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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以來典型生產安全事故(5)-廣西炸藥倉庫爆炸事故

2023-01-05由 每日安全分享 發表于 歷史

  一、事故經過

1950年7月23日23時50分,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至鎮南關段鐵路工程處材料廠炸藥倉庫突然起火,10分鐘後,儲存庫內的9。5噸炸藥( 其中黑色炸藥2。7噸、黃色炸藥6。 3噸)發生爆炸。倉庫以及附近房屋大部分被震塌或被燒燬。累計炸(震)塌房屋464間,燒燬房屋30間,受災鐵路職工和街道居民867戶、2119人。死亡24人(包括失蹤2人),重傷281人,輕傷283人。經濟損失約8萬元。

 二、事故原因

爆炸事故發生後,中央政府監察委員會隨即派員趕赴現場調查瞭解情況。廣西壯族自治區委、自治區政府有關部門也派出幹部前往進行救災和善後,安置受害職工和居民。經調查,這次事故被認定“敵特縱火”所造成。但工程處領導存在嚴重的官僚主義,管理制度不健全,“ 對本單位反革命分子打擊不狠”,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吸取事故教訓

在隨後召開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幹部會議上,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副書記何偉要求全省軍民深刻接受這次事故(事件)的教訓,提高警惕;組織開展安全技術普查,健全管理制度。1951 年9月,中南軍政委員會勞動部通報了這一-爆炸事故 ,嚴肅批評了鐵路工程處將炸藥庫設於城鎮人口密集之處、管理鬆弛、對敵特破壞防範不嚴的錯誤行為,以及南寧市勞動局事故報告不及時的行為;要求各地吸取爆炸事故教訓,嚴加警惕,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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