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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索要“分手費”,竟對前女友狂噴迷藥!

2021-09-12由 揚州晚報 發表于 體育

為了向前女友要回戀愛期間的花費,男子章某網購迷藥,半夜闖入前女友家對著女友狂噴,但並無效果,章某搶走前女友手機和項鍊吊墜逃走。近日,章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搶奪罪,獲刑8個月。

那麼在戀愛中,情侶雙方有資金往來的,分手後想要回來可以嗎?法官表示,應該透過合法合理的途徑予以解決。

男子為索要分手費

網購“迷藥”夜闖前女友家

章某今年53歲,是南通人,和寶應女子阿芬曾是男女朋友。今年年初,阿芬向章某提出分手。章某多次挽回,但是阿芬並未讓步,於是章某提出,在兩人戀愛期間,他花費較多,要阿芬支付“分手費”以及阿芬駕駛其車輛產生的違章費用等共計5000元,這個要求被阿芬拒絕了。此後為了避免章某再來糾纏自己,阿芬便再也沒接過他的電話。

打電話聯絡不上,章某決定到寶應找阿芬索要分手費,擔心兩人談不攏,章某便想到上網買迷藥,讓阿芬“聽話”。章某從網上找到一家賣“迷藥”的店,花了800元購買“迷藥”及解藥。

男子為索要“分手費”,竟對前女友狂噴迷藥!

今年7月31日凌晨1時許,章某開車來到寶應,翻牆進入到阿芬家裡。正在熟睡的阿芬被驚醒,勸說章某離開,兩人發生了爭吵,阿芬大聲喊“救命”,並聲稱要報警。章某撲上去,先把阿芬手裡的手機搶走,後來又將阿芬脖子上的一根金項鍊拽走了。

“你什麼時候給我分手費,我就把手機和項鍊還給你!”章某氣沖沖地離開了。

章某回到車上,取出“迷藥”,這是一種噴霧劑,為了防止自己被迷暈,章某先吃了一顆解藥。然後回到阿芬的房間裡,對著屋內就是一頓猛噴,誰知被噴迷藥後,阿芬並沒有被迷倒,她愣了一會,大聲喊“救命”,章某隻好倉皇逃跑。

犯兩項罪名

男子獲刑8個月罰2000元

阿芬擔心章某還會有其他“奇葩”舉動,決定打電話報警。

民警趕到後立即展開調查,經詢問得知,章某有一輛私家車,很有可能是從南通開車來的,於是對車輛進行追蹤,很快就發現了章某的車,但是事情卻讓人哭笑不得。

原來,章某從阿芬家離開時,可能是因為太慌亂了,竟直接撞到了行道樹上,車輛受損嚴重,無法繼續行駛。民警查到時,車已被修理廠拖走,章某本人卻不知道去了哪裡。

民警分析,章某既然想離開,很有可能是去了車站,於是趕往當地車站,最後在車站內將章某抓獲。

在接受審訊時,章某表示,對阿芬噴迷藥後,她一點反應都沒有,懷疑自己買到了假藥。警方也對噴霧劑進行了鑑定,未鑑定出迷藥成分。

近日,寶應法院依法審理了本案。被告人章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公然奪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結合被告人章某的犯罪情節及認罪態度,寶應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法官說法

戀愛期間這兩種花費,分手後可以要回來

戀愛期間的花費,分手後可以要回來嗎?

談戀愛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很花錢的過程,章某為了挽回損失,不惜鋌而走險,卻觸犯了法律。有一個疑問很多人想問卻不好意思說出口: 戀愛期間的花費,分手後可以要回來嗎?

記者為此特地請教了法官,法官表示,情侶分手後,如果有資金往來,應該透過合法合理的途徑予以解決。具體來說,要看資金的性質,是贈送,還是借款,或者是彩禮。

“如果是借款就可以要回。”法官介紹,在戀愛期間和物件有過一些資金往來,只要有證據證明,錢就是借用的,且已經支付給了對方,對方也沒有還,那麼就可以要求對方償還。關鍵是要有證據證明。

如果是贈送,類似所謂的零花錢,那麼是不可能要回來的。法律上並不支援要回來,故意的欺詐行為除外。

“這裡有兩種情況例外。”法官介紹,第一種,如果是以結婚為條件的彩禮,過後兩人沒有結婚就分手,可以要回來。第二種就是附條件贈與,對方沒有達到要求,也可以要回來。

通訊員 義寧

記者 劉旺

編輯 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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