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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起,電動車又有新訊息,浙江、廣東等地,禁止2類車上路

2022-12-26由 電動車的那些事 發表于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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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間2022年已經就要結束了,將迎來全新的2023年,先作為一名電動車的從業者,非常重視電動車的相關新規,每個月也為大家梳理電動車的最新訊息,那麼迎來的2023年1月起,電動車又有哪些新訊息呢?目前來看主要涉及電動車的上路問題,包括浙江、廣東、大連等地,禁止兩類電動車上路。

2023年1月起,電動車又有新訊息,浙江、廣東等地,禁止2類車上路

電動車由於經濟、實用,受到很多車主的歡迎,所以電動車出現以後,發展速度非常的快,不過電動車的質量良莠不齊,為了解除安全隱患,2019年推出了電動車新國標標準,對於不符合新國標標準的車輛稱為超標電動車,並設定過渡期,這些車輛只能在過渡期內使用,過渡期結束以後將禁止上路。

2023年1月起,電動車又有新訊息,浙江、廣東等地,禁止2類車上路

一、廣東省不能上路的2類電動車

廣東省各個市區對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時間是不一樣的,廣州市的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已經結束,並禁止車輛上路了,接下來在2023年1月起,廣東佛山與廣東東莞電動車上路有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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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東佛山,2023年1月起禁止藍牌超標車上路

廣東佛山超標電動車分為兩種號牌,分別是黃色與藍色,其中黃色過渡期號牌已經在2022年9月30日到期,並且禁止上路行駛了,藍色過渡期號牌也將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所以從2023年1月1日起,佛山市的藍牌超標車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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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廣東東莞,2023年1月起,禁止未上牌的電動腳踏車上路

近日廣東省東莞市明確, 根據《東莞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從2023年1月起,未上牌的電動腳踏車不得上路行駛,同時要求不得對號牌有遮擋或汙損,對於違規上路的車輛,會處以警告或者5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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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省不能上路的2類電動車

浙江省的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現在已經明確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以後不再進行延期,原來的超標電動車將禁止上路,那麼從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省有2類電動車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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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備案號牌未滿7年的非標電動腳踏車

根據《浙江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第19條的規定,浙江省備案非標電動腳踏車已滿7年的不能上路行駛,同時使用期未滿7年的非標電動腳踏車,從2023年1月1日起也將禁止上路,對於違規上路的電動車,將會處於300~5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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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綠色過渡期號牌的非標電動車

在浙江紹興,綠色牌照備案的超標電動車也即將淘汰,從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紹興的綠底白字過渡期號牌的的電動車也將禁止上路。對於違規上路的車主,將會處以200元的罰款,如果拒不改正的車主甚至會扣留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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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連市,2023年1月1日起超標電動車禁止上路

除了廣東部分地區及浙江省以外,大連市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的結束時間也同樣為2022年12月31日,並且明確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以後,原來的超標電動車將禁止上路行駛,也就是說從2023年1月1日起,大連市超標電動車同樣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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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透過上面對浙江省、大連市以及廣東部分城市電動車上路新訊息的梳理,可以看出,從2023年1月1日起,這些城市的超標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同時對於未上牌的電動腳踏車也將禁止上路,這兩類電動車都不能再上路行駛了,同時對於上路行駛的違規行為將會處以罰款的處罰。

那麼,您對2023年1月起,多地禁止兩類電動車上路怎麼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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