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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罪可免 活罪難逃 四年前殘忍殺害章瑩穎的兇手受到法律嚴懲了嗎?

2021-12-23由 娜姐的娜樣年華 發表于 歷史

死罪可免 活罪難逃 四年前殘忍殺害章瑩穎的兇手受到法律嚴懲了嗎?

作者:娜姐tln

四年前,2017年6月9日,在美留學生章瑩穎要去所租的新公寓簽訂租約,因錯過了公交車,被路上假稱警察的嫌犯克里斯滕森騙上了車,隨後把章瑩穎帶回公寓,對這個中國女孩實施了慘無人道、令人髮指的折磨——暴力性侵、棒球棒毆打、用刀捅、掐頸、割下頭顱、肢解屍體並拋屍……

死罪可免 活罪難逃 四年前殘忍殺害章瑩穎的兇手受到法律嚴懲了嗎?

01審判結果

章瑩穎案現如今已塵埃落定,但給其家人及戀人造成的傷痛卻永遠無法彌補。

那麼,那個殺人惡魔克里斯滕森受到應有的懲罰了嗎?

克里斯滕森在章瑩穎失蹤21天后被警方逮捕後說,他一直把連環殺手泰德邦迪作為偶像,在此之前,他已經殺了12個人。他說,“我對這個特別擅長”。

美國法庭在對惡魔克里斯滕森的審判過程中,檢方向被告提出一項“綁架致死罪”及兩項“偽證罪”,尋求對克里斯滕森判處死刑。

但陪審團的兩名成員竟然反對死刑,認為終身監禁是比死刑更嚴重的懲罰。有三位認可死刑,但不確定是否會做出死刑的決定。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在16名陪審團成員(11名女性,5名男性)中,需要12名陪審團成員必須全部一致透過,才能定罪。

在歷時769天、三次延期庭審的過程中,嫌疑人克里斯滕森最終被判終身監禁並不得假釋。

當聽到這一判決時,克里斯滕森長長舒了一口氣,並面帶微笑,挑釁地看著悲痛欲絕的章瑩穎的家人及律師團。他拒絕向章瑩穎家人道歉,甚至連章瑩穎屍首的去向都拒絕交待,完全泯滅了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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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嫌犯入獄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意味著克里斯滕森不能保外就醫,不能減刑,他的餘生將在監獄中度過,永遠不能重見天日。

迄今為止,美國法律上還沒有這類犯人被減刑或被假釋的特例。像克里斯滕森這樣的罪犯被判刑後,會立即開始服刑。

許多人對這殺人不眨眼的惡魔沒被判死刑,感到氣憤。質疑美國司法是道德的淪喪!法律的缺失!

但反觀美國法律,如果判處一個人死刑,真正實施卻要10到20年之久。在此期間,死刑犯會不斷地上訴,這無疑是對受害者家屬的二次傷害。

美國聯邦法院出庭律師張軍對此表示,其實被判處終身監禁或許是比死刑更殘忍的處決,與其讓這惡魔痛快地一下子死了,不如囚禁在監獄終身受折磨而死。

其實,美國的監獄條件很差,居住條件擁擠、嘈雜。由於國監獄裡的犯人較多,所以大多數監獄都會把犯人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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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特殊的犯人會被單獨囚禁在一個及其狹小的無窗的小囚室單獨看管。他們每天只能對著混凝土牆壁,只能透過對講機和獄警溝通。

在美國監獄,最容易被其他罪犯攻擊的是強姦犯、強姦幼女犯、強姦殺人犯。而克里斯滕森成為其他罪犯攻擊的目標是必然的,在監獄裡受傷或者被打死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

其次,終身監禁對這類犯人精神上的打擊和摧毀非常嚴厲。被囚禁在牢籠裡,四處都是混凝土牆壁,見不到陽光,久而久之,每天壓抑、焦慮,喪失了對時間的概念,遭受著幻覺、幻聽的折磨。

對克里斯滕森這個人間惡魔,我們都希望他在監獄受到最嚴厲的折磨而死。但因為沒有親眼所見,一切只能依據美國法律和美國監獄現狀進行分析。

死罪可免 活罪難逃 四年前殘忍殺害章瑩穎的兇手受到法律嚴懲了嗎?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但願類似的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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