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什麼時候成立的?包含哪些國家?成立目的是什麼
上海合作組織成立於2001年6月15日。
是永久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以下簡稱:上合組織
上合組織成員國:中國、俄羅斯、哈薩克、烏茲別克、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6個國家
起源:
1996年,中國、俄羅斯、塔吉克、吉爾吉斯斯坦、哈薩克五國在上海會晤,因五國國界相連,因此洽談關於各國邊境地區加強信任、裁軍等問題。鄰居,都想處好關係。
2001年,烏茲別克加入。同時共同簽署《上海合作 組織 成立宣言》、《打擊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分裂主義上海公報》
2002年,上合組織六國,第二次元首會晤在俄羅斯舉行,經磋商,簽署了《上合組織憲章》;《地區反恐機構協定》;《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三個重要檔案。
2003年,第三次元首會晤在俄羅斯舉行,又簽署了一些重要的相關檔案。
以後上合組織元首理事會每年舉辦一次
該組織隊伍越來越壯大,印度、伊朗、巴基斯坦、土耳其、蒙古分別成為觀察員國或對話夥伴國。
201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國,正式成為上合組織成員國。
2021年,伊朗成為正式會員國
迄今為止,上合組織正式會員國9個:
1、中國;2、俄羅斯;3、印度;4、塔吉克;5、吉爾吉斯斯坦;6、哈薩克;7、烏茲別克;8、巴基斯坦;9、伊朗
觀察員國3個:
1、白俄羅斯;2、阿富汗;3、蒙古國
對話夥伴國9個:
1、沙特;2、尼泊爾;3、土耳其;4、亞美尼亞;5、亞塞拜然;6、卡達;7、斯里蘭卡;8、埃及;9、柬埔寨
上合組織的工作語言:漢語、俄語
上合組織常設機構有兩個:
1、秘書處——北京
2、反恐怖機構——烏茲別克首都塔什干
秘書長由成員派員國輪流擔任
上合組織成員國的合作涵蓋以下方面:海關、交通、金融、農業、衛生、環保、投資、能源、科技、稅收、教育、電信、貿易。
還不定期舉行軍事演習和反恐演習
上合組織成立的原則:互信;互利;協商;平等;相互尊重多樣文明;共同謀求發展。
我們國家領導人每年都會出席上合組織的有關會議。