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必問十五條,不得不知道!|詳細彙總
會見“十不要”▐ 1.不能為當事人傳遞任何案件物品(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犯罪分子透過賄買、暴力、脅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羈押後與律師、親友會見過程中違反監管規定,獲取他人犯罪線索並“檢舉揭發”的...律師告訴您:親友被抓後的正確處理方法
2. 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應當在24小時內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依據新《刑事訴訟法》第83條的規定,決定拘留的機關在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者外,應在24小時內製作《拘留通知書》,寫明拘留的原因和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