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案件“優先受償權”問題探析(六)——完結篇
建設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是以發包人欠付工程款為前提的,所有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發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實,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主張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掛靠施工怎麼主張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最高院這個案例提供了新思路
一審法院支援了置業公司這一抗辯,最終判決置業公司限期建工公司及其分公司支付工程款與相關利息,但建工公司及分公司並不享有案涉工程的優先受償權...假如恆大破產,購房者怎麼辦?
根據周玉生、蔡玉花執行異議之訴再審民事判決書((2017)最高法民再194號),認為“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實施前,與本案情形相關的司法解釋,除《查封規定》以外,還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