作物的產量也有所增加。最初,在生產率相對較低的條件下,私有土地上的收成不足以維持公社農民的生活。

“不籍千畝”是為“履畝而稅”之始:淺談西周宣王改革的意義

當時,似乎可以從公社獲得一些補貼。但是在生產力提高之後,尤其是當私有土地上的收成可以維持生命時,這是自然的。這種變化的第一步應該是公社內的土地逐漸分配,並逐漸成為公社農民的長期佔領。

正如恩格斯所說:耕地最初是暫時的,然後永久分配給各個家庭使用。向完整私有財產的過渡逐漸完成,在西周時期,完善的統治制度處於從土地的公有制向私有制的過渡時期。公社的農民願意在他們佔領的土地上工作,並且為自己家庭的經濟繁榮而努力。

這種“不歧視公共土地”的現象應該在先進生產力的主要生產力範圍內開始,也就是說,井場系統開始瓦解,從而在該國引起了騷動。實際上,這是惠州“耕種”公共土地開發方式中首次打破“公共領域”與“私有領域”的界限。

無疑,這將緩解本已十分尖銳的社會矛盾,使生產得到恢復和發展,並有一個國家富裕,人民歡迎的情況。這恰恰是宣佈者順應歷史發展趨勢,大力反對公眾,大膽改革的積極作用。

“不籍千畝”是為“履畝而稅”之始:淺談西周宣王改革的意義

因為他們不瞭解生產力發展應引起生產關係變化的原因,這種稅收,即開採方法的改變,具有優先權,並與它們各自生產力的發展水平有關。如果生產力更發達,稅制改革就早,否則就遲,這足以解釋生產力發展與稅制改革之間的因果關係,成為歷時三百年的上述稅制改。

“料民”當是古代公社組織開始破壞的標誌

在當時的皇帝下的最高官,在百官之上,他反對宣王和人民,這表明了保守主義的強大力量。他盡力維護舊系統,當這個舊系統遭到破壞時,他再次欺騙了自己並欺騙了其他人。但是,周宣王並沒有退縮,堅決地實行政治策略,這顯示了他巨大的政治勇氣。

由於該國以公社為剝削和統治的物件,農民生活在公社中,從事繁重的耕作和農民生活。公社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因此無需調查公社的人口,但是現在不一樣了,公共土地和私人土地之間的差異消失了,土地被農民永久性佔用,而個體家庭成為社會生產和生活的基本單位。

個體家庭成為國家直接剝削的物件,這是歷史的必然發展。為了順應這一發展趨勢,宣王進行了人口普查,這是一項有遠見的舉措,它促進了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轉變以及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可以看出,徵稅與戶籍核查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聯絡,換句話說,公共土地和私有土地之間的差異消失了,所有稅金必須以一定的基礎進行支付。

所有權和生產關係的這種調整以及剝削形式的變化將不可避免地帶來社會組織的變化。當然,公社自周宣王時代開始就被摧毀,但最終並沒有瓦解。由於該社的戶口在該領土上,該公社已更名為“書社”。

“不籍千畝”是為“履畝而稅”之始:淺談西周宣王改革的意義

如前所述,公社必須登記戶口和社群土地數量,並將其交給國王或君主,作為對公社農民徵稅和辛勤工作的基礎。他們對公社的關注轉向公社下的各種家庭或個人,這與周朝利用公社而不是針對每個家庭或個人的情況有所不同。

這種變化是從周宣王的養活大多數人民開始的,這標誌著我國古代公社組織的破壞和個體小農的形成。從上面可以看出,宣王掌權,沒有借用數千英畝土地。這是他討論和果斷地順應歷史發展趨勢所採取的一種進步措施,有利於將公有制轉變為私有制,這是實施畝和稅收運動的第一個舉措。

公共土地和私有土地之間的區別開始消失,因此也放棄了輔助公共土地或共同耕種土地的開發方法。這是對生產關係的相應調整,以適應生產力的發展,當然對生產力有利。

西周朝的發展恢復了西周朝的國力。這就是中興在宣王時期在周邊戰爭中取得一系列勝利的根本原因。《國語》的作者將廢除遊王歸咎於宣王人民,此舉意在消滅宣王。從吳皇朝時代到平帝東遷的西周歷史,恰恰是皇帝實力下降和諸侯繁榮的歷史。

周宣王公有制的轉變

周宣王的立法侵犯了貴族的直接利益,遭到了貴族的反對,但他對山澤的控制是有效的。宣王時期,李王的失業工作持續進行,導致四方山澤王室的暴利變成了制度。

周宣王繼續與貴族爭奪土地和人口,在一定程度上,他加強了王權,削弱了封建貴族的力量。在這一過程中,自周初以來強大的周立制度趨於在周國王與貴族之間的戰鬥中崩潰。周王擺脫了這個嚴密的控制網路,但貴族不願失敗。

周天子只是最大的領主資格,直接剝削了在首都附近耕種土地的那部分農民。絕對沒有向該國王子直接剝削農民的歷史事實,西周政府也沒有如此嚴格的組織能力。之所以沒有如此緊密的組織,是因為當時有獨立的家庭依靠公社生存,而該公社隸屬於封建領主,而周國王則無法控制它。

“不籍千畝”是為“履畝而稅”之始:淺談西周宣王改革的意義

統治者的私有財產增加了一倍,鄉村社群共享財產減少了一個,這是一個從基於共享財產的社群過渡到基於私有財產的社會的例子,這一過程逐步發展,在公社崩潰後,個體家庭分離了,這為周州直接控制整個貴族的土地和人民。順應這一發展趨勢,周宣王進行了一次人口普查,這是一項有遠見的舉措,無疑促進了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轉變以及社會生產力的提高。

在西周初時,皇帝的權力比王子大得多。這是因為:首先,西周時期由父系血統控制,皇帝根據宗法關係劃分大小王子,封王子之後,他們必須承擔為皇帝服務的義務。其次,大多數王子國家是在建立時,當接收者第一次來到封地時,他們很難開始自己的生意,他們自然無法與天子抗衡。

相反,遇到困難時,他們依靠天子的支援。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王子得到了發展,權力越來越強,從而與宗周形成了離心力。周天子的關係不如後來的皇帝,即沒有統一的統治,因此在西周後期,天子對王子的呼聲逐漸消失,王子逐漸放棄了父親的職責。

這種情況經歷了數百年的漫長過程,構成了西周的政治歷史。宣王的歷史貢獻這是不可能的,先進的社會不會倒退,而是他可以順應潮流歷史發展,促進中國社會進步。畢竟,它們將被分解和瓦解。這就決定了基於公社及其所有權的西周王朝必然滅亡。可以看出,關於朝代英雄興衰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而且,因此周宣王可以稱為奴隸階級的改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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