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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讓女方出裝修費,不寫女方名,女怒:“我沒那麼賤,倒貼你”

2021-06-11由 美麗世界觀 發表于 母嬰

戀愛可以花前月下,風花雪月,婚姻就必須關乎物質。物質是婚姻的基礎,可以穩定婚姻,同樣可以摧毀婚姻。

現如今的社會,提到結婚,首先就會想到,一些女人會要求男方先買房,並加上女生的名字。

一個名字,就能試出男女之間的感情,更能看清人世間的冷暖。一個房子,也能鬧出不少的事情來。

男方讓女方出裝修費,不寫女方名,女怒:“我沒那麼賤,倒貼你”

芳芳與男友丁傑準備結婚了,結婚前,買新房也就成為必要的事情了。

買房的時候,芳芳主動提出,既然這房子是他們兩人住,那她也應該出一部分錢,剛好自己手上也有一點積蓄。

丁傑回家後跟父母提起了這件事,沒想到母親一下子就怒了,立馬反對到:“現在房子那麼貴,一套房子也得不少錢了。她出了錢,就得寫上她的名字,要是你們以後離婚了,這房子立馬得分走一半,那不得虧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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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傑說,自己都已經答應了,還叫母親別管了。母親說:“我不管的話,錢我也就不出了,你自己看著辦吧。”

母親還說,自己有辦法,叫他彆著急。丁傑聽了母親的話,不讓芳芳出買房的錢。

房子買了後,就得準備裝修的事情。丁傑的母親直接跟芳芳說:“這房子咱們家已經買了,接下來裝修的費用就得你們家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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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說:“可以,之前我就說過要一起出錢買房子的,只是丁傑不讓,這筆錢就用來裝修吧。”

後來丁傑去辦房產證的時候,芳芳才知道,原來男方家不讓自己出買房子的錢,是因為不想加自己的名字。

現實就是如此,就算是要結婚的兩個人,也會缺乏信任,感情終究抵不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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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決定結婚,我想都是衝著一輩子去的,對父母來說就不一定了。父母關心的並不是你們的感情問題,他們只想著自己給出去的錢,能不能保住,萬一哪天離婚,首先想到的也是房子的歸屬問題。

為了避免離婚後會分走房子,就事先設定好這個局,不在房產證上加女方的名字。可最後卻又不想自己出全部的錢,就想著讓女方出裝修的錢。

以前也見過類似的事情,男方負責買房,女方負責裝修,等到兩個人離婚了,牽扯到財產問題。男方就會說:“房子是我家買的,你想要分房子沒門,裝修你們家出的,東西你們都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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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對女方可是很不利的,房子在漲價,買了房子也不會虧,可是裝修完了,東西就不值錢了,錢也算是白花了。

很多父母都深知這個道理,便想著兒子結婚,也這樣辦。有的女方家庭被忽悠了,有的女人就沒有那麼傻了。

芳芳知道這件事情後,直接對男方說到:“買房子故意不寫我的名字,又讓我花錢裝修,我沒那麼賤,倒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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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這件事後,芳芳跟丁傑的婚事也就算了,丁傑的父母沒想到芳芳會有這麼大反應,開始後悔自己這點小心機了。

丁傑也後悔自己聽了母親的話,讓原本要結婚的兩個人,說散就散了,可芳芳已經離開,不會再回來了。

在愛情和婚姻上,為了防備對方,去耍一些小心機,到頭來,傷的不只是對方,還有自己,後悔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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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兩個人既然相愛就好好地愛,有什麼事都好好地商量,既然選擇結婚,就朝著一輩子去努力,去想著對方,陪著對方。

既然要成為夫妻,就要懂得利益共贏的道理,婚後的夫妻,就是一個整體,有事一起抗,有福一起享。

婚姻不是用來防備的,更不是用來算計的,想要婚姻長久,就得敞開心扉,不做隱瞞對方的事,更不要因為這些事,傷了彼此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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