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婦因分娩致死引發醫療糾紛,獲賠124萬元!
2021-04-26由 律師普法 發表于 寵物
近日
吉安永豐縣矛盾糾紛聯合化解中心
成功調處一起因分娩致死的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案
永豐縣某醫院
同意一次性賠償
死者胡某的近親屬
各項損失合計124萬餘元
案件詳情
2020年10月15日5時50分,受害人胡某到永豐縣某醫院待產,當日醫院予以剖宮產結束分娩,
取出一女活嬰後見子宮大量出血,經保守治療無效後予以子宮切除,
經子宮切除後病情仍不穩定,遂轉井岡山大學附屬醫院治療,病情危急。
10月18日又轉至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一步治療,行手術治療後無好轉。
10月26日心跳停止,搶救無效死亡。
隨後
胡某近親屬與院方
一致委託南昌大學醫學院病理與法醫學
對死者胡某進行屍體解剖
查明死因
2020年11月11日
出具屍檢報告書
屍檢意見為:胡某符合肺羊水栓塞,子宮胎盤殘留引起產後大出血,繼而導致失血性休克併發全身多臟器感染(膿毒敗血症),最終因失血性休克、感染性休克至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亡。
經雙方同意
永豐縣醫調委於2020年12月30日委託江西求實司法鑑定中心進行醫療過錯、因果關係、過錯參與度鑑定。
2021年2月22日
鑑定中心出具鑑定意見
永豐縣某醫院在為患者胡某提供的診斷行為中存在過錯,過錯與患者死亡後果存在因果關係,
過錯參與度為60%-70%。
因雙方就賠償問題
達不成一致意見
雙方遂申請到
永豐縣矛盾糾紛聯合化解中心
進行調處
經過耐心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賠償意見,
永豐縣某醫院同意一次性賠償
死者胡某近親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親屬處理喪事費、停屍費以及放置器官費用等合計
91萬餘元。
另外
,永豐縣某醫院還同意賠償
死者在該醫院、井岡山大學附屬醫院、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院醫治療的費用、鑑定費等合計
33萬餘元。
現該賠償款已履行完畢。
▲來源: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轉自:江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