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勝訴方能否主張要求對方承擔律師費
三、商標侵權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明確規定:“商標法第56條第1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律師費和鑑定費誰承擔,撤訴或調解結案訴訟費誰出
司法鑑定的費用,沒有法律規定應由敗訴方承擔,而是規定誰申請,誰承擔,但可以在起訴狀裡或庭審中明確的主張出來,要求對方承擔,前提是鑑定結果對自己是有利的,調解結案雙方協商承擔,協商不成跟訴訟費一樣,由法院決定誰承擔,判決結案在有主張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