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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辱罵河南受災群眾,一女子被行拘

2021-07-31由 北青網 發表于 歷史

近日,河南鄭州地區遭遇嚴重雨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在全省上下萬眾一心、眾志成城開展抗洪救災、生產自救的緊要關頭,個別人員為了發洩心中私憤,在網路上釋出侮辱性言論,受到公安機關查處。

7月22日上午,河南省信陽市商城公安網警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微信朋友圈釋出利用特大雨災辱罵、詛咒河南人的不當言論。接到舉報後,商城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查處。經調查,民警發現上述朋友圈釋出人黃某子居住在鯰魚山辦事處大碑村某出租房內,遂將其控制。經查,黃某子,女,32歲,湖北赤壁市人,現在商城務工,租住在鯰魚山辦事處大碑村。黃某子於7月21日在網上看到一段“湖北武漢167名消防指戰員緊急馳援河南抗洪一線”的短影片後,隨即轉發了該影片併發布了不當評論。到案後,黃某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在網上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商城縣公安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

網上辱罵河南受災群眾,一女子被行拘

發帖留言為什麼會構成尋釁滋事罪?

根據兩高《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利用資訊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編造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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