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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怎樣打維權官司?

2023-01-02由 與你說法 發表于 歷史

當交通事故發生後,怎樣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是很多朋友困惑卻又不得不面對的事情,很多人為了維權累得精疲力盡,但結局卻無法令人滿意。那麼怎樣才能打好交通事故維權官司呢?本文希望透過下面問答的形式,為大家指點迷津,答惑解困。

問題1:到哪個法院去告?

答:可以選擇(1)事故發生地的法院。(2)作為本案被告的司機、車主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的法院。(3)案件有多個被告的,其中任何一個被告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的法院。

問題2:誰是被告?

答:(1)如果按侵權糾紛起訴,被告是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2)如果按客運合同糾紛起訴,被告是客運公司和司機,掛靠其他單位跑運輸的,被掛靠的單位也要列為共同被告。

(補充說明:一般交通事故,按侵權糾紛起訴即可,只有你作為乘客時,才有選擇(1)或者(2)作為被告的可能,目的是更好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問題3:請求賠償多少費用為合適?

答:要看你的具體損失,不能獅子大開口,兩百萬?五百萬?要有計算依據,不然法院不支援,還要多交訴訟費用,而且各省區有不同的基數標準,但一般的賠償專案均包括:醫療費(以發票、住院費用清單為準)、住院伙食費、誤工費、營養費(有醫囑)、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等。構成傷殘的,還有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有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等。

問題4:不知是否構成傷殘等級,怎樣起訴?

答:先諮詢有關司法鑑定所,大概構成幾級,暫且按這個等級計算,等起訴到法院再申請法院委託司法鑑定所作鑑定,等鑑定意見出來後再變更你的訴訟請求。萬不可自已花錢隨隨便便找一家司法鑑定所作鑑定,因為被告很可能不認可你的鑑定意見,到時又得重新鑑定,勞民傷財啊!

問題5:什麼時候起訴好?

答:首先,要等治療終結、損失已經確定了(即出院之後)才能起訴,當然,如果醫療費用過大、住院時間過長,也可以先起訴請求支付醫療費用,其他費用等以後再說。其次,法律規定要在三年之內提起訴訟。至於起算的時間,有人說是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算,有人說是從治療終結之日起算,個人認為還是早點起訴好!但是要注意:如果構成傷殘等級的,對顱腦損傷的司法鑑定要等事故發生半年後才能作出鑑定意見,對肢體損傷的司法鑑定要等事故發生三個月後才能作出鑑定意見。

問題6: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意見怎麼做?

答:如果你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三日內沒有申請複核的話,你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法院提供有關證據以推翻事故認定,因為交警作出的事故認定書也只是一份證據而已,如果有其他相反的確鑿的證據的話,當然可以推翻它。

問題7:出院時醫生要求一年後再回來做拆除鋼板等手術,這筆費用怎麼請求?

答:這個要看各地法院的習慣做法,作為後續治療費用,有些法院為了減少訟累,對原告在第一次起訴時請求的後續治療費(未支付給醫院,但有醫囑等證明大約所需費用)一併支援,有些法院則要求你在支付相關費用後,再次提起訴訟,本次不支援。

問題8:部分醫療費用已透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了,還能請求被告支付嗎?

答:請求當然沒問題,有些地方也是支援的。但也有的地方不予支援,只支援你手上還沒報銷的、有醫療收費發票原件核對的費用。

問題9:被告敗訴但不執行法院判決怎麼辦?

答:法院有很多強制執行的手段,包括:查詢、凍結、劃撥其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其財產;搜查其隱匿的財產;強制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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