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海關總署第257號令)
海關總署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海關總署第257號令)2022年3月1日海關總署令第257號公佈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工作實際,現決定廢止1987年6月1日海關總署、原國家經濟委員會、原對外經濟貿易部〔1987〕署稅字448號文發...2022年中國海關進口食品的新規定
除相關境外主管當局與海關總署就申請方式和申請材料另有約定的,《註冊規定》第七條所列18類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應由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分配其註冊系統賬號,透過註冊系統按流程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