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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東南一對情侶戀愛期間借款近十萬元……拒不承認後反目成仇……

2021-11-25由 凱里微聯盟 發表于 母嬰

戀愛時如膠似漆,借款時掏心掏肺,最後卻落得人財兩空,近日,黃平法院谷隴人民法庭審理了這樣一起發生在情侶之間的借貸糾紛。

黔東南一對情侶戀愛期間借款近十萬元……拒不承認後反目成仇……

原告潘某京與被告李某俊在網路上聊天認識並確立戀愛關係,交往期間,被告以開發遊戲需要啟動資金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潘某京基於戀愛關係,對李某俊的信任,遂從支付寶借唄裡面陸陸續續借款將近十萬。不久,兩人終止了戀愛關係,經多次催要,尚餘28850元款項被告拒不歸還。無奈之下,原告訴至黃平縣法院。

經詢問被告李某俊,其對借款事宜拒不承認,甚至狡辯稱想要還錢,就要拿出證據,否則就不還。

法官考慮雙方均情緒激動,決定因案施策,採取“背靠背”方式進行調解,從情、理、法的角度,耐心細緻講解法律規定、鄉土民情等,以此打消被告的牴觸情緒,漸漸地被告情緒緩和了很多,道明瞭原因。

原來李某俊對原告多次催促還款不滿,並且因為創業失敗,沒有錢還,造成被告壓力過大,所以才一直沒有還。

後來經過法官的耐心開導,被告對借款事宜亦予以認可,並承諾在2021年11月12日前一次性償還原告潘某京借款本金28850元和利息7200,以上共計36050元。最終雙方簽訂調解協議。

黔東南一對情侶戀愛期間借款近十萬元……拒不承認後反目成仇……

本案的焦點在於雙方當事人的戀愛關係,在發生經濟糾紛時往往不利於證據的收集,在訴訟中往往可能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戀愛本來是一件非常甜蜜的事情,但雙方在交往初期,尤其是經濟交往過程中,要保持理性,充分考量借款目的、數額大小、償還能力、對方人品,及可能存在的風險等因素,提高警惕、謹慎借款,莫被愛情衝昏了頭腦。如發生糾紛時,要透過合理合法手段主張自己的權利,切勿採取過激手段,給雙方造成不利的社會影響,給糾紛的解決又加重一層枷鎖。

資訊來自《黃平縣人民法院》

今日編輯 | 鄭勇駱

稽核校對 | T-Y-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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