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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權不下縣的古代,基層怎麼管?主要是靠這三人

2021-06-26由 進擊的歷史君 發表于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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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我們國家的行政區由省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組成。最基層的一級是鄉級,至於村則屬於基層群眾性自治單位。

古代中國,百代都行秦政法,秦代開始實行郡縣制,在此之後的王朝的最基層行政單位就是縣。也就是說,在古代國家的權力基本到縣一級就結束了,所以那時候稱縣令為“芝麻官”。

而皇權的“神經末梢”則是龐大的鄉村地區,在農業為主的時代,多數的人口生活在縣城以外的鄉村中。說起皇權來,更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不下縣的鄉村,皇權又是怎樣覆蓋的呢?

古代基層治理,基本上就三件大事:治安巡邏、戶籍管理、徵收賦稅,相對應的歷朝歷代雖有職位名稱的不同叫法,大體上都是設定三個職位以進行管理。

皇權不下縣的古代,基層怎麼管?主要是靠這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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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時候,縣以下設鄉、裡和亭。鄉和裡是行政機構,亭為治安組織。

設定三個基層治理崗位,分別是三老負責教化,嗇夫負責訴訟和稅收,遊徼負責治安。

鄉以下為裡,三十戶設一位設一個裡典或是里正,負責徵稅,伍老負責治安。

十里設一亭,個一亭長,負責治安,緝捕盜賊,可別小看了這亭長職位,劉邦未起事之前就出任秦朝的泗水亭長。

皇權不下縣的古代,基層怎麼管?主要是靠這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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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初期,遵循的是唐朝五代時期的舊制,在鄉村中設定里正與戶長作為鄉村職役共同收繳田賦和各種捐稅。設定耆長、壯丁負責治安管理,逐捕盜賊。

後來宋仁宗時廢除了里正,由鄉書手取代。這樣緝捕盜匪,管理戶籍、徵收賦稅等工作,就由耆長、戶長和鄉書手承擔。

宋代規定鄉役實行輪流差派,較富有的第一、二或第三等主戶承擔,里正由一等戶任擔任,戶長是里正的副手由二等戶擔任,鄉書手協助里正辦理文書,由三等戶充當。輪流坐莊的制度,也能保證避免一家獨大。

因為是鄉役性質,並非朝廷正式官員,所以沒有酬勞。但是手中有權,里正負責管理一個鄉少則十幾個村、多則幾十個村。

他們三者是,縣級政府和鄉民之間管理鏈條中不可或缺的一環,起到中樞作用。國家的政令從上往下傳達下來,最終要靠他們來實現,從下往上徵發的賦稅,各種勞役,也得靠他們的運作。

耆長、戶長和鄉書手就構成了宋朝的基層治理體系。

皇權不下縣的古代,基層怎麼管?主要是靠這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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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作為從最底層的打拼上來的皇帝,朱元璋是非常熟悉底層百姓的心理,為了保證統治的穩定,他制定了一套規則,將權力的觸角伸到了每家每戶,人、事、物都給你安排得明明白白。

明朝時朱元璋規定,每一百一十戶為一里,然後挑選出丁糧較多的十戶做里長,其餘的一百戶均分為十甲,設定一個甲首,每年一個甲首一個里長分別管轄各甲、各里之事,每甲根據丁糧的多少來輪流管理一年。

他們的主要職責就是徵繳稅糧,這種迴圈當管理者的行為,還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排年”。

皇權不下縣的古代,基層怎麼管?主要是靠這三人

除了設定里長、甲首外,朱元璋還在鄉里設定排解糾紛、訴訟的職位——里老。

這個職位一般是由這個地方德高望重、明事理、辨是非的老人來充當。如果你被打了,你的東西被偷了,夫妻關係不和諧了,都可以找里老進行調解。

里長、甲首、里老就構成了明朝的基層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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