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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信聊股權1:股權代持成因揭秘

2021-04-16由 9C資本力 發表于 家居

本文根據《周永信聊股權》系列微課整理而成,整理者阿刃,來自9C事務所。

我們經常接觸股權代持,它不是正規的法律安排,但在商界很常見。存在即合理,背後必有因。那麼,股權代持的成因,是什麼呢?

周永信聊股權1:股權代持成因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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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結了一下,大概有十種原因。

一、特殊身份限制

根據我國法律,有些特殊身份的人,是不允許經商和做股東的。這其中有些人,為了規避法規限制,便找了他人代持股權。

二、提高工商登記及股東會開會效率

有些企業的股東在外地,甚至在海外,讓他們去工商局辦理各種登記手續,或者聚在一起開股東會,對他們來說很麻煩。為了提高辦事效率,有些人就會讓他人代持股權,這樣自己就不用親自到場了。

三、借名造勢

有些很前衛的企業,會找一些有影響力、號召力的人,代持一部分股權。目的就是借用這些人的名氣,以增強企業的吸引力。

四、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的執行方式有多種,股權代持是其中之一。

人才對企業的意義重大,現在的老闆,已經越來越清楚的認識到了這一點,所以股權激勵不斷走熱。但是,股權激勵是一門大學問,並且,沒有普適的模板和標準,一切都要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而來。

五、預留股權

有的老闆比較有長遠意識,會在企業設立時,就先預留出一定量的股權來,用作後續的融資或股權激勵。這些股權在釋放之前,一般會先放在老闆名下,由老闆代持。

六、規避股東人數限制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不能超過50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能超過200人。有的企業,實際的股東人數,是超出這個限額的,他們便用股權代持的方式,使人數符合要求。

七、規避持股比例限制

有些特殊行業,法律對單一股東的持股比例是有上限的。有的企業為了規避這個上限,便讓其他股東代持了一部分股權。

八、規避同業競爭與競業禁止

有些企業的股東或董監高,想在企業之外構建或保留一些相關的業務,但又受同業競爭或競業禁止的限制,便讓他人代自己持股。

九、規避關聯關係

有的老闆或企業,旗下有很多相關聯的公司,為了低調隱秘,或者為了合規,便找他人代持股權,以把關聯關係非關聯化。

十、強化控制權

企業控制權是企業家的命根子,在這方面,是容不得任何閃失的。有的老闆便代持了他人部分股權,同時取得了這部分股權的表決權,以強化對企業的控制。

小結

以上所列的股權代持的十種原因,有的合法,有的違法,有的處於灰色地帶,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各不相同。具體內容見《周永信聊股權2:私下籤訂股權代持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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