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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女職工生育享受多長時間產假

2023-01-03由 載霧茫茫 發表于 歷史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江蘇女職工生育享受多長時間產假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不少於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不少於十五天。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江蘇省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發〔2022〕8號):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子女3週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

江蘇女職工生育享受多長時間產假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屬於地方法規,授權省政府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因此省委省政府有權制定。那麼,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正常可以享受15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並且按照江蘇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婚假、產假和護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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