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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小科長,一個是教育部部長,魯迅為啥能告倒章士釗?

2022-01-03由 每日漢字 發表于 歷史

一個民國教育部的小科長在教育部長斥責他違法抗令,免除職務後,小科長拿起法律武器,告倒了教育部。1925年8月小科長官復原職回原單位上班,補發拖欠工資,教育部長自知理虧,未等開庭屁股一拍,離開了教育部,另謀高就。這個教育部部長叫章士釗,這個小科長叫魯迅!

一個是小科長,一個是教育部部長,魯迅為啥能告倒章士釗?

(魯迅)

提到魯迅,我們就會想到那句話,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實際上,以筆為槍的魯迅,不光光是對待敵人,對待上司也毫不客氣。

民國元年(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應教育總長蔡元培之邀,魯迅任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科長,八月任命為教育部僉事。什麼是僉事呢?相當於現在的副職或者助理等職,職級也就是科長級別。

這個時候,教育總長換人,由蔡元培換成了章士釗。兩人同歲,都是1881年出生,按理說兩人中間的層級太多,原本不應該有太多交集,然而因為一件事,兩人打起了官司。

一個是小科長,一個是教育部部長,魯迅為啥能告倒章士釗?

(劉和珍)

我們都讀過魯迅的文章《記念劉和珍君》,魯迅和章士釗的矛盾就從這裡開始。

1924年2月底,楊蔭榆被教育部任命為女師大校長,很想整飭紀律,改進校風,為女界贏得榮譽。但是,她認為學校的女學生應該呆在學校,別外出參與各種活動,避免受到傷害。此舉,引起了學生的不滿。

1925年初,北京女子師範大學的學生因不滿校長楊蔭榆,遂於1月18日發動“驅楊”運動,宣佈從即日起不再承認楊蔭榆為校長,由此引發了一場“女師大學潮”。當時,劉和珍就是這起學潮的領導者和策劃者。

當時,魯迅雖然在教育部當科長,但是也在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國文系兼任講師,他堅決支援學生舉動,這自然引起了教育總長章士釗的不滿。

一個是小科長,一個是教育部部長,魯迅為啥能告倒章士釗?

(章士釗)

作為教育部部長的章士釗肯定要支援楊蔭榆,認為女子學校的女學生還是呆在學校為好,後來爆發的“三。一八”慘案說明,這種說法也是對的,因為劉和珍等參加了抗議活動,丟掉了年輕的生命。

起初,章士釗來軟的,找到魯迅,勸說他不要支援學生。魯迅那脾氣,肯定不會聽的。於是,章士釗就以魯迅身為教育部官員,竟然參與學生鬧事,並任維持會總務主任,支援學生對抗政府等為由,於1925年8月12日呈請段祺瑞政府免去魯迅教育部僉事的職務。

但是,魯迅並沒有妥協,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1925年8月15日,魯迅向平政院起草了一份起訴書,狀告教育部總長章士釗。魯迅在起訴中抓住“程式違法”大做文章。魯迅緊緊抓住章士釗違反程式和認定超前的錯誤,這就為推翻章士釗呈請的“免職理由”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一個是小科長,一個是教育部部長,魯迅為啥能告倒章士釗?

(魯迅)

收到魯迅訴狀副本後,章士釗作了書面答辯,答辯狀甚長。章士釗羅列了魯迅的許多不端行為,陳列了一通處置有理的辯說,但卻絲毫沒有詮釋程式違法。他還在答辯狀中詳細描述了魯迅的所作所為,認為魯迅的言行與教育部職員的身份嚴重不合,暗指將魯迅免職“實體”上是“合法”的。

該答辯傳交魯迅後,魯迅又進行了反辯。魯迅說,章士釗所列諸項指控只能算教員魯迅的行為而非官員魯迅的行為,“在部則為官吏,在校則為教員,兩種資格各有職責,不容牽混”。魯迅反駁的另一條理由,是說他本人收到校務維持會委員委任狀為8月13日,而章士釗呈免職狀則在8月12日,未任先免,該罪項不能成立。

一個是小科長,一個是教育部部長,魯迅為啥能告倒章士釗?

(章士釗)

這起官司的結果會咋樣呢?1926年3月16日,平政院判魯迅勝訴。23日,平政院下達了“教育部之處分取消之”的裁決書。裁決結束後,按照法律程式,還需要呈最高當局批准。1926年3月31日,國務總理賈德耀簽署了給教育總長易培基的訓令(臨時執政訓令第十三號),批准撤銷教育部對魯迅的處分。不久,章士釗也辭去了教育部長的職務。

那麼,一個小科長為啥能夠告倒教育部長呢?其實,和平政院的設立和民國的自由法度有關。原來,平政院是袁世凱統治時期開始設立的行政裁判機關,負責彈劾和審理違法官吏,類似於前清的御史臺。章士釗自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頒佈之時起,就反對設立平政院,主張官民一律受制於普通法院。 但是,袁世凱堅決要設立,最後章士釗被平政院扳倒了。

噹噹李國慶在微博中是這樣評價這件事的,他認為牛的不是魯迅,而是民國。

【參考資料:《紹興縣報》、《新華網》】(每日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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