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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花清瘟強制搭售其他藥品被罰50萬!首批涉疫物資價格違法案公佈

2022-12-27由 道可道法律服務 發表于 歷史

連花清瘟強制搭售其他藥品被罰50萬!首批涉疫物資價格違法案公佈

隨著防疫政策逐步放開,公眾對於退燒藥、抗原試劑盒等醫藥用品的需求也隨之猛增。

由於居民購買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類藥品不再需要實名登記,許多人抱著“有備無患”的心態提前囤藥,導致連花清瘟膠囊、布洛芬等熱門儲備藥品在許多藥店及線上平臺已經出現了脫銷現象。

與此同時,藥品哄抬價格、捆綁銷售等醫藥市場亂象的新聞也層出不窮。

此前,就有“藥店連花清瘟單盒賣百元”的新聞衝上熱搜,將平時價格30元左右一盒的連花清瘟膠囊以102元高價出售。

還有四川成都一女子在購買連花清瘟時,藥店並不單獨出售,而是要求其捆綁購買其它5種藥品。

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在老百姓大藥房微信小程式上,售賣有多款含有連花清瘟的防疫包,其中最貴的一款價格高達428元,除了連花清瘟之外還搭售了14種藥。

但是,單獨搜尋連花清瘟或布洛芬卻均無內容顯示,無法單獨購買。

連花清瘟強制搭售其他藥品被罰50萬!首批涉疫物資價格違法案公佈

我國市場監管總局日前釋出了《關於涉疫物資價格和競爭秩序提醒告誡書》,該告誡書中第三條明確規定,

生產經營者在出售涉疫物資時,不得強制搭售商品,變相大幅提高價格。

哄抬價格、捆綁銷售的行為,違反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價格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違法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被予以警告、罰款。如果違法情節嚴重的,還會被責令停業整頓,甚至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連花清瘟強制搭售其他藥品被罰50萬!首批涉疫物資價格違法案公佈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針對醫藥市場亂象,

進一步加大價格監管執法力度,立案並查處了一批涉嫌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的企業,並公佈了首批查處涉疫物資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其中,老百姓大藥房連鎖(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因涉嫌捆綁銷售哄抬價格被罰。市場監管執法人透過檢視連花清瘟膠囊質量驗收單、銷售流水、銷售小票、進貨票據及監控影片等,查實該藥店在銷售連花清瘟膠囊的過程中強制搭售指定商品,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擬給予當事人警告和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強力執法,引導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有效遏制了醫藥市場亂象。

消費者如果在購買藥品時遇到此類違法行為,可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相關法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價格法》

第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三)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第四十條 經營者有本法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有關法律對本法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處罰及處罰機關另有規定的,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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