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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隆:中俄遠東合作無懼雜音和挑撥

2021-12-17由 環球網 發表于 歷史

在剛剛結束的G20羅馬峰會期間,中俄外長再次舉行會晤。拉夫羅夫表示,近期兩國元首互動頻密,引領俄中關係邁上歷史新高。毫無疑問,中俄關系已經成為國家間友好關係的典範,但來自西方的離間和挑撥從未消停。中俄遠東開發合作,就是長期被西方輿論操弄的議題之一。

趙隆:中俄遠東合作無懼雜音和挑撥

圖源:視覺中國

借遠東開發合作渲染“中國威脅”

蘇聯解體後,受制於國家政治經濟轉型的“大氣候”,以及自身產業和制度滯後的“小氣候”,遠東地區長期遊離於財政幫扶和國際投資的重點之外。2012年起,俄政府出臺系統性開發戰略,努力構建外向型經濟並加快產業升級。在此過程中,中俄兩國也實現了高水平的戰略對接和優勢互補,搭建起“東北-遠東”合作框架並取得實質性成果。但是,所謂的“中國威脅論”也一直不絕於耳,成為西方阻礙挑撥中俄遠東合作的一個重要工具。

一是惡意炒作“移民威脅”。由於特殊的歷史原因和地理格局,雖然遠東地區面積達到656萬平方公里(佔俄羅斯國土總面積約41%),但人口僅為835萬(佔俄總人口約5。6%),豐富的自然資源、頗具潛力的交通和製造業基礎與匱乏的人力資源形成倒掛。如何在防止本地人口流失和限制外來移民的兩難之間尋求平衡,成為困擾俄遠東地區發展的頭號難題。

針對新世紀以來遠東地區中國務工務農人員的逐漸增多型勢,西方媒體大肆炒作“遠東土地被中國農民‘接管’”,呼籲“應對中國移民‘和平入侵’的威脅”“避免遠東地區演變為‘亞洲巴爾幹’”,相關言論一度得到俄部分本地媒體、地方行政官員和學者的附和。

二是極力渲染“中國經濟擴張”。2015年中俄明確對外表明共同推動歐亞大陸一體化程序的政治意願,中國也成為俄遠東經濟發展的關鍵合作物件。但在中國企業、資金和技術助力遠東發展的同時,部分俄媒配合西方炒作“‘一帶一路’的實質是中國對周邊國家的地緣政治構想”,渲染“一帶一路”將“替代”歐亞經濟聯盟。

三是加緊鼓吹“外力制衡”。遠東地區接近亞太經濟圈,俄對與所有亞太國家構建互利夥伴關係持開放態度。但在西方媒體渲染下,此種多元化合作理念被惡意解讀為“減少過度對華依賴”的舉措。

四是大肆挑撥“歷史傷痕”。早在2005年,中俄就已互換《關於中俄國界東段的補充協定》批准書,徹底解決所有歷史遺留邊界問題。但西方媒體不斷在中俄歷史問題上“炒冷飯”,將《璦琿條約》《北京條約》等一系列不平等條約造成的領土變遷與當下中國參與俄遠東發展強行掛鉤,利用“民族主義”挑撥中俄網路觀點的對立。

雜音和挑撥改變不了合作共識

總體來看,因中俄經濟發展差異以及政治文化、企業文化、輿論宣傳差異等導致俄社會層面的心理落差,成為滋生各類“威脅論”“擴張論”“傷痕論”“制衡論”的土壤。而捏造反華言論的西方輿論和配合其炒作的俄部分媒體、學者與政客,則希望藉此謀取私利。

但筆者認為,在中俄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和元首外交的引領下,相關雜音難以改變強化俄遠東地區發展合作的主流意見,也無法破壞兩國在推進東北振興與遠東開發戰略對接上形成的共識。

首先,中俄在定位上均把俄遠東地區視為務實合作的“增量”。2021年上半年,俄遠東地區對華貿易額超過58億美元,同比增長24%。中國企業有58個專案入駐遠東跨越式發展區和符拉迪沃斯託克自由港,總投資額約116億美元,不但是俄遠東地區頭號貿易伙伴國和外資來源國,也是俄振興遠東的關鍵合作物件。對中國而言,俄遠東地區不但是油氣化工、礦產資源等傳統能源合作的重要依託,也是探索農產品和農業產能合作、口岸和跨境基礎設施合作、港口物流和城建工程等多方面合作的新場域。

其次,雙方在目標上均強調發展戰略對接和比較優勢互補。對中俄兩國而言,遠東發展合作的意義並非單向度的投資或引資,亦非簡單地擴大雙邊貿易額,而是助推東北振興與遠東發展在政策和專案上的全方位對接,利用各自比較優勢帶動“東北—遠東”兩大戰略的實施。

最後,兩國在形式上均遵循相互尊重和普惠共贏原則。一方面,中國尊重俄遠東發展規劃的任務和時間節點,根據俄方的建議專案清單以協商方式參與;俄羅斯則透過實施具有競爭力的稅收和行政優惠政策,借鑑國際先進經驗吸引中國投資。另一方面,雙方重視遠東發展合作潛在的“溢位紅利”。例如,透過“濱海1號”和“濱海2號”國際運輸走廊建設和北方海航道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東北亞立體交通網路,降低區域內的物流成本並探索亞歐間的高緯度通道,使遠東與北極合作成為東北亞合作的高地。

參與俄遠東開發仍需避免誤區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中方參與俄遠東地區發展合作仍需避免三個誤區。

第一,避免將俄“向東看”政策狹義解讀為“向中國看”。2014年烏克蘭事件後,俄加緊推行“向東看”政策,嘗試利用遠東開發吸引亞太各大經濟體,構建包容多元的合作格局。在其努力下,日本、韓國和印度等都在不同程度地參與遠東開發合作。需要看到,中國並非俄遠東發展的唯一選擇,中俄在俄遠東地區的合作也不具有“排他性”。而是應在用好中俄政治互信優勢的基礎上,積極透過企業主體在市場標準下開展國際競爭與合作。

第二,避免需求錯位和責任短板,重視發展規劃的“央地”和“政企”差異。在遠東發展戰略規劃中,俄聯邦政府強調社會民生優先,地方政府追求資金和人才流入,而相關企業則看重利潤最大化。

因此,中方參與俄遠東開發應注意根據不同需求優化合作時間節點和專案清單。根據俄改組遠東和北極發展部的新變化,謀劃對“遠東+北極”並軌合作思路,實現參與北極航道、油氣開發和遠東發展的資源投放聯動。同時,強化企業的環境責任和社會責任意識,在“走出去”的同時適當走“下層路線”,主動開展輿論宣傳,塑造社會民眾對中國企業、資本和技術的正面認知。

第三,避免“政治掛帥”,探索專案優選和績效評估體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文牘主義等“頑疾”曾長期困擾俄遠東發展和營商環境最佳化,甚至間接導致同江中俄黑龍江鐵路大橋、黑河—布拉戈維申斯克公路大橋等中俄重點跨境基礎設施的建設進度拖延。在“東北-遠東”合作框架下,應進一步梳理雙方的比較優勢和同質化劣勢,加強合作專案的最佳化篩選,制定針對重大專案的聯合督辦機制與績效評估體系,確保“東北-遠東”合作提質增效。(作者是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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