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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開輕型踏板摩托車通行,使之成為城市主要通勤載體是否可行

2022-11-20由 夜燈火依然 發表于 歷史

在全國城市全部放開踏板輕型摩托車通行是否可行?(本文中所提摩托車均代指輕型踏板摩托車)

全面放開輕型踏板摩托車通行,使之成為城市主要通勤載體是否可行

好處多多,面對城市日益擁堵的交通,汽車的增長量實在太快了!我想說其實全國半數以上的家庭其實不需要汽車!造成現在國內汽車保有量這麼大的現實情況是有多方面原因的!而且還有地域性因素在裡面,各地因素“高矮胖瘦長短不一”!但是其中絕對有一條通用因素是國人的面子問題!這些年隨著國家發展越來越好,國人吃的飽飯了,而且吃的好了,飯桌上的飯菜樣式也越來越多了。住房條件也改善了,全國棚戶區改造完成率指標一片向好。各個城市基本只有少數因歷史遺留問題而沒有拆遷的零星棚戶區了。

全面放開輕型踏板摩托車通行,使之成為城市主要通勤載體是否可行

古語云:“衣食住行。”

既然吃的飽,住的暖,就考慮了出行問題!隨著我國國內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汽車價格逐年走低,終於低到讓工薪階層也能買得起汽車了,相比摩托車、腳踏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汽車開出去更有面子,汽車還可以遮風擋雨同時具備一定的運載量,滿足全家出行需求,具備跑遠路出遠門探親旅遊等等的需求。但是汽車相比摩托車油耗高,尾氣汙染大,停車空間需求大等問題也不容忽視。現如今各個城市停車難問題日益突出,停車位難尋,難停車造成了市民隨意停車,違法停車越來越普遍。

全面放開輕型踏板摩托車通行,使之成為城市主要通勤載體是否可行

執法和停車形成兩難,正所謂裡外都難!裡面難是城市發展速度過快,城市規劃停車位不合理,停車位數量不夠等等原因!交通警察作為執法部門都是以勸離為主!對於隨意停靠影響交通通行的採取警告、罰款、拖車等等行為!但是尷尬的是交通警察不是城市規劃者,他們只是執法者!外面難是市民周邊停車位不夠用;動不動就是幾十層的高層住宅建築群,一個地下停車位價格貴得離譜。買不起車位的市民只能把車停在周邊,車多人多車位少,而且車位和車比例明顯差距過大!規劃者已經把周邊能讓市民停車的地方都劃成車位了,可還是遠遠解決不了市民停車難的問題!根本原因還是高層建築群太密集了!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規劃者也無能為力了!(交通問題已經成為城市主要問題之一了!)

相比汽車摩托車更節省燃料汽油!造成的尾氣汙染更少,需要的停車空間更少。市區道路通行能力在不做改變的前提下能成幾倍的加大加快交通透過容量和過載量!家用汽車在正常市區通勤的情況下70%的時間都是隻承載著駕駛人一個人!這部分資源的浪費透過全國相加是非常驚人的!這個浪費資源的數字現在沒有具體部門做過統計。(反正我是沒有找到相關資料)

全面放開輕型踏板摩托車通行,使之成為城市主要通勤載體是否可行

插一句題外話,隨著城市化的基本完成,以後城市管理將向精細化發展。資源精細化也勢在必行,其實電動汽車的推廣就是一種節約資源的行為,當然發展電動汽車還有別的更深層次原因就不說了。

摩托車完全能承載市區1小時以內,20公里左右的通勤行為。2人以下含2人完全滿足夠用、實用、經濟等等行為。

當然摩托車車速過快問題在市區通勤一定要限制,40公里每小時不知道是不是一個可行的資料!

全面放開輕型踏板摩托車通行,使之成為城市主要通勤載體是否可行

摩托車作為通勤工具好處和壞處並行,褒貶不一是肯定的!

你支援全面放開城市摩托車作為通勤工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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