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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韓國的你,能做的只有三件事

2021-10-02由 金律普及韓國法律 發表于 寵物

我是一名中國律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取得了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律師。我雖然每天為大家分享韓國法律知識,但我不是韓國律師,不是大韓民國的國民更沒有韓國律師資格證。所以我不能為在韓國的同胞打官司,只能“委屈”的給大家普及韓國法律知識,避免讓大家遇到需要找律師的糾紛。雖然我不能給大家在韓國境內打官司,但我有一些優勢能為韓國的同胞做到三件事情。都有哪些呢?趁週日休息分享給大家。

我為韓國的你,能做的只有三件事

第一件事:指點解決方法

每天都超過十名的同胞向我透露遇到的苦惱,我回復的80%是為他們指點解決方法。但所謂的“解決方法”根本不是專業性層面的,都是韓國生活中應該掌握的最基本知識。比如:面對拖欠工資的諮詢,我會讓他去公司所在地地方僱用勞動廳投訴;遇到工作受傷的理賠,我叫他去公司所在地的勤勞福祉公團;不懂簽證問題,我就告訴他打1345諮詢;想找律師諮詢,我就讓他去住所地附近的居民中心找免費的社群律師。這些都是我以前普及過的基本法律常識,所以大部分情況我根據提問的內容指點解決方法。

* 這根本不是隻有律師才可以做的事情,類似於韓國生活小嚮導一樣,人人都可以做。

我為韓國的你,能做的只有三件事

只要平時多看我分享的知識,人人都可以做第一件事情

第二件事:讓大家省錢

我做普法宣傳已經有6年多了,再加上長期與韓國律師深度合作的實戰經驗,大概瞭解一些法律糾紛的發展方向和後果。雖然不能做到準確預測罰款多少錢、判刑多少年,但大致能預測會不會坐牢、會不會遣送之類的結果。所以在面對犯罪之後擔心坐牢、遣送的人,會中肯的告訴他們理性的解決方案。尤其是面對盲目找律師的人,我會讓他們理性起來,不要把錢花到沒有意義的事情上,儘量把錢花到刀刃上。

* 舉例:一個人因傷害罪面臨了調查,我會根據該人的經濟情況,建議他用找律師的錢儘量跟受害人和解,不要找律師;一個人因酒駕處以500萬韓元的罰款時,我會根據此人的經濟情況,建議不要找律師減輕處罰,省著錢交完罰款之後在事犯處理的過程中花錢找靠譜的代辦。

第三件事:分享正確的法律思維

當一個人在韓國遇到法律糾紛之後,通常用各種渠道打聽“專家”們的建議。所謂的“專家”包括韓國律師、中國律師、網民等等。雖然其中也有中肯的建議,但多數意見不夠客觀、準確,甚至還帶有誤導的性質。面對這類同胞,我會讓他們在客觀的事實出發,儘量透過付費面談的方式諮詢韓國律師。法律行業有許多看不到的潛規則,正規的律師不會花寶貴的時間免費給你提供有價值的意見。

* 除了諮詢的方法之外,與韓國律師簽約、交流、委託專案的設計及合適的律師費都是在韓國委託律師必備的法律思維。

我為韓國的你,能做的只有三件事

偶爾會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公益解答活動

金毅律師的想法:

以上三點是我能給在韓國的同胞們做的三件事情了。另外還有一種事情是委託我們韓國律師團隊的時候,我會為客戶監督案件的處理進展,站在客戶的角度上與韓國律師協調案件的處理,儘可能的充分反映客戶的需求。如果我有更多的時間也希望給到訪我們韓國辦公室的朋友們端茶倒水、當翻譯,遺憾的是平時太忙了,等我以後閒下來了一定為到訪我們韓國辦公室的朋友們端茶倒水,幫客戶與韓國律師交流的時候當翻譯。

作者:金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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