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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多地超標電動車將到期,各地管理“大不同”,你怎麼看

2022-12-27由 電動車小行家 發表于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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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標電動車是指時速、動力、重量等引數不符合《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的電動腳踏車,簡單來說,就是不具備資質,沒有新國標電動車那麼安全的電動車,它們可以在道路行駛,但只限於“過渡期內”上路。

1月1日起,多地超標電動車將到期,各地管理“大不同”,你怎麼看

我國大部分地方對於超標電動車設定過渡是3~4年左右,隨著新國標實施應3年多時間,多地的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截止,在2023年1月1日起,就有包括浙江、山東等多地過渡期結束,那麼,超標車過渡期截止,車輛還能不能上路是大家關心的。

從目前已知的政策來看,對於超標電動車各地管理“大不同”,主要有“不禁行、不罰款”和“上路罰款、拒不改正沒收車輛”這2種,下面小行家分別介紹這2種不同的管理“利弊所在”,看看您更贊同哪一種。

山東:過渡期截止,超標臨牌電動車還可繼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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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是電動車保有量大省,在新國標實施之後展開掛牌,有超3000萬輛電動車懸掛號牌,其中一部分是超標車,懸掛白色臨牌電,設定3年過渡期,白色臨牌電動車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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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今年6月,山東省多部門聯合釋出《關於進一步明確臨時號牌電動腳踏車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2022年12月31日,電動腳踏車臨時號牌過渡期滿後,暫不禁止上路行駛。這也意味著,過渡期結束之後,不禁行、不罰款、不扣車,可以繼續上路。類似山東這樣延長過渡期的管理方式,今年已有包括陝西、湖北等多地。

那麼,超標電動車到期還可繼續上路,有哪些優缺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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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對於超標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尤其是在2019年左右置換新車的車主來說,電動車壽命是5~6年,避擴音前報廢,延長上路更為人性化管理。

缺點

:淘汰超標電動車的目的,就是減少超標車對於道路的隱患,促進出行更安全,延長過渡期讓這樣的目的也會延期。

浙江:明年1月1日起,超標電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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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12月31日超標電動車將要到期的還有另外一個電動車保有量大省,那就是作為電動車主要生產基地之一的浙江省,根據《浙江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使用期未滿七年的備案非標電動腳踏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駛。

而如果車輛在禁行的基礎上還要違規上路,將會面臨:公安交管部門可以處以300-50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將被沒收車輛。

那麼,超標電動車到期明確徹底淘汰,有哪些優缺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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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俗話說“晚到不如早到”,超標電動車退出代步市場已經是趨勢,早點的淘汰,將更早的迎來更安全的出行環境,斬斷生產、銷售非標電動車的源頭,更好促進電動車行業良性發展。

缺點

:超標電動車的淘汰,難免會存在降低經濟損失,不過,浙江其實在超標車置換上下足功夫,採取“財政補一點”“企業讓一點”“回收抵一點”“運營商惠一點”“金融機構助一點”,多種措施來最大限度減少車主經濟損失,值得點贊。

小行家觀點:

1月1日起,多地超標電動車將到期,各地管理“大不同”,你怎麼看

對於超標電動車的管理方式不同,小行家認為是各地結合本地情況,“因地制宜”採取的方式,這種方式或許更適合當地情況,貼近實際採取最優的方案。小行家認為哪一種方式都沒有絕對的“對與錯”,而且,3~4年的過渡期其實已經把一輛電動車“黃金壽命”用得差不多,淘汰或延期淘汰,都是合情合理的。對此,不知道大家怎麼看?歡迎大家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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