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為什麼一度在加拿大被禁用?
2022-06-03由 食品有意思 發表于 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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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精是鄰苯甲醯磺醯亞胺的俗稱,
市場上能買到的“糖精”其實是它的鈉鹽
,即糖精鈉。
糖精鈉是一種人工合成的食品新增劑
,歷史上人們曾對它的安全性有過爭議。1997年加拿大的一項實驗發現,大劑量的糖精鈉可導致雄性大鼠膀胱癌,並一度在加拿大被禁用。
後來隨著研究的深入,2001年5月,美國國家環境健康研究所的報告顯示:“糖精鈉導致老鼠致癌的情況不適用於人類”。人們發現
正常新增劑量的糖精鈉並不會增加人類得癌症的風險
。但是我國對糖精的使用採取了嚴格的限制政策,並規定嬰兒食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鈉。
糖精鈉作為甜味劑,
其甜度是蔗糖的500倍
,在水溶液中2克糖精鈉就相當於1公斤蔗糖的甜度。
根據GB 2760中的規定,糖精鈉在冷凍飲品(雪糕)、水果乾類(藍莓幹、榴蓮乾等)、配製酒等14種食品中可以限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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