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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疆時空」王利兵 | 海域社會——區域研究的一個新視角

2023-01-02由 邊疆時空 發表于 歷史

「邊疆時空」王利兵 | 海域社會——區域研究的一個新視角

王利兵

博士,廣州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海洋人類學、南海族群與文化。著有《流動與邊界:南海漁民的跨界互動》等。

區域研究是人類學的一個重要傳統,傳統的區域研究基本上都是以陸地社會為出發點,很少關注和研究以流動性為主要特徵的海洋世界。海域社會是基於海洋而形成的一種區域性社會,其內部既具有統一性,也存在多樣性。海域社會的概念不強調嚴格意義上的地理範疇,而是一個側重關係與結構的人類學概念,它是指不同行為主體在海洋實踐過程中形成的各種關係組合,其中人-人關係和國家-國家關係是形塑海域社會結構的兩對主要關係,同時也是影響海域社會穩定性的重要力量。

海域社會的形成是一個動態的歷史過程,其關係結構會隨著內外部條件的變化發生改變。南海是理解和說明海域社會的一個很好例證,作為區域的南海存在“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兩種區域形成模式,這兩種區域模式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研究路徑,雖然兩者在研究物件和內容上存在較大差異,但是彼此之間亦存在許多相互關聯之處,這種關聯性主要體現為傳統與現代之間的相互影響以及地方性資源與制度規則之間的相互滲透。總之,海域社會研究不僅有助於超越已有海洋研究中民族國家視角的侷限性,對於凸顯海洋主體性以及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具有重要意義;而且是對以陸地社會為中心的傳統區域研究的一種拓展,對於深化和發展區域研究具有重要價值。

一、問題的提出

區域研究的歷史由來已久,但是學科意義上的區域研究則是源於二戰後的美國。進入到20世紀中期,伴隨著反殖民主義浪潮和獨立運動的發展,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普遍感受到來自第三世界的壓力,於是他們聘請大量人類學家、政治學家、經濟學家、語言學家等對這些國家和地區開展深入的調查和研究,區域研究由此獲得迅速發展。到1990年代,隨著蘇聯的解體以及經濟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區域研究的熱潮逐漸降溫。然而,2001年的“911”事件再一次激發了美國政府和學界對於區域研究的興趣,與此同時,全球化與資訊化的快速發展也在不斷召喚區域研究的迴歸。

在區域研究的發展歷程中,誕生過許多有影響力的理論觀點,其中人類學的貢獻尤為突出。人類學的區域研究是對傳統“村落民族誌”研究的超越和拓展,其本意是為強調人群和文化的流動性,揭示區域社會的整合機制以及村落之間的關係。在人類學的區域研究理論中,以施堅雅(G。William Skinner)的“市場層級理論”影響最廣。施堅雅在質疑村落研究方式的基礎上,指出認識和理解中國社會結構的關鍵在於村落集市網路內部的交換關係,他依據經濟週期和區位理論對中國社會進行細緻的劃分,並提出著名的“市場層級理論”。

受施堅雅等西方學者的區域研究理論的影響,中國學者也開展了許多基於中國社會的區域研究,其中影響較大的有臺灣學者提出的“祭祀圈”理論、費孝通先生提出的“藏彝走廊”研究以及科大偉等人的華南研究。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哪一種區域研究理論,其出發點和關注的中心基本都在陸地社會,鮮有對於海洋世界和人群的關注和研究。

相比陸地社會而言,海洋是一個更加開放的社會,海洋文明也是一個更加開放的文明。與農耕社會中農民“半身插在土地裡”不同,依海而生的海洋族群面對的自然環境為他們提供了一個可以離鄉離土的途徑和條件,使他們能夠遊離於鄉土之外,進而在社會結構和文化特徵方面呈現出許多非鄉土特色。流動性始終是海洋世界的一個重要特徵,比如資源的流動、人員的流動、觀念的流動等,流動性將不同地區的海洋人群和社會塑造成為一個相互關聯和相互影響的體系或網路,形成一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區域文化格局和海洋命運共同體。在“亞洲價值、秩序與中國的未來”一文中,濱下武志主張我們在探討亞洲內在聯絡的時候,應當將亞洲當作一個有機聯絡、互相影響的區域性整體來把握,這種區域整體性可以透過亞洲海域社會的研究得到很好證明。

濱下武志認為,海域社會的關係模式與以國家為主的地域關係不同,以海域融合為主的觀念來說明亞洲的歷史比過去以土地為主的觀念可以涵蓋更多的地區和呈現不同的內容,特別是亞洲的海域關係遠比其他大陸和海域社會更為複雜和綿長。因此,“從海域的觀點來看作為空間的亞洲,讓人覺得這才是真正的亞洲。”那麼,與傳統區域研究視野下的陸地社會相比而言,究竟何為海域社會?海域社會有哪些特徵?構成海域社會的關係模式是怎麼樣的?海域社會的研究模式對於我們思考當前世界頻繁發生的海洋問題又有什麼意義和價值?基於這些問題,本文在吸收和反思傳統區域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嘗試從海洋自身的特點出發重新界定海域社會的概念,並結合南海的案例對海域社會的關係模式進行分析,最後簡單討論海域社會研究的意義與價值。

二、海域社會的概念界定

區域最早是由地理學提出的一個基本概念,後被歷史學、人類學、政治學、經濟學等學科借鑑使用。不過,不同學科在界定區域概念時的標準不盡相同,比如,地理學認為區域是地球表面一塊具有均質特徵的地理單元,政治學認為區域是國家行政管轄的一個部分,經濟學強調區域是在經濟生產活動基礎上形成的一個具有一定地域特徵的部分,而歷史學界定區域的標準更是眾說紛紜,其中既有以政治制度為標準的,也有從地理環境出發劃分區域。人類學對於區域的界定更加註重文化和人群的因素,比如20世紀早期由美國人類學家提出和發展的“文化區”(culture areas)概念。“文化區”的概念側重考察居住生活在同一地理區域內不同人群之間文化特質的相似性,認為文化是時間與空間共同建構的產物,試圖透過空間分佈的文化特質來重建文化歷史的順序以及不同人群之間的關係。

在界定區域概念時,學者們通常都會強調區域內部的同質性和統一性,忽略或是沒有注意到區域內部的多樣性和差異性,更沒有意識到區域的整體性是以差異性為前提的。比如,布羅代爾筆下的地中海世界雖然是一個統一性的區域,但是其內部的族群、語言、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多樣性亦十分明顯。羅威廉(William T。Rowe)認為,“‘區域’這個西方最近經常運用於中國研究的術語,並不是指具有統一性的地帶,而是指內部具有相互依賴的交換關係的系統,並且其內部的異質性要超過同質性。”汪暉也不同意將區域社會描述為單一的社會,相反認為社會的複合性或跨社會體系才是區域的普遍特徵。簡言之,區域是一個使用廣泛而又複雜的概念,區域社會是一個包含著多樣性的統一體。

比如,作為區域的地中海一直以來都是不同族群和文化交流的一個重要空間和通道,包括布羅代爾和戴維斯(John Davis)在內的歷史學家和人類學家對此已經有很多論述。在布羅代爾的研究中,地中海被看作是一個生態整體,相同的氣候條件和生態環境形塑了地中海人民在居住形式、生計方式等方面的相似性,因此歷史上的地中海主要是一個通道和橋樑,而非阻礙和區隔。在戴維斯看來,地中海一直以來都是一塊互動、貿易和戰爭的區域,也正是這種從未中斷的互動塑造了地中海世界內在的凝聚力和統一性。除了貿易往來和互動之外,地中海世界的互動交流還包括語言、文化以及日常生活與技術技藝等許多方面,這些日常互動交流在文化上塑造出一種地中海世界的“克里奧爾化(creolization)”。

比如,在《歐洲中的伊斯蘭》(Islam in Europe)一書中,傑克·古迪(Jack Goody)細數了穆斯林文明在農業、建築、音樂和廚藝等方面的貢獻。除此之外,在地中海人類學研究中,許多人類學家還從榮譽和恥辱等主題出發將地中海視為一個“文化區(culture area)”,認為作為整體的地中海具有一系列相同的社會文化特質。比如,對農民生活方式和體力勞動的輕視、鮮明的社會/地理和經濟分層、政治不穩定的歷史、個體化的社會生活、強烈的性別隔離、對於小型親屬單位的依賴、對於性慾的羞恥和個人榮譽的崇尚、以地域為單位的地方宗教信仰以及鄰里之間的互相依賴與村莊之間的頻繁衝突等。

區域社會的形成很大程度上與其所處自然環境的特徵密切相關,不同的自然環境往往會塑造出不同的人群、歷史與文化,甚至可以說自然環境是區域社會得以形成的前提。比如,斯科特(James C。Scott)筆下的“贊米亞”(zomia)就是一片以山地環境為基礎而形成的廣闊區域,生活在贊米亞的人群依賴特殊的山地條件創造性地形成了一個超越族別和國家的區域性社會,並創造出許多有別於低地社會的文化特徵和社會結構,如遊耕的生計方式、平等而靈活的社會結構、混雜的族群認同、注重口述的傳統和先知宇宙觀等。在討論東南亞“山地贊米亞”之外,斯科特同時提醒我們在東南亞海洋世界中還存在一個更為廣闊的“水上贊米亞”:

“如同山上流動的居民一樣,東南亞海島中人數眾多的水上居民(orang laut)也是在海島中不斷航行,居無定所。如同許多山民一樣,他們也有尚武的傳統,可以很容易地從搶掠海上的運輸船和掠奪奴隸,變為馬來王國的海上警衛或水軍。他們位於主要水上通道附近,可以迅速地進攻然後消失,形成了一個水上的贊米亞。……”

斯科特在這裡所說的“水上居民”主要是指生活在東南亞蘇祿海域的巴沃人,巴沃人是一個典型的海洋族群,曾被稱之為“海上吉普賽人”。巴沃人以海洋捕撈作業為其主要生計方式,並世代居住生活在海上,很少踏足陸地。歷史上,巴沃人藉助簡易而又便利的獨木舟往來於馬來西亞與菲律賓之間的廣闊海域,並與來自伊斯蘭世界、基督教世界和華人世界的漁民群體或商人群體進行廣泛的物品交換,有時他們也會為海商或蘇丹國王提供海上運輸和勞動力服務。

其實,在南海海域中,類似巴沃人的海洋族群還有很多,比如武吉斯人(Bujis)、莫肯人(Moken)以及來自中國南部的漁民群體等。對於這些依海而生的族群而言,海洋不僅是他們獲取生存資源和維持生計的重要來源,也是他們與外界開展交流互動的重要途徑和通道。總而言之,海洋是勾連海域社會人群的重要媒介,也是形成穩定而持久的海域社會的重要條件和基礎。

其實,無論是強調區域內部的差異性,亦或認為區域是一個跨社會體系,其本質都是在突出區域內部的關係性。正如潘英海指出的,“區域的界定是相對的,主要是以不同人群之間互動的關係網路與建構來界定的。區域,可以是一個村落中不同聚落之間的關係,也可以是一個族群互動網路的關係,也可以是一個地域族群史的界定,重要的是,區域是以人群的互動作用為主體來界定的。……區域的界定在於關係與意義結構的整體性,而不僅僅只是空間上的地理性。”潘英海在這段話中強調的區域內部關係主要是人類學意義上的一種關係,它是基於特定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而自發形成的一種狀態,通常表現為人(群)與人(群)之間的互動關係以及由此產生的文化交流現象,這種關係共同體在馬林諾夫斯基描述的“庫拉圈”中有非常好的體現。

“庫拉圈”是特羅布裡恩島民在群島環繞的廣闊海域中自發形成的一種貿易交換制度,“庫拉制度在地域和組成兩個方面都非常龐雜。它把大量的村落連線在一起,並涵蓋了相互作用且錯綜複雜的活動,形成了一個有機體。”“庫拉圈”的形成離不開流動的海洋和便捷的獨木舟,甚至可以說只有在遼闊而自由的海洋上才可能出現類似庫拉圈這種關係網路,正如馬林諾夫斯基所言,“庫拉海洋——部落間遠航和冒險的場地,才是本書的主題所在。”但是,庫拉圈又並非僅僅是海洋族群間的一種物物交換形式,它本質上是一種包含著經濟生活、道德實踐、宗教儀式、巫術傳統、神話傳說等多重內容的夥伴關係網路,是西太平洋社會的一種總體性呈現。因此,庫拉關係是不會因為一次交易而完結的,其原則是“一旦庫拉,終身庫拉”。

“庫拉圈”展示的是一幅以流動性為主題的海洋畫卷,畫面中的主角是來自不同島嶼上的漁民,漁民的生產生活與海洋的流動性密切相關,甚至於他們的時空觀也深受這種流動性所支配,漁民與海洋之間是一種相互交織、纏繞和共生的關係。這種畫面在風帆時代的海洋上十分常見,但卻與民族國家背景下的海洋截然不同。眾所周知,民族國家區別於傳統國家的一個重要特徵在於國家的行政管轄能力與邊界之間的高度一致,這種特徵反映到海洋上就是流動性的海洋逐漸被邊界化的海洋取代,流動性的人-人關係逐漸被國家間關係覆蓋和遮蔽。換言之,風帆時代的海域社會是一個以人為主體的自然空間和社會關係網路,而民族國家背景下的海域社會則是一個以國家為主導的制度空間和權力關係網路。

對於這兩種區域空間和關係網路的區別,杜贊奇曾經有過專門論述。他認為,前者主要是一種“自下而上”式的區域形成模式(region formation),此種區域體系側重一種自然形成的秩序,比如風帆時代的季風貿易推動的亞洲內部的互動以及由此建立的經濟和知識上的關係網路;後者屬於一種“自上而下”式的區域化(regionalism or regionalization),這是一種人為力量推動形成的區域體系和秩序,主要是指不同國家間的政府透過政治上、經濟上、物質上和知識上的方式建立的區域網路,比如東盟主導下的各種政府間和非政府間關係網路。從時間的角度來看,第一種區域形態主要存在於20世紀之前的亞洲海洋世界,而第二種區域形態和關係網路主要是在20世紀之後的海洋世界中顯得尤為突出。

20世紀上半葉是亞洲民族國家出現和發展的一個重要階段,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民族國家成為海域社會中的最基本單位和最主要行為體,國家化的知識體系被當作一種理解區域海洋歷史和現實問題的理所應當的知識結構和思維觀念。從現實來看,這種以民族國家為主體的研究模式常常容易被實體主義思維所束縛,後者習慣於將人群、事物或現象從特定環境中剝離出來進而尋求對於事物或現象的一種確定性認識,由此不僅容易遮蔽區域海洋內本已存在的各種歷史聯絡和互動,而且還會進一步刺激和加劇民族國家的海洋劃界行為與海洋權益爭端,使區域海洋問題陷入一種無解境地。

在一項有關中國與東南亞國家關係的研究中,劉宏指出,受制於民族國家視角下研究的侷限性,現存許多亞洲研究習慣於將地理視為一成不變的地域界限,忽略了中國與東南亞之間的區域互動和交流傳統,並導致一些處於中國與東南亞之間的看得見和看不見的“交界地帶”被嚴重忽視,比如南中國海。

劉宏認為,對於環南中國海周邊國家和地區而言,海洋不僅不是陸地的邊緣,而且是各種不同地域關係和力量交匯與互動的通道和樞紐,陸地透過沿海口岸或港市以及海洋通道被整合進海洋亞洲的網路之中。從這個角度來看,遼闊的南中國海不應該被視為將中國與東南亞割裂開來的地理障礙,相反更像是一條繁忙的高速公路,人口、資本、貨物、觀念透過它得以不停地流動傳播並形成新形態。有鑑於此,近些年國際關係理論中開始出現一種“關係轉向”。所謂“關係轉向”,就是強調世界是由一系列複雜關係構成的,關係網路是民族國家的一種基本存在狀態,因此,國家間關係(關係性)以及關係治理應該成為國際關係研究和區域研究的重點。

從海域社會的歷史發展來看,關係是先於國家而存在的,但同時關係與國家之間又常常表現為一種相互建構的關係。一如中國哲學家趙汀陽指出的,在關係世界中,共在先於存在。比如,古代海上絲綢之路是古代中國(主要是民間社會)與海外世界經貿往來和文化交流的一個重要關係網路,雖然這個關係網路在近代歷史上曾一度被西方的殖民擴張貿易和民族國家的價值觀所挾持和主導,但這並不影響它對於海域社會關係網路所產生的歷史價值和影響。今天,全球化和資訊化的快速發展已然使世界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任何一個民族國家都無法獨立於世界之外,相反只有容身於關係網路之中才可能擁有發展的機會。

然而,如果我們只談關係而忽略國家又必將墮入一種虛無的狀態,因為當今國際關係形成的基礎乃是民族國家。因此,對於當今世界普遍存在的海洋問題(如“南海問題”)而言,我們既要看到國家之間協商、對話與合作的重要性,同時也要意識到建構一種基於自然狀態和歷史關係的“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共同價值觀的意義和價值。

綜上所述,本文所定義的海域社會並非強調嚴格意義上的地理範疇,亦非專指以海洋經濟為主要生計方式的群體和社會,而是指在直接或間接的各類海洋實踐過程中,不同行為主體之間締結的關係組合,是一個側重於關係與結構的人類學概念。如果我們將海域社會看作是一個以海洋為中介、以關係為中心的網路世界,那麼人-人關係和國家-國家關係應該是這個網路世界中最主要的兩對關係,它們既是形塑海域社會結構的主軸,同時也是影響海域社會秩序與穩定性的重要力量。

從時間的角度來看,海域社會的關係結構並非穩定不變,而是會隨著內外部條件的變化發生改變,如網路中某一節點的消失、某一組關係的弱化、某一地區的突起、某些國家力量的強大等。也就是說,海域社會的形成是一個動態的歷史過程。正如汪暉所言:“區域的穩定性是相對的,流動性是絕對的,兩者有著辯證的關係。……也正由於此,區域的穩定性必然以流動性為前提,而流動性又是區域形成的動力。”臺灣人類學家黃應貴也認為,伴隨人員、物資和資訊的流動,區域社會的結構必然都會經歷一個再結構的過程,進而塑造出一個區域新面貌。具體到海域社會中,“結構之再結構”中的“再”不僅是一種動態的時間變化的含義,同時也具有一種解釋和批判民族國家中心主義的含義。

因此,在海域社會的實際研究中,我們既要具備一種整體性的關懷,開展關於海域社會結構的宏觀研究;同時也應從微觀視角出發,對海域社會的“結構過程”進行一種解剖式分析,如此才能獲得對海域社會整體性與多樣性的深刻理解與認識。最後,在海域社會結構中,我們還會發現陸地與海洋之間的中心-邊緣關係發生了轉變,海洋成為中心,陸地是邊緣,這種轉換了位置與關係的海域社會視角無疑將有助於我們重新審視和思考當前面臨的各類海洋問題。為更好理解海域社會的概念,下文中筆者將結合南海的案例進一步闡述海域社會的研究思路和研究價值,以供讀者們批評指正。

三、從海域社會看南海歷史與文化

當前,有關南海的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區分為兩類:一類是以政治學、法學和國際關係學為代表,這類研究將南海視為地緣政治經濟的研究範疇,從主權、資源、國際關係等角度出發論述南海問題的現實意義和影響;另一類是以歷史學、考古學和人類學為代表,這類研究多將南海納入區域地理和社會文化的研究範疇,並從歷史、文化等角度出發闡述南海在溝通中外歷史、文化與貿易等方面的重要性。前一類研究限於民族國家視角的影響,比較突出南海的空間性和政治性,對於維護國家的海洋權益無疑具有很重要的現實價值;後一類研究側重一種底層視角和歷時性分析,較多關注南海上的流動與互動,即南海的歷史性與社會性,這類研究經常會啟發我們重新思考海洋文明的本質所在,對於思考當前的南海問題及其解決同樣不無益處。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這些關於南海政治與南海歷史的研究雖然將學術的視野從陸地拓展到了海洋,喚起了許多人對於南海的關注和研究興趣,但也還只是停留在對於南海的一種表象認識,他們或是將海洋視為一個通道或橋樑,或是將海洋視為陸地的附屬,甚至於將海洋想象為危險的來源,並未真正關注到海洋的主體性以及海洋之於海洋族群和民族國家的社會文化意義,因而也就難以對當前的海洋問題形成一種更加深入的認識。有鑑於此,筆者決定從海域社會視角出發,並以南海漁民這一海洋群體為案例,對南海歷史與現實進行一番新的分析和解讀,進而希望以此來重新理解南海的空間性、歷史性和社會性。

漁民是依賴海洋及其資源為生的特殊族群,許多漁民群體甚至世代生活居住在漁船或島礁上,其文化和社會結構都烙印著深刻的海洋印記,可以視為海洋世界的真正主人,對於海域社會的形塑亦發揮著重要作用。在民族國家之前,漁民的跨海流動不受國家疆界的限制,可以與來自不同地區和國家的漁民群體展開自由交流與互動,進而形成一種基於海洋資源和歷史傳統的民間海洋秩序。進入民族國家之後,漁民的自由流動和互動傳統因海洋邊界化和主權爭端而受到不同程度的阻擋和遮蔽,但這並非意味傳統的徹底結束。

從民族國家的角度來說,漁民的流動作業對於維護海權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早在1903年,民族實業家張謇就已經意識到漁業發展之於海權維護的重要性,並主張透過“護漁權,漲海權”。在和平年代,漁權更被認為是實質性的海權,是主權的具體化。對於強調領土權(領海權)的現代民族國家來說,認清漁權與海權的關係無疑非常重要。因此,我們既要重視和支援漁民的遠海漁業生產,同時也應該加強對漁民歷史傳統和文化生活的學術研究。下面筆者就將結合海南潭門漁民的案例來闡述漁民群體研究的重要性,並以此透視作為區域的南海歷史與現實。

不同於近海作業的漁民群體,潭門漁民是一個世代以遠海漁業生產為主要生計方式的海洋族群。潭門漁民的作業海域主要集中在南海諸島,這是一片由珊瑚礁構成的群島海域,歷史古籍中稱之為“珊瑚洲”。從歷史記載來看,潭門漁民最晚在清中期就已開始在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海域開展漁業生產,並長期保持著與東南亞漁民和市場之間的貿易互動。潭門漁民的作業方式是潛水捕撈,潛水作業沒有任何裝置或外在輔助,本領高低完全取決於個人的訓練、體能和經驗。每一位漁民丹氣潛水的深淺和時間長短各不相同,這種差異同時決定了他們潛水作業收穫的多與少。

風帆時代,潭門漁民出海作業需嚴格遵循季風和洋流的規律,出發時間一般在冬至前後即東北季風來臨之時,返航時間在來年五六月份即西南季風到來時,每一次出海時間長度在6-8個月之間。如果因故錯過返航季風,漁民便只能滯留在西、南沙島嶼上,待下一年西南季風吹起時再返回海南島。也有漁民將南海視為自己的“第二家園”,自願選擇在西、南沙站峙,站峙時間短則三五年,長達十幾年。在作業和站峙過程中,漁民會對西沙和南沙島礁景觀進行改造以便更好保障海洋生產與生活,包括在島礁上植樹、挖井、建廟等。比如,在西沙東島上,調查人員曾發現一座1924年由潭門漁民搭建的簡陋兄弟廟,廟聯為“前向雙帆孤魂廟,廟後一井兄弟安”。

除東島之外,西沙的永興島、趙述島、珊瑚島、甘泉島、南島和北島等島礁上皆有潭門漁民祖先建造的古廟和古井遺蹟,這些遺蹟如今已成為中國伸張南海歷史性權利的一份重要證據。

潭門漁民並非單純從事漁業生產,而是一個集漁業生產和商業貿易於一身的特殊群體。在風帆時代,一些經驗豐富的漁民用潭門方言對南海諸島礁進行命名,並對不同島礁海域之間的航行線路進行記錄,這就是後來被稱為“南海天書”的《更路簿》。《更路簿》是潭門漁民航行南海的“秘本”,記錄了大量關於潭門漁民從潭門港、清瀾港等海南東部漁港出發前往西、南沙群島以及東南亞各國的航行線路,這些線路幾乎遍佈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每一個島礁,其中還包括許多從西沙島礁和南沙島礁直接前往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等東南亞國家的航線資訊。比如,在筆者蒐集的蘇德柳本《更路簿》中,共記錄大小航行線路300餘條,其中包括29條西沙更路、117條南沙更路以及100餘條海南島近海海域、廣東近海海域和東南亞海域的航行線路。

結合《更路簿》的記錄以及當地老漁民的回憶,我們發現潭門漁民過去曾頻繁前往東南亞國家從事海洋貿易。其通常的做法是,船隊在西、南沙海域作業一段時間之後,頭家會指派一兩艘漁船滿載漁獲前往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等東南亞地區,抵達東南亞之後,漁民會就地傾銷漁獲或是將漁獲委託給當地親屬或海南籍商行代為售賣,而後再從當地購置一些商品帶回海南島進行銷售。如漁民符國和回憶說:“我們把南沙捕撈的公螺運到新加坡去賣,……在新加坡賣完公螺後買水火(煤油)、柚木(蓋房子用)和餅乾到越南廣義去賣,賣完再載一些米運回海南島。”

有時候,漁民也會因故錯過返航季風,此種情況下就只能留在東南亞待來年季風到來時再返回海南島,或是乾脆留在東南亞娶妻生子討生活,這也是今日潭門等地華僑較多的一個重要原因。在長期的跨海貿易過程中,潭門漁民亦會與東南亞社會之間發生許多文化交流,一方面他們會學習東南亞的風俗習慣和語言,另一方面他們也會將自身文化傳播至東南亞,比如現今廣泛分佈於東南亞瓊籍華人社群的“兄弟廟”就與歷史上潭門漁民的跨海流動密切相關。

除了前往東南亞進行跨海貿易之外,潭門漁民還在海上與東南亞漁民展開許多互動。雖然潭門漁民是南海諸島海域生產生活的主要群體,但是他們在這一海域也會經常遇見跨境作業的東南亞漁民,其中以菲律賓漁民和越南漁民居多。菲律賓漁民和越南漁民的漁業生產主要以小規模垂釣和網捕魚蝦為主,而潭門漁民則是以潛水捕撈海參、公螺和硨磲為主。由於在作業方式和作業內容上存在較大差異,所以潭門漁民與東南亞漁民之間一般不會出現競爭和矛盾的情況,相反還形成了一個以區域海洋和生計為基礎的關係共同體,彼此間互相幫助、互相合作。

比如,潭門漁民與越南漁民攜手抗擊菲律賓海盜,潭門漁民委託菲律賓漁民捕撈海參和公螺,越南漁民救助遭颱風襲擊的潭門漁民等,諸如此類的情況在潭門老漁民的記憶中是常有之事。不僅如此,他們還會互相學習對方語言、飲食、宗教和其他文化習俗,彼此之間關係就好比住在一起的鄰居。簡言之,風帆時代的南海上曾經長期存在一個以漁民群體為主體,以海南島漁港、南海島礁和東南亞港口城市為節點,並同時包含漁業生產、海洋貿易、宗教信仰、族群互動等諸多內容的南海海洋網路。

然而,這種友好的“海上鄰居”關係並沒有一直延續到當下,反而在當代不斷遭遇外部力量的衝擊和破壞。自1920年代法日等國覬覦和侵佔南海島礁以來,關於南海的爭端和矛盾幾乎從未停止過。1939年,日本非法佔領海南島之後,便開始覬覦中國在南海諸島的漁業資源。資料記載,“日人在榆林及白馬井各地分社大洋統制漁業株式會社(林兼商店),海南島水產株式會社、拓南產業株式會社、南日本漁業統制株式會社,共計投資1650元。”日本對海南島的佔領和南海漁業生產的統制強烈衝擊著海南漁民的遠海漁業生產和跨海貿易,因為不堪日本人的壓迫,許多潭門漁民在日據時期逃亡東南亞,南海海洋網路由此開始出現破裂。

抗戰勝利後,南京國民政府接管了日本在海南島設立的大洋統制漁業株式會社,並重新設立海南水產公司。然而,考慮到南海局勢的持續緊張,海南地方政府主張沿海漁民不要前往南海諸島開展漁業生產,潭門漁民因此只能偷偷前往西、南沙海域進行生產作業。1955年,海南全面禁止漁民遠海作業,潭門漁民被迫中斷延續上百年的南海漁業生產,轉而從事近海漁業生產,部分漁民被徵召到西沙群島從事鳥糞開採工作。讓大家都沒想到的是,這次生產的中斷竟然持續了整整30年。1985年,當潭門漁民再次前往南沙群島時卻發現,南沙多數島礁已經被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非法佔領。

這種非法佔領和劃界行為不僅引發了曠日持久的南海爭端,而且也讓原本自由流動作業的南海漁民發生分化和矛盾,彼此之間的差異性越來越大。現如今,每一個國家的漁民都有各自相對固定的作業海域,彼此之間無法隨意互動和交流,昔日的流動作業如今卻成為矛盾和衝突的導火線。不過即便如此,基於共同生產的長久歷史傳統和共享同一片海域資源的緣故,大多數漁民之間依然還是保持著友好相處的傳統,彼此之間時常還會進行交流與合作,只是這種交流與合作很多時候是以一種隱蔽的方式在進行。

自1990年代以來,圍繞南海的海上劃界行為愈演愈烈,昔日南海漁民跨海流動與互動的傳統網路和圖景已然不再,取而代之的是國際機構、民族國家、社會組織等各類行為體之間的較量、協商與合作。在南海上,因為漁民跨界作業而引發的矛盾和衝突日漸增多,近些年南海問題的白熱化很大程度上也與此有關。圍繞南海問題,相關國家之間進行了曠日持久的談判、磋商與協作,並達成了一系列協議、制度和框架,如“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中國與東盟為維護南海地區和平與穩定所簽署的第一份有關南海問題的政治檔案,涉及內容包括南海航行、南海領土爭端、南海防災減災、海洋環保、海洋科研等。類似“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各類協議、準則和制度還有許多,但是針對南海邊界劃分、油氣資源開發等核心問題,中國與東盟國家之間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為避免矛盾分歧的擴大化,同時也是為促進南海周邊國家之間合作的進一步深化,不同國家之間圍繞一些低敏感領域開展了一系列合作,達成和建立了包含雙邊、多邊和社會層面在內的許多制度、規則、機構和網路,其中以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漁業生產領域最為突出。

自1980年代以來,中國政府積極參與全球和區域性的海洋漁業事務,已先後加入10多個涉漁國際組織和國際漁業公約,簽署了20多個雙邊漁業合作備忘錄、協定或協議,參加了30多個多邊涉漁國際組織談判和重大合作專案,其中多數都與南海有關。當前,針對南海漁業資源開發、養護和管理而建立的機構、網路主要包括東南亞漁業發展中心(SEAFDEC)、亞太漁業委員會(APFIC)、亞太水產養殖中心網路(NACA)、亞太經合組織海洋與漁業工作小組(APEC Ocean and Fisheries Working Group)、東亞海協作體(COBSEA)、東南亞國家聯盟(ASEAN),等等。上述制度、協議、機構和網路是民族國家發展以來南海區域形成的突出反映,對於南海區域合作以及南海和平穩定發揮了很大作用。

然而,這種自上而下的區域化很多時候是以破壞基層社會的歷史傳統和文化網路為代價的,比如建立在國家層面的各類漁業協議和漁業合作組織對於習慣於跨海流動作業的南海漁民及其歷史傳統和網路會產生很大破壞和衝擊,不利於南海漁民傳統生計的延續以及漁業資源的均衡開發,近些年頻繁發生的中菲、中越漁民跨界作業衝突事件就是例證。需要指出的是,面對海洋邊界化的束縛和壓力,漁民並非一味地被動接受和適應,他們也會充分發揮自身的能動性以應對國家和制度的改造,策略性地周旋於制度與生活之間。

如果說上述漁民群體建構的海洋網路代表了一種自下而上的區域形成,那麼20世紀中期以來南海區域網路的塑造則主要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政治力量推動的結果。

這兩種區域模式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研究路徑,兩者在研究物件和內容上存在較大差異,其中前者更加關注日常生活層面的區域形成,其研究內容側重以漁民群體為中心的各類海洋族群的跨海流動的歷史傳統和社會文化,包括物品的流動、資源的流動、貨幣的流動和文化的流動等;後者側重的是一種政治力量主導下的區域構建,其研究內容包括以海洋邊界、海洋資源、海洋環境等各類海洋問題為中心所建立的各種區域性機構、組織和網路以及其運作和發展的相關問題。雖然說兩種研究路徑各自關注的重點和內容不同,但是兩者之間也並非截然對立或無關,相反兩者之間存在許多相互關聯之處,這種關聯性主要體現為傳統與現代之間的相互影響以及地方性資源與制度規則之間的相互滲透。

比如,杜贊奇對亞洲歷史傳統及其流傳的研究發現,今天存在於東南亞的一些區域性環保組織和網路經常會借鑑來自於歷史上的超越性的宗教傳統,後者對當前普遍存在的區域性環境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可能和希望。再比如,在現代性和民族國家的背景下,海洋族群的日常生活實踐和觀念日益脫嵌於傳統的自然-社會框架,並被一系列新的制度模式和知識嵌入和替代(如科學導航知識和休漁制度等),由此就會對傳統的海洋秩序產生衝擊和影響。當然,在某些情況下,日常生活和地方性知識也會滲透到制度和政治中,比如,漁業資源的跨海流動以及漁民的跨海作業對區域性漁業組織、規則和網路構建的影響。

四、結語

長期以來,海洋都被看作是陸地的延伸和附屬,是人類獲取生存資源和有待開拓的空間,因此國家對於作為主體的海洋和海洋族群很少給予關注和關心。從國家層面來看,它們關心的只是海洋作為國家邊疆的位置和意義,比如王朝國家擔心海洋成為人口逃離的一個重要渠道,民族國家則擔心海洋邊界成為引發國家衝突的導火索。從海域社會的視角來看,中心與邊緣是相對而言的,海洋並非絕對意義上的邊緣,換個角度觀看,海洋也可以是地球的中心。海洋之於人類的意義也並非限於提供資源的空間和溝通不同國家的通道,海域社會作為一種不同於陸地社會的獨特人文型別,可以成為我們反觀民族國家乃至人類文明的一面鏡子。

海洋是人類的共有遺產,海洋文明的本質在於交流與互動。然而,近代以來民族國家的出現和發展卻導致海洋日益走向一個邊界化和區隔化的方向,背離了海洋文明的本質。鑑於海洋文明的本質要求和當下海洋問題的日益凸顯,海域社會研究顯示出重要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

首先,海域社會研究有助於超越傳統研究中的民族國家視角及其侷限性,讓我們得以在一種區域整體性視角下重新觀看和思考海域社會內部的關聯性。當今世界的海洋問題基本上都與民族國家背景下的海洋邊界劃分和權益爭端有關,而學術界對於海洋問題的研究也多從民族國家視角出發,兩者皆忽略了海洋自身的流動性特徵以及海洋文明的互動性本質,即使是當前的各種區域主義研究也因過於強調區域的空間性而忽略了區域的時間性,相應的區域性合作也很少去尋找、借鑑和吸收傳統性資源和地方性智慧。

其次,海域社會研究有助於推進海洋命運共同體的構建。從文明人類學的視角來看,海洋命運共同體構建的重心在於交流、借鑑與共享,而交流互鑑的前提是對差異性的理解與尊重。海域社會研究強調將海洋族群及其文化置於“歷史文明”中進行考察和分析,倡導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互動和共享,其視野和方法既可以幫助我們認識和理解不同族群及其文化的特點和差異性,扮演著促進不同族群和文化之間對話交流的角色;也有利於加強國家與民眾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增進國家對於底層歷史和文化場景的認識和理解,提高海洋治理的有效性與合理性,進而為推動兼具差異性和包容性的海洋命運共同體構建提供一份智識資源和支援。

【注】文章原載於《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5期。為方便手機閱讀,註釋及參考文獻從略。

責編: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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